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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工作管理制度

2022-01-24 来源:爱go旅游网


嘉龙府发[2011]11号

龙泉镇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镇计生协组织建设,使镇计生协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计划生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根据《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和龙泉镇计生协会“四好”创建内容,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镇计生协会是协助配合镇党支部和镇委会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力量,是实行计划生育镇民自治的主要栽体,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全乡镇计划生育协会都应认真落实本规范,提高镇计生协会工作的整体水平。

第二章 计生协会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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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建立一个结构合理,有议事决策能力的理事会。 会长由镇支部书记担任;专职副会长由“五老”担任,主持协会日常工作,并给予适当报酬;镇计生专干担任计生协秘书长。

理事要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应按照“5、3、3”模式组建镇计生协理事会。即5名”五老”,3名社会贤达、致富能人、育龄群众积极分子,3名镇干部。

第四条、每个居(社)民小组都应建立计生协会员小组,会员小组长从本组会员中选举产生,会员小组长兼中心户长。

第五条、及时吸收育龄群众中的计划生育积极分子和“五老”、生产骨干、致富能人入会,使会员人数逐步发展到占总人口的10%以上。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没有发挥作用的会员劝其退会。

会员队伍要形成以“五老”为骨干,以育龄群众中的计划生育积极分子为主体。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能发挥作用的会员队伍。

第三章 计生协会工作活动阵地

第六条、镇计划生育协会要有办公室和会员活动室,要办好”会员之家”(可和人口学校合并),为计生协提供办公场所,为会员提供学习、开会、活动的阵地。

一、计生协办公室和计生协会员活动室要有标示牌。活动室内要有必要的活动设施:一块计生协宣传展板上墙,展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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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镇计生协网络示意图和会员活动制度等内容。

二、计生协“会员小组之家”是小组会员活动的主要场所,要有标示牌,有必要的活动条件,并有会员小组长上作职责等宣传资料上墙。

第四章 计生协会工作内容

第七条、镇计划生育协会主要工作职责和任务是组织理事和会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开展群众性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配合镇党支部和镇委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镇计划生育协会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按照计生协会章程,定期召开计生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报上级计生协会备案。每季度应召开—次以上计生协理事会,研究布置计生协工作,制定年度计生协会工作计划。

二、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预防疾病和生产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动员群众及时落实节育措施,动员会员带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协助镇党支部和镇委会做好环孕情监测、提供生育节育信息、妇科病普查等项服务工作。

三、组织理事、会员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本镇计划生育家庭困难户、“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家庭贫困母亲和失学儿童的救困助学活动,帮助解决育龄群众在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困难,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建立帮扶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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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助镇党支部和镇委会搞好计划生育“三结合”,“独女户”、“双女户”养老保险和农镇0—6周岁以下的健康平安保险工作。积极创办经济实体,增强协会的服务功能。

五、设立咨询投诉电话或咨询投诉点,受理侵犯育龄群众合法权益事件,对虐待妇女、歧视妇女、重男轻女现象进行:干预,协调有关部门依法维护育龄妇女合法权益。调解邻里纠纷,化解家庭矛盾,在群众中开展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助人为乐等方面的评选活动,弘扬社会主义婚育新风尚。

六、参与计划生育镇规民约的起草、讨论、通过和实施,与育龄群众签订计划生育关自治管理合同,推行计划生育镇民自治工作。

七、组织理事、会员开展结对帮助、结对帮扶等一帮一活动。

八、参与镇计划生育政务活动并对镇计划生育政务活动进行监督。坚持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执行和镇规民约、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审核评议,做到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评议。开办计划生育政务情况公开栏,及时公开计划生育政务活动情况。

九、举办年度会员学习培训班,开展会员读书学习活动,组织、指导协会会员、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

十、收集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镇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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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和镇委会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同时,要对不同人群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十一、按照章程发展、调整计生协会员。

十二、总结交流协会工作经验,表彰先进会员小组和优秀协会干部、“五好”会员。

十三、完成上级计生协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九条、会员小组按照镇计生协工作内容开展活动。

第五章 计生协会工作制度和方法

第十条、为了使镇计生协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应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计生协会员活动制度; 二、计生协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三、计生协理事议事制度; 四、计生协学习培训制度; 五、计生协审核评议制度; 十、民主管理监督制度。

第十一条、采取说服、劝导、拉家常、帮助群众化解矛盾,解决困难,开展各种服务活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章 计生协会资料档案

第十二条、镇计生协应建立如下资料档案: 一、本镇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和镇民自治章程; 二、本镇计生协组织建设网络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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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镇计生协理事、会员小组花名册; 四、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困难户花名册;

五、“三结合”帮扶、救困助学名单、养老保险花名册、0—6周岁以下独生子女平安健康保险花名册、0—6独生子女登记册及独生子女领证花名册和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册。

六、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七、上级协会对本镇计生协组织机构的批复文件。 八、计生协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会员小组应建立如下资料档案: 一、本组会员花名册; 二、本组会员联系户花名册: 三、本组会员活动记录本; 四、本组计划生育困难户摸底表。

第七章 计生协会会长、专职副会长、副会长、

秘书长、会员小组长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镇计生协会会长工作职责: 一、代表理事会全面领导计生协会工作; 二、召集并主持理事会等重要会议; 三、履行理事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第十五条、镇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工作职责: 一、受会长委托主持计生协会日常工作;

二、负责召集计生协会理事、会员小组长、会员会议、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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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贯彻上级计生协工作要求,总结布置计生协会工作;

三、组织计生协会理事、会员参与镇计划生育政务、镇民自治等项活动;

四、组织计生协会理事、会员为群众开展生产、生活、生育服务活动;

五、协助配合镇党支部和镇委会做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落实的贯彻。

六、根据自己的社会影响和特长发挥作用;

七、组织计生协理事、会员完成镇计生协会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镇计生协会副会长工作职责: 按照分工,协助会长做好计生协会工作。 第十七条、镇计生协会秘书长工作职责:

一、 协助会长、副会长做好计生协会的日常工作; 二、督促落实理事会的决议;

三、定期召开会员小组长会议,指导会员小组开展活动,培训会员,发挥会员作用。

第十八条、计生协会员小组长工作职责:

一、负责召集本组会员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计生协工作要求:

二、组织会员学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环孕情监测,做好生育节育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三、组织会员为群众开展生产、生活、生育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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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会员开展调查解邻里纠纷,化解家庭矛盾,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协助镇计生协会做好先进事迹的评选活动;

五、做好会员发展调整工作; 六、完成镇计生协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九条、本规范由镇计划生育协会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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