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秉和《焦氏易林》研究质疑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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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尚秉和《焦氏易林》研究质疑 杜志国(四川大学) 《焦氏易林》是一部汉代流传下来的易学著作,又名《易林》、《焦氏周易 林》、《大易通变》等,西汉人焦延寿撰。1全书以《周易)64卦为纲,通过每卦 与它自身及其他63卦的相互配合,共成4096卦,并以每64卦为一林,因而 称作“易林”。每卦又皆各配有文辞,大多用四言韵语写成,偶尔也有三字为 句的。句数多为四句,少数也有五句、六句、七句,甚至八句。由于它结构上 与《周易》有别,文辞上也不依傍《周易》,因此长期以来被视为《易》学中之另 类,多归入术数一派。近代学者尚秉和先生一反前之观念,认为《焦氏易林》 不但传经,而且“字字步趋《周易》”2,发前人所未发。而在整个尚氏《易》学体 系中,《焦氏易林》一书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意义非凡,可以说它是尚秉 和先生“打通西汉以前的易学,钩沉失传易象的敲门砖”。3其所著《焦氏易 林注》(以下简称《注》)、《焦氏易诂》二书,也向为学者所重。 尚氏《易林》研究的最大特色就在于象数,尚秉和先生认为“《易林》之词 无一字不从象生”4,“有吾人不知其象者矣,断无象外之辞”5,他广泛运用伏 1 《焦氏易林》的作者问题颇有争议,顾炎武、胡适、余嘉锡等人怀疑不出于焦延 寿,但现在看来证据不足,详参余嘉锡《四库总目提要辨正・焦氏易林》、胡适<《易林》断 归崔篆的判决书——考证学方法论举例)(载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集刊》卷2O 上册)、陈良运<学术不可负前人,欺后人)(载《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年第4 期)等。 2 《焦氏易诂》卷一<居今日求西汉易诂只有焦氏《易林》),陈金生点校,北京:中华 书局,1991年,第9页。 3 见杨庆中《二十世纪中国易学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57页。 4 《焦氏易林注・例言》,北京:中国书店,1990年影印本。 5 黄寿祺《焦氏易诂・叙》引尚秉和语,《焦氏易诂》第l1页。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08 杜志国 象、覆象、中爻、半象,以及先天卦、后天卦、纳甲、辟卦、九宫等法来解《易 林》6,以求无一字不合象,共发掘《易林》用象1500余例,远远超过了《说卦 传》所载,从而被视为对《易》象研究的重大贡献,王树楞赞之日:“不但为焦 氏之功臣,而抑亦西汉先师之厚幸也。”7仵墉日:“不但为焦氏之功臣,实于 《易》学所关至钜,其有功于后学甚大。”8于省吾先生说:“由于《周易》无象 外之辞,而先生的绝大发明则在于象,解决了旧所不解的很多的易象问题, 可以说,先生对易象贡献是空前的。”9汉代是象数《易》的黄金时期,焦延寿 作为卦气说发展过程中的一位重要人物,其所著《焦氏易林》中含有象数学 的成分,当然很有可能。10但是,是否即如尚先生所言,字字皆从象生,是否 运用了那么多的取象方法以及那么多的“逸象”,却是值得怀疑的。尚氏《易 林》研究本身存在的许多自相矛盾之处、牵强附会之说也是不可回避的。从 而,学术界对尚氏《易林》研究所作的高度评价也有重新思考的必要。 在当代学者中,《焦氏易林》所包含的文学、哲学价值已经受到了比较多 的关注,但奉尚氏之说为圭臬的仍不在少数,邓球柏氏所著《白话焦氏易林》 一书,虽然在方法上与尚氏有一定差异,但仍不脱象数之囿,可是并不成功, 自《随》林之后,基本再未作任何象数方面的阐释。