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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法律知识问答题目测试卷(含答案)

2021-06-29 来源:爱go旅游网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法律知识问答题目测

试卷(含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法律知识问答测试卷

单位: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 得分:____________

一、单选题(每题4分,共20分)

1.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

2.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

3.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给予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

5.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多选题(每题5分,共25分)

1.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具有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免予或者从轻政务处分。

2.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3.公职人员犯罪,应当予以开除的情形包括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4.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其中,被记大过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

5.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情节较重的,予以记大过或者撤职。

三、判断题(每空4分,共20分)

1.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错误)

2.公职人员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可以合并政务处分。(正确)

3.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可以分别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错误)

4.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正确)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有违法行为的,监察机关可以予以记大过、降级、撤职。(正确)

四、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政务处分期限一般为一年至三年。

2.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后,应当认真接受教育、改正错误,争取早日恢复政治清白。

1.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的,将予以警告或者记过;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2.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将予以警告或者记过;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3.收受可能影响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将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将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开除。

4.监察机关对涉嫌违法的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应当由副处级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5.决定给予政务处分的,应当制作决定书。

6.公职人员在被立案调查期间,未经监察机关同意,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外出旅游。

7.公职人员不因提出复审、复核而被降低政务处分。 简答题:

1.政务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2.政务处分的期间分别为六个月、一年、二年、三年、五年、终身。

3.公职人员在情节轻微且具有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

单选题:

4.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

5.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

6.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给予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

多选题:

1.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具有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免予或者从轻政务处分。

2.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3.公职人员犯罪,应当予以开除的情形包括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4.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其中,被降级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

A记过B记大过C降级D撤职,是对公职人员违反纪律或法律的行为所做出的一系列惩罚措施。

5.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情节较重的,应予以记大过、降级、撤职等政务处分。

判断题:

5.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

6.公职人员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可以合并政务处分。(×)

7.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不可以分别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

8.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

填空题:

1.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2.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3.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4.监察机关对涉嫌违法的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应当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5.决定给予政务处分的,应当制作政务处分决定书。

6.公职人员在被立案调查期间,未经监察机关同意,不得出境、辞去公职。

7.公职人员不因提出复审、复核而被加重政务处分。

简答题:

2.政务处分的种类有哪些?

答:政务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

2.政务处分的期间分别是哪些?

答:政务处分的期间分别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和撤职二十四个月。

4.公职人员有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

答:公职人员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等情况下,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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