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含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法律知识问答测试卷
单位: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 得分:____________
一、单选题(每题4分,共20分)
1.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
2.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
3.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给予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
5.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多选题(每题5分,共25分)
1.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具有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免予或者从轻政务处分。
2.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3.公职人员犯罪,应当予以开除的情形包括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4.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其中,被记大过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
5.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情节较重的,予以记大过或者撤职。
三、判断题(每空4分,共20分)
1.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错误)
2.公职人员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可以合并政务处分。(正确)
3.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可以分别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错误)
4.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正确)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有违法行为的,监察机关可以予以记大过、降级、撤职。(正确)
四、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政务处分期限一般为一年至三年。
2.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后,应当认真接受教育、改正错误,争取早日恢复政治清白。
1.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的,将予以警告或者记过;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2.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将予以警告或者记过;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3.收受可能影响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将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将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开除。
4.监察机关对涉嫌违法的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应当由副处级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5.决定给予政务处分的,应当制作决定书。
6.公职人员在被立案调查期间,未经监察机关同意,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外出旅游。
7.公职人员不因提出复审、复核而被降低政务处分。 简答题:
1.政务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2.政务处分的期间分别为六个月、一年、二年、三年、五年、终身。
3.公职人员在情节轻微且具有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
单选题:
4.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
5.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
6.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给予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
多选题:
1.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具有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免予或者从轻政务处分。
2.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3.公职人员犯罪,应当予以开除的情形包括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4.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其中,被降级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
A记过B记大过C降级D撤职,是对公职人员违反纪律或法律的行为所做出的一系列惩罚措施。
5.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情节较重的,应予以记大过、降级、撤职等政务处分。
判断题:
5.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
6.公职人员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可以合并政务处分。(×)
7.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不可以分别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
8.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
填空题:
1.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2.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3.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4.监察机关对涉嫌违法的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应当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5.决定给予政务处分的,应当制作政务处分决定书。
6.公职人员在被立案调查期间,未经监察机关同意,不得出境、辞去公职。
7.公职人员不因提出复审、复核而被加重政务处分。
简答题:
2.政务处分的种类有哪些?
答:政务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
2.政务处分的期间分别是哪些?
答:政务处分的期间分别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和撤职二十四个月。
4.公职人员有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
答:公职人员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等情况下,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