11杨书诚在为该书所作 6 所谓伏象,是指与本卦之象相对立的卦体,如《乾》对《坤》、《坎》对《离》等;覆象 是指一卦反转其体而成为另一卦,也称倒卦或反卦,如《震》覆为《艮》、《兑》覆为《巽》等; 中爻又称互体,指重卦二至四、三至五组成的卦体;半象是指取单卦相连两爻为象,亦称 半体;先天卦、后天卦均是八卦方位学说,前者以离为东、乾南、坎西、坤北、兑东南、巽西 南、艮西北、震东北,后者以震为东、离南、兑西、坎北、巽东南、坤西南、乾西北、艮东北;纳 甲是以八卦配十干、五行、五方,甲为天干之首,举甲以该十干,故名;辟卦是卦气学名词, 孟喜卦气说以坎、离、震、兑为四时正卦,余六十卦分主二十四气七十二候,每卦主六日七 分,每月得五卦,此五卦又分辟、公、侯、卿五等,而以辟卦统领之,辟者,君也;九宫是八卦 方位说的一种形式,八卦所代表方位与后天卦同。 7 见王树栅:《焦氏易诂序》。 8 见仵墉:《焦氏易林注叙》。 9 见于省吾:<《周易尚氏学》序言>,载《社会科学战线》1978年第2期。 10 据当代学者研究,《说卦传》与该派《易》学关系密切。参见王葆珐:《今古文经学新 论》第八章<从帛书《周易》到王弼《易》学的演变>,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 11 详见邓著:《白话焦氏易林》(上、下),长沙:岳麓书社,1996年。 中国学术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09 肖秉和‘焦氏曩棘)研究质疑 的《序》中说:“近人有尚秉和先生五十以学《易》,精研《焦氏易林》,撰有 《焦氏易诂》、《焦氏易林注》,以象解《焦氏易林》,虽大有益于后学,但一有 取象泛滥,而失去易卦取象的确定性之嫌,二是未能充分挖掘出《焦氏易 林》中巨大的文学上与哲学上的财富,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可更为遗憾 的是,即使是注意到了是书中包含的巨大的文学与哲学财富的学者,仍然 不能摆脱象数的束缚,险怪之论常见诸笔端。如陈良运《(焦氏易林)诗学 阐释》一书着重阐发了《焦氏易林》在文学上的价值,但很多地方却仍以象 数学为立论的根据,而某些观点之大胆,足以令人瞠目结舌。《焦氏易林・ 革之讼》日: 临河求鲤,燕婉失饵。屏气摄息,不得鲤子。 陈良运认为“这是一首描写夫妇之间性生活的诗,可能是文人诗中绝无 仅有之作”,并解释说:“《革》是阴性卦,下经卦为《离》,为‘中女’,又有‘鱼’ 象(《诗经》中的‘鱼’,多有性的意味);上经卦为《兑》,有‘欢悦’之象;互体有 《巽》,有‘人’之义。《讼》是阳性卦,下经卦为《坎》,为‘中男’,上经卦为 《乾》,取阳性之义,互体又是《离》、《巽》,再示‘人’、‘中女’之义。前卦互体 中也有《乾》,两相默契,暗示这对夫妇正在性交,想生个儿子;孔子有儿名 ‘鲤’,以此借代。这首诗全用隐喻之辞展述,以‘燕婉’喻夫妇缱绻情态,‘屏 气摄息’则是当时已广为流行的道家‘房中术’之类性学书籍中的语言(如马 王堆出土的性学古籍《十问》就有性交应与气功相结合的问答)。很遗憾,这 对夫妇终未能如愿。在生育科学尚不发达的时代,没有生育儿女,往往是女 方引咎自责。焦氏有一首寓言诗即表此意: 秋冬探巢,不得鹊雏;衔指北去,惭我少夫。(《师》之《革》) 因无生育,雌鸟惭愧地自动离开她的‘少夫’。”12 12 见《(焦氏易林)诗学阐释》中编第六(诗歌题材的新开拓)第384—385页。该书 中以象数学为立论根据,但却颇值商榷之处尚有不少,例如他批评尚秉和先生“逸象”说 “太书生气”,认为《焦氏易林》之象有与《说卦传》原系列不合之处,“只能说焦氏超越了规 定”,焦延寿运用“卦变”占b法,“发挥了他善于联想、类推、旁及、引申的本领,再加上有 丰富的见闻阅历,超于常人的想象力,于是‘推广’出难以胜计的无数物象和意象,自由、 自如地创造所有繇辞的新境界”,却忽略了《易林》文辞多出于编撰而非创造的事实;又认 第十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1O ——杜志罾 此种解释大胆至极,也草率至极。但是,如果没有先验的象数学观念, 也未必会有如此荒诞不经的引申。本文无意于象数学本身的是非评判,仅 是试图通过对尚氏《易林》研究本身的分析,揭示出其不可信之处,希望能引 起对《焦氏易林》与象数学关系的重新思考。也许走出象数的迷雾,我们会 发现《焦氏易林》所包含的多方面的文学和文献价值更值得关注。 