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 基本规定
1.1 堤防工程度汛、导流施工,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需要编制方案报合同指定单位审批,并由建设单位报防汛主管部门批准。
1.2 堤防施工操作人员应戴保护手套和其他必要的劳保用品。
1.3 度汛时如遇超标准洪水,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4 施工船舶上的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水上作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1.5 土料开采应保证坑壁稳定,立面开挖时,严禁掏底施工。
2、堤防施工
2.1 堤防基础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l 堤防地基开挖较深时,应制订防止边坡坍塌和滑坡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深基坑支护应进行专项设计,作业前应检查安全支撑和挡护设施是否良好,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2 当地下水位较高或在黏性土、湿陷性黄土上进行强夯作业时,应在表面铺设一层厚约50~200cm的砂、砂砾或碎石垫层,以保证强夯作业安全。
3 强夯夯击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现场施工人员应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夯击时所有人员应退到
安全线以外。应对强夯周围建筑物进行监测,以指导调整强夯参数。
4 地基处理采用砂井排水固结法施工时,为加快堤基的排水固结,应在堤基上分级进行加载,加载时应加强现场监测,防止出现滑动破坏等失稳事故的发生。
5 软弱地基处理采用抛石挤淤法施工时,应经常对机械作业部位进行检查。
2.2 吹填筑堤施工,应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2.3 抛石筑堤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在深水域施工抛石棱体,应通过岸边架设的定位仪指挥船舶抛石。
2 陆域软基段或浅水域抛石,可采用自卸汽车以端进法向前延伸立抛,重载与空载汽车应按照各自预定路线慢速行驶,不应超载与抢道。
3 深水域抛石宜用驳船水上定位分层平抛,抛石区域高程应按规定检查,以防驳船移位时出险。
2.4 砌石筑堤施工应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2.5 防护工程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人工抛石作业时应按照计划制定的程序进行,严禁随意抛掷,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2 抛石所使用的设备应安全可靠、性能良好,严禁使用没有安全保险装置的机具进行作业。
3 抛石护脚时应注意石块体重心位置,严禁起吊有破裂、脱落、危险的石块体。起重设备回转时,严禁起重设备工作范围和抛石工作范围内进行其他作业和人员停留。
4 抛石护脚施工时除操作人员外,严禁有人停留。
2.6 堤防加固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砌石护坡加固,应在汛期前完成;当加固规模、范围较大时,可拆一段砌一段,但分段宜大于50m;垫层的接头处应确保施工质量,新、老砌体应结合牢固,连接平顺。确需汛期施工时,分段长度可根据水情预报情况及施工能力而定,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 护坡石沿坡面运输时,使用的绳索、刹车等设施应满足负荷要求,牢固可靠,在吊运时不应超载,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垂直运送料具时应有联系信号,专人指挥。
3 堤防灌浆机械设备作业前应检查是否良好,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是否齐全,警示标志设置是否标准,经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4 当堤防加固采用混凝土防渗墙、高压喷射、土工膜截渗或砂石导渗等施工技术时,均应符合相应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