一、方法上:文无定法,取象随意 取象手段的丰富和取象范围的扩大,使尚氏《易林》研究显得精巧而又 严密,但是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取舍上的矛盾,从方法上讲,首先 就极易造成取象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焦氏易林》采用卦变之法,一卦变 而为六十四,所变之卦称为“遇卦”,经变化而成之卦称为“之卦”(也称本 卦),尚秉和先生充分利用这种卦变之法,时而用之卦取象,时而用遇卦取 象,时而二者兼用,并无定法。同时,《周易》六十四卦皆是由上下两单卦组 成,照尚氏《易林》研究体例,有所谓“中爻”,这样一卦之中本身就包含四个 单卦;又有伏象,可取四单卦;又有覆象,也可取四单卦;又可用遇卦象,上述 方式可以同样地重复一次。如此一来,除《乾之乾》、《乾之坤》、《坤之坤》、 为焦延寿生活于中原地区,终生居住在一个小县,却写了许多反映西汉边塞战争的作品, 是因为卦体中有表示方位的卦象,他说:“细查这些繇辞所标之《节》之《讼》、《震》之《丰》、 《噬嗑》之《比》等等,其中经卦和‘互体’卦中必有《乾》或《坎》或《兑》,因为三卦分别为‘西 北’、‘西’、‘北’三个方位...…・涉及南方边境的必有《离》(南)、《巽》(东南),试查《长子南 戍》。《悬悬南海》,果然如此!前诗为《家人》之《随》,《家人》即由《离》、《巽》组合,‘互体’卦 中又有此二卦;后诗为《晋》之《坎》,《晋》之本卦与‘互体’卦中有《离》、《巽》。”这本身与其 上文所言焦延寿的天才本领已自相矛盾,再说历史上没有去过边塞却写有边塞诗的诗人 也不在少数,况且《易林》也并非是写边塞风光。同时,应该注意的是《史记》中即有四夷列 传,得之于书本记载又何尝不可,如陈所标举的边塞诗:“旃裘膻国,文体不饰。跨马控弦, 伐我都邑。”《史记・匈奴列传》日:“自君王以下,咸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大宛列 传》日:“(乌孙)与匈奴同俗。控弦者数万,敢战。”“(康居)与月氏大同俗。控弦者八九万 人”,等等。至于无坎、兑卦却有西、北,无离、巽却有南、东南的情况更比比皆是,如《乾之 恒》无坎象,却说“东山西岳”;《骺之临》无离象,却说“会稽南山”,等等。陈说详见《<焦氏 易林>诗学阐释》中编第七《诗艺领域“立象”思维之先觉》。 中国学术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11 肖秉和‘焦氏易林>研究质囊器一 《坤之乾》、《既济之既济》、《既济之未济》、《未济之未济》、《未济之既济》只有 两卦象可取外,其余每一条林词可取的卦象均在四种以上(包括四种),我们 任举几例,如《乾之同人》,《同人》离下乾上,中爻巽、乾;伏《师》,坎下坤上,中 爻震、坤;覆《大有》,乾下离上,中爻乾、兑;遇卦《乾》,无变化,总共可取六卦 象。《骺之革》,《革》离下兑上,中爻巽、乾;伏《蒙》,坎下艮上,中爻也为震、 坤,已经可取全部八卦象;遇卦《骺》,巽下乾上,中爻乾;伏《咸》,震下坤上, 中爻坤,可取四卦象。面对如此众多的取象方式、如此丰富的卦象内容,13 如果焦延寿系辞时真是字字皆从象出,那么他在众多的意象间如何取舍:为 何取此象,而不取彼象?而对各种取象手段又如何选择:为何有时用之卦,有 时用伏卦,有时用覆卦,有时又用遇卦?甚或杂用呢?而我们在《焦氏易林注》 一书中看到的是一片杂乱无章的情形。《易林》共64林,每卦皆出现了64 次,卦象相同,但文辞却各不相同,试以《乾》卦为例,其中用之卦取象7次, 遇卦47次,之、遇卦兼用6次,3次日“详某之某”,1次未作解释,毫无规律 可循。又如,《易林》每林之中均有数卦同用遇卦象,而文辞也都不同,以 《师》林为例: 《师之乾》:一簧两舌,佞言谄语。三奸成虎,曾母投杼。 《注》日:“此全用《师》象。震为音,故日簧,坎数一,故日一簧;震为舌, 坤数二,故日两舌;震数三,坤为奸,乾为虎,故日三奸成虎;坤为母,为重,曾 与层同,故日曾母,坎为杼。事详《坤之夫》注。‘佞言谄语’言坎上下皆兑口, 凡《易》云‘有言’者象皆如此。” 《师之坤》:春桃生花,季女宜家。受福且多,在师中吉,男为邦君。 《注》日:“此用遇卦《师》象。震为春、为桃、为花、为生,坎为室家,巽为 季女。《诗・召南》:‘桃之天天,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坤为邦, 震为长男、为君,故日男为邦君。” 《师之家人》:配合谁迎,利之四乡。欣喜兴怿,所言得当。 l3 据本文粗略统计,尚氏《焦氏易林注》中每一单卦可代表的意象几乎都在百种 以上,其中艮、震最多,皆约300余种;坤、坎次之,约200余种;乾、巽、兑100余种;只有 离卦不足百种,但也近8O种。 第十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12 杜志目 《注》日:“此用《师》象。坎为配合,巽为利,震为之,震卦数四,故日利之 四乡,坤为乡,震为乐、为兴、为言。” 《师之既济》:精诚所在,神为之辅。德教尚忠,弥世长久。三圣茂 功,多受福祉。 《注》日:“此用《师》象。坎为精诚,震为辅、为教,坎为忠,故日尚忠;坤 为世,重坤,故日弥世长久;坎为圣,震数三,故日三圣,震为功、为福桔。” 《师之未济》:钻木取火,掘地索水。主母饥渴,子为心祸。 《注》日:“此仍用《师》象。伏《同人》,巽木,离火。《师》,坤地,坎水,坤为 母,震为主,故日主母;震为子,坎为心。” 由上文所引我们可以看出,同用《师》卦,取象却完全不同,那么,是否这 几卦的文辞可以互换呢?就尚氏的研究方法而言,当然可以,但这样还有系 辞的标准可讲吗?事实上,全书都是随文生象,由辞比象,正象不通,则用覆、 伏象;覆、伏象不通,又用遇卦象;又不通,则用半象,在取象上表现出了极大 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如《否之萃》: 破筐敞笛,弃捐于道。坏落穿败,不复为宝。 《注》日:“通《大畜》,震为筐笛,兑为破,巽为敝,艮为道,艮止不用,故日 弃捐;兑毁,故日坏落穿败;震为玉、为宝,震覆,故不为宝。”正象、伏象、覆 象杂用。又如《观之临》: 人无足,法缓除。牛出雄,走羊惊。阳不制阴,男失其家。 《注》日:“震为人,伏巽下断,故无足。除,授官也。坤柔,故缓言。人有 疾,不能授官也。坤为半震、为雄,坤在上,故日出雄;兑为羊,震为走、为惊, 故日走羊惊;阳少阴多,故日不制;震为男,艮为家,艮伏,故失。”正象、伏 象、半象杂用。又如《大过之需》: 大树之子,百条共母。当夏六月,枝叶盛茂。鸾凤以庇,召伯避暑。 翩翩偃仰,各得其所。 《注》日:“此用《大过》象。巽为大树,伏震为子,故日大树之子;巽为条、 为母,乾为百,故日百条共母;兑为月,乾数六,故日六月;伏坤为文、为鸾凤, 巽为枝叶,乾为盛茂,鸾凤居枝叶之中,故日鸾凤以庇;伏震为召伯,坤为暑, 中国学术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13 尚鬈和‘焦氏曩棘'研究质囊雾.。。一 一阳潜坤下,故日避暑;正反震,故日翩翩偃仰。用遇卦象,兼及遇卦之伏 象。《易林》象学之难窥如此。” 尚秉和先生曾批评清儒依据汉人曲说,“求象不得,亦使卦再三变,以成 其象”。14实际上,尚氏解《易林》之法,也未必不是再三变以成其象,只是形 式不同而已。王弼曾指责汉儒“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 义苟应健,何必从乾乃为马?而或者定马于乾,案文责卦,有马无乾,则伪说 滋漫,又何可纪矣。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 愈弥甚”15,可谓切中要害,而用来评价尚氏《易林》研究同样有其合理之处。 尚氏《易林》研究的另一特色就是“复象”的大量涌现,几乎将近70%均 为“复象”,如乾日、坎日、艮日、离日、震日;乾言、离言、兑言、震言;乾马、坎 马、坤马、震马;乾禄、坤禄、坎禄、震禄;乾水、坤水、坎水、兑水;乾忧、坤忧、 坎忧、巽忧;震木、坎木、艮木、巽木;乾虎、坤虎、艮虎、兑虎;坤牛、艮牛、离 牛、兑牛;一象对三卦,对二卦的更比比皆是。甚至一卦也可以表示两个相 反的范畴,如兑为白,亦为黑。对于“复象”的大量出现,尚氏解释说: 《系辞》云圣人观象系辞,是所有卦爻辞皆从象生也,而《说卦》之象 皆举其纲领,使人类推,非谓象止于此也。又示人以复象,如乾为马, 震、坎亦为马;坤为舆,震、坎亦为舆;坤为腹,离亦为腹,非谓某卦有某 象,即不许某卦再有某象也,视其义何如耳。16 尚氏所言当然也有一定道理,但是如此大量的“复象”,大大淡化了卦象 间的差异,于省吾先生就曾指出:“《周易》中言丘者三见,言虚者一见,都取 象于震。而先生有的谓艮为山以当丘,有的训丘为空,又以巽为虚,既不能 一以贯之,又均背于易象。”17在谈到鼎卦的取象时又说:“舍鼎形之实而信 伏象,未免疏失。”18 14 <焦氏易诂・凡例>,第14页。 15 <周易略例・明象>,<四库全书>本。 16 <焦氏易林注・例言>。 17 <<周易尚氏学>序言>。 18 <<周易尚氏学>序言>。 第十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14 一杜志罾 半象说始于东汉虞翻,而尚秉和先生认为《周易》与《易林》已用之,他 说: 半象之名,起于虞翻,翻注《需》“小有言”云:“震象半见。”《小畜》 “密云”及《兑》云:“坎象半见。”故后人皆以半象始于虞翻,(《易林》常 用之)实《履》-9《归妹》之“眇能视,跛能履”,皆半象也。故小象云:“眇 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有行也。”兑为半震,故曰行不足; 为半离,故曰明不足。《归妹》下亦兑,故词与《履》同。19 对于虞翻之说,清儒焦循曾驳日:“虞翻解‘小有言’为震象半见,又有半 坎之说,余以为不然。盖乾之半亦巽、兑之半,坤之半亦艮、震之半,震之下 半,何异于坎、离之半?坎之半又何异于兑、巽、艮之半?求其故而不得,造为 半象。”又说:“试思半象之说兴,则《履》、《娠》之下均堪半坎,《师》、《困》之 下皆可半震,究何从乎?虞氏之学,朱汉上讥其牵合,非过论也。”20尚氏批 评焦循是“盖因不知卦位,故误如此”21,他说: 半象者,杭辛斋云:“基于卦位,震初位,艮三位,震起艮止,中自然 离,故离兼艮震,离位二也;巽位在四,兑位在上,兑见巽伏,中自然坎, 故坎兼兑巽,坎位五也。”22 照此来说,兑是不可以为半离和半震的,但上文所引正是以兑为半震和 半离,而且在《焦氏易林注》一书中也出现了此类情况。如《咸之夫》: 聋瞢闹盲,跛倚不行。坐尸争骸,身被火灾,困其多忧。 《注》日:“《履・六三》云‘眇能视,跛能履’,谓兑为半离、半震也,故兹日 盲,日跛。推之《夫》,亦半坎也,故日聋。”既然兑可为半离、半震、半坎,当然 也可为半巽,那么为何不取半巽象,却偏偏要取半坎象呢?尚氏虽明卦位,却 仍然不能不越出卦位的界限,因此只好加一按语说:“今按《易林》所用卦位 19 《焦氏易诂》卷二,第45页。 20 焦循《易图略・论半象第四》,《清经解》卷一店,1988年影印本。 五,第457页上,上海:上海书 21 《焦氏易诂》卷二,第47页。 22 《焦氏易诂》卷二,第47页。 中国学术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15 尚秉和‘焦氏易林>研究质囊 一 之说,亦不拘也。”23牵强之处,不言而喻。 二、内容上:望文生象,前后相违 取象方法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尚氏《易林》研究很难有可以贯 穿全书的通例与法则,更多地就只能是望文生象、随文生象。那么,由此而 来的此是彼非、自相矛盾的后果也就不可避免,我们试从以下几方面来分 析: 1.取象迂回曲折,极力附会 尚秉和先生充分利用了各种取象方式,时而用本卦,时而用遇卦,时而 用伏象,时而用覆象、半象,此法不同则用彼法,或者众法并用,迂回曲折、牵 强为解之处上文已有论及,此不赘言。但是,还有一点必须指出的是,尚氏 《易林》研究还常常无中生有,本卦中明有此象,却不取,偏偏去取伏、覆象, 如《乾之贲》: 室如悬磬,既危且殆。早见之士,依山谷处。 《注》日:“艮为室,震为磬,震覆,故日悬磬。”《贲》卦离下艮上,中爻互 坎、震,但不用中爻正象,却偏用上卦覆象。又如《蒙之蒙》: 何草不黄,至未尽玄。室家分离,悲忧于心。 《注》日:“艮为室家,二、四艮覆,故日分离。”《蒙》卦坎下艮上,中爻互 震、坤,但却于上卦无所取,偏用中爻覆象。又如《蹇之蛊》: 六蠲退飞,为襄败祥。陈师合战,左股夷伤。遂崩不起,霸功不成。 《注》日:“三至五艮覆,故日崩;震为霸、为功,四至上震覆,故霸功不 成。”《蛊》卦巽下艮上,中爻互兑、震,但却不取正象。此类例子尚多,难以尽 举。而这样取象的原因恐怕只有一个,那就是不如此则无法自圆其说。 同时,“卦变”作为一种占b方法,其基本原理就是要通过遇卦与之卦的 相互转化,在动态中显示事物发展的趋向和吉凶的征兆,《焦氏易林》作为汉 代卦变之法的标本,每林之卦的本象应该是系辞的基础,可尚氏《易林》研究 23 《焦氏易诂》卷二,第47页。 第十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16 杜志宙 为了寻求字字皆与象合,却经常舍之卦象而完全不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即 使焦延寿系辞时的确是字字皆从象生,那么照尚氏之法也无法寻得真解, 更何况并非如此呢?《注》文中全用伏卦象者近240例,全用遇卦象者近 270例,用遇卦象者上文已有述及,兹再举几个用伏卦象的例子,如《屯之 坎》: 朽根倒树,花叶落去。卒逢火焱,随风偃仆。 《注》日:“通《离》。中爻巽为木,故日根、日树,巽敝,故日朽、日倒,巽陨 落,故花叶落去;《大过》(作者注:此处疑衍)。兑为花。《离》上互也离,上下 皆火,互巽凤陨,故偃仆。”《屯之离》: 阴变为阳,女化作男。治道得通,君臣相承。 《注》日:“通《坎》。《乾》二、五之《坤》成《坎》,坎为中男、为阳卦,故阴化 阳、女作男;坎中爻艮为道路、为臣,震为君,故日君臣相承。”牵强之处暂且 不论,既然《坎》卦用《离》卦象,《离》卦却用《坎》卦象,那么焦氏何不把两卦 文辞对换呢?尚氏之说实在大可怀疑。又《升之大畜》: 牵牛系尾,诎折几死。肜世无仁,不知所比。 《注》日:“通《萃》。艮为牛,艮手为牵,艮为尾,巽为系,前牵后系,故诎 折几死;兑为折,坤为死、为世、为敝,故日肜世。”《升之萃》日: 从首至足,部分为六。室家离散,逐南乞食。 《注》日:“通《大畜》。乾为首,艮为肩背,震为足,乾数六,言首、肩、胸、 腹、股、足六部也。艮为室家,三、上正反艮,故日离散;乾南,震逐,兑食,艮 求,故日逐南乞食。”又《解之乾》: 大都之居,无物不具。抱布贸丝,所求必得。 《注》日:“伏《坤》,为大都、为万物、为布。抱布贸丝,《卫风》语。”《解之 坤》: 胶着木连,不出牢关,家室相安。 《注》日:“此用《解》象。坎为胶、为木,与震木连体,故日木连;坎为牢、 为室,重坎,故不出。”既然《乾》卦用《坤》卦象,《坤》卦却用遇卦象,那何不 《乾》用遇卦,《坤》用《坤》象呢?到底是焦氏要显示卦变之妙,还是尚氏牵强 中国学术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17 肖秉和<焦氏曩林>研究质囊萝一 为说? 2.体例难以贯穿始终 (1)纯阴纯阳为凶,相遇则吉。尚秉和先生说:“《易林》开章明义于《乾》 林日:‘道陟石阪,胡言连蹇。译痦且聋,莫使道通。’言孤阳不通也,阳遇阳 也。《乾之坤》云:‘招殃来螫,害我邦国。’又《屯之坤》云:‘揉薪得麟,大命陨 颠。’言纯阴不生也,阴遇阴也。乃《乾之泰》则吉,《之否》亦吉,则以阴阳相 遇也。”24照此言,那么《坤之坤》为何作“不风不雨,白日皎皎。宜出驱驰,通 利大道”呢?《泰》卦除《归妹》林不易判定、《旅》林全述季札赴鲁观乐事外,共 有33林为凶,29林为吉;《否》卦除《比》林用遇卦象、《否》林全述秦统一中 国事外,也有33林为凶,29林为吉。那么,尚氏所言的阴阳相遇则吉的体例 是否还能成立呢?事实上,在尚氏注文中,这条体例的运用也是很少的,更多 的是望文生象,随文生义,如《屯之剥》日: 天官列宿,五神共舍。宫阙光坚,君安其居。 《注》日:“艮为官,为星,故日天官列宿;……艮为舍,反震为神,坤五行 数五,故日五神共舍;艮为宫阙,为光,为坚,为居,为安,一阳止于上,故日君 安其居,故日共舍,言五阴承一阳也。.”但在注《未济之剥》之“自悲孤独”时 却说:“坤寡,一阳止上,皆孤独之象也。”既然众阴承之,何悲之有?《临之 剥》日: 寿如松乔,与日月俱。常安康乐,不离祸忧。 尚秉和先生注“不离祸忧”日:“坤为祸忧,一阳在上,故不离祸忧。”但 《噬嗑之剥》却说:“凶忧灾殃,日益章明。祸不可救,三却夷伤。”《艮之剥》也 说:“二女同室,心不聊食。首发如蓬,忧常在中。”卦象并无不同,吉凶却完 全相异。 (2)正覆震、正反兑。尚秉和先生说:“自正覆象失传,凡《易》之言正覆 象者多不得解,独《易林》知之,凡遇正覆震相背者,不日谗即日讼,于是《震》 卦之婚媾有言、《左传》之以《谦》为谗得解;凡正反兑相背者,不日谗佞即日 24 《焦氏易诂》卷二,第58页。 第十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18 —霹杜志罾 争讼,于是《困》之‘有言不信’、‘小有言’得其解;其正覆震相对者,不日此鸣 彼应即日此唱彼和,于是《中孚》之鹤鸣子和得解。其余象覆即于覆象取义, 象伏即于伏象取义者,亦皆本之《易》,而先儒皆不知,致《易》义多晦,故唯 《易林》能补三千年《易》注之穷。”25正覆震相背在《注》文中所见较少,常见 的是正覆震相对,但“不日此鸣彼应即日此唱彼和”的出现是很少的,常见的 情况恰好相反,如《师之中孚》: 葛菡蒙棘,华不得实。谗佞乱政,使恩壅塞。 《注》日:“中爻正反震,故日谗佞;正覆艮,艮止,故壅塞。”又如《复之大 过》: 尧舜禹汤,四圣敦仁。允施德音,民安无穷。旅人相望,未同朝乡。 《注》日:“震为商旅、为向,正反震相对,故日旅人相望、日未同乡。乡, 向也。”《离之大畜》日: 嫡庶不明,孽乱生殃,陈失其邦。 《注》日:“震为长子,嫡也,乃三至上正反震,故日嫡庶不明,震为陈,四 至上震覆,故陈失其邦,艮为邦。”就上引例证来看,似乎正反震象当为凶 兆,但实际并非如此,如《蒙之噬嗑》: 画龙头颈,文章不成。甘言善语,说辞无名。 《注》日:“初至四正覆震,故日甘言善语、日说辞。”《咸之损》日: 合欢之国,嘉喜我福。东岳西山,朝齐成恩。 《注》日:“震为欢,坤为国,正反震相对,故日合欢之国。”同为“正反震” 却时而吉,时而凶,完全是望文生象。正反兑的情况与正反震相似,如《需之 升》: 凶子祸孙,仗剑出门。凶讼罐嚣,惊骇我家。 《注》日:“初至四正反两兑口相背,故日凶讼蕹嚣。”《履之革》: 鹤言妄语,傅相诖误。道左失迹,不知所处。 《注》日:“二、上正反两兑口相对,故日葫言妄语、日傅相诖误。”但《大 25 《焦氏易林注・例言》。 中国学术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19 肖曩和‘焦氏■林>研究质囊 —一 过之小过》却说: 两心相悦,共其茅芦。夙夜在公,不离房中,得君子意。 《注》日:“巽为心,正反巽,故日两心,正反兑,故日相悦。”又如《兑之大 过》: 符左契右,相与合齿。乾坤利贞,乳生六子。长大成就,风言如母。 《注》日:“兑为齿,正反兑,故日相与合齿。” 除以上三种外,在尚氏注文中还有正反巽、正反艮等,正反兑其实就是 正反巽,正反震也就是正反艮,只是根据文辞的需要加以选择而已,但每一 类都并非如尚先生所言,而是可以表示截然相反的意义,其取象的随意性和 附会特征是不言而喻的。 (3)伏、覆象。尚秉和日:“(《易林》)各卦爻辞用对象者十之三四;本象、 对象杂用者十之三四;其专用本卦者,二三而已。”26又日:“知《易林》每用 覆象。”27可以说,伏象和覆象在尚氏《易林》研究中是不可或缺的取象手 段,但在具体取义上却面临着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我们先来看下面的例 子: 《屯之升》:东山拯乱,处妇思夫。劳我君子,役无休已。 《注》日:“艮止,故已,艮覆,故不已。”《升》巽下坤上,中爻兑、震,震覆 艮,故云。 《蒙之大有》:举杯饮酒,无益温寒。指直失取,亡利不欢。 《注》日:“震覆,故不欢。”《大有》伏《比》,此林全用《比》卦象。《比》坤下 坎上,中爻互坤、艮,艮覆震,故云。 《需之同人》:两矛相刺,勇力钧敌。交绥结和,不破不缺。 《注》日:“坎为破、为缺,伏坎,故否。”《同人》离下乾上,中爻互巽、乾, 无坎象;《同人》伏《师》,坎下坤上,所以说“伏坎。” 《小畜之大有》:金牙铁齿,西王母子,无有祸殃。侯舍涉道,到来不 久。 26 《焦氏易诂》卷二,第48—49页。 27 《焦氏易诂》卷二,第5O页。 第十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20 杜志田 《注》日:“坤为祸殃,JOt ̄,,故无。”《大有》乾下离上,伏《比》有坤象,故 云。 《蛊之同人》:伯氏杀牛,行悖天时。亳社夷烧,朝歌邱墟。 《注》日:“乾为天,乾伏,故悖天。”坤伏乾,故云。 《蛊之遁》:驷马过隙,时难再得。尼父孔圣,系而不食。 《注》日:“兑为食,兑覆,故不食。”《遁》艮下乾上,艮覆震,故云。 《观之夫》:行尧钦德,养贤致福。众英积聚,国无寇贼。 《注》日:“巽为寇贼,巽伏,故无。”《央》乾下兑上,兑覆巽,故云。 根据以上这些例子我们可以似乎归纳出这样一个规律:凡覆、伏象皆表 示相对的意义。但是如果通读全书,我们就会发现事实绝非如此,这不过是 尚氏《易林》研究随文生象的又一种方式而已。象虽伏或覆,但意思却并不 相反的情况同样比比皆是,我们再举几例: 《比之晋》:昊天白日,照临我国。万民康乐,成赖嘉福。 《注》日:“反震为乐、为嘉福。”反震即是覆震。 《师之中孚》:葛菡蒙棘,华不得实。谗佞乱政,使恩壅塞。 《注》日:“正覆艮,艮止,故壅塞。” 《复之大畜》:南邦大国,鬼魅满室。罐声相逐,为我行贼。 《注》日:“伏巽为贼。” 《蛊之临》:则天顺时,周流其墟。与乐并居,无有咎忧。 《注》日:“坤为顺,震为时,伏乾,故则天顺时。” 《离之大壮》:绥德孔明,履禄久长。贵且有光,疾病忧伤。 《注》日:“伏坤为疾病、为忧伤。” 从全书来看,我们很难找到一条可以贯通始终的规则,而尚秉和先生自 己所标举的体例也是很难贯通全书的,自然也是难以成立的,望文生象的研 究本质无可否认。 3.解释前后相违 尚秉和先生在《易林》研究的基础上,以《易林》所用之象,反观《周易》、 《左传》、《国语》中所载卦爻辞,结果无不相契若符,被视为《易》学研究之一 中国学术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21 肖秉和‘焦氏曩林>研究质曩 一 大发现。事实上,《易林》全书约7万字,而《周易》仅4千余字,加上《左传》、 《国语》中一些不见于《周易》的卦爻辞,也不过5千字,有如此丰富的取象方 式和取象范围,要不合实在比合更难。然而,由于《易经》字数远少于《易 林》,文字重复的频率也就远低于《易林》,因此把这些方法应用于《易经》之 中,或可通行无阻,但《易林》文字重复的频率极高,而且常处于不同卦象之 下,再加上没有可以贯穿全书的法则,那么在相互牵制之下,前后相违、互相 抵触的情况就极易发生,事实也的确如此。全书中相互抵触的例子俯拾皆 是,随处可见,我们任举几例,如《无妄之大畜》: 延颈望酒,不入我口。商人劳苦,利得无有。夏台菱里,虽危复喜。 除此处外,“不入”二字连文的全书共见7次,2处有注,《讼之益》日: “兑为酒,又为口,坤我,El象覆,故不入我El。”《咸之大畜》日:“乾为门,坤 为祸,坤伏,故祸不入门。”另有2处林辞有注,但此二字无注,包括《无妄之 坤》、《节之遁》,其余3处林辞也未注,只日“详某之某”,有《履之萃》、《归妹 之兑》、《旅之蛊》。那么,《无妄之大畜》“不入”二字该怎么解释呢?若依《讼 之益》,虽然大畜卦也有兑象,但既不伏,也不覆;若照《咸之大畜》,当然有坤 象,但坤不为El,坤覆可以说“不入门”,却不能用来解释“不入El 99。尚氏此 处的注文是:“坎为酒,此无坎象,疑以兑泽为酒也。兑为El。”只能是含糊其 词。同时,《咸之大畜》有“祸不入门”句,《无妄之坤》也说“害不入门”,对于 后者,《注》日:“巽为襁褓、为人,乾为门。”此处坤不伏,何以害不入门?反 之,“坤伏,故祸不入门”的说法不也就是牵强之说了吗?又如《贲之明夷》: 作室山根,人以为安。一夕崩颠,破我壶飧。 《注》日:“坎为室,艮为山,艮覆故日崩,震为人,坎为夕,数一,故日一 夕;坎为破,震为壶。”“山根”二字语焉不详,而同林《蹇》卦就有“火烧山根” 句,尚《注》日:“此亦用《贲》卦象。火在山下,故日火烧山根。”《贲》卦离下艮 上,显然是以艮为山,离为火。但是《明夷》卦离下坤上,中爻互坎、震,照尚 氏《注》文,坎与艮根本就无上下关系,何来“山根”之象?“山根”二字又见于 《蹇之屯》、《鼎之大过》、《兑之困》,《蹇之屯》注日:“艮为室,为山。”艮同时 对两象,“山根”之说就更无从谈起。《鼎之大过》注日:“详《贲之明夷》。”但 第十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 一—_杜志目 无论是取之卦《大过》,还是遇卦《鼎》,均无“山根”象。《兑之困》原文作“火 烧山根”,这固然可以同《贲之蹇》一样取《困》之伏——《贲》卦象,但是却不 能回避另外三卦中“山根”象得不到解释的事实。我们再以“阴阳”关系为 例。 阴阳者乃《易》之根本,而且在汉代它事实上已扩展几乎到整个学术领 域,所以无论是否真为象数学之作,《易林》中出现论述“阴阳”关系的情况均 属正常。全书明确涉及到“阴阳”关系的共75次,可分为四类: (1)阴阳相宜:如“阴阳顺序”(《坤之媚》《蒙之小畜》《讼之震》《师之解》 《泰之随》《谦之大有》《噬嗑之谦》《蹇之大过》《益之屯》),“阴阳和调”(《履之 蹇》《大有之旅》《临之噬嗑》《噬嗑之噬嗑》《无妄之既济》《解之涣》《益之家 人》《旅之既济》),“阴阳和德”(《泰之大畜》《咸之大壮》),“阴阳变化,各得其 宜”(《临之既济》),“阴阳允作,方内四富”(《困之升》); (2)阴强阳弱:如“春阳不通,阴流为贼”(《需之豫》),“阴不奉阳”(《比之 兑》《离之随》),“阴为阳贼”(《谦之渐》《央之明夷》《媚之同人》《旅之中孚》), “强阴制阳”(《豫之讼》)、“阳不制阴”(《观之临》《旅之坤》)、“阴升阳伏,桀失 其室”(《噬嗑之随》),“阳弱不制,阴雄生戾”(《剥之大有》《颐之损》),“阴多 阳少”(《大畜之归妹》),“阴蔽阳目”(《大过之乾》《离之观》),“阴制其阳” (《大过之临》《晋之噬嗑》),“阳失其服,阴孽为贼”(《大过之无妄》),“上弱下 强,为阴所刑”(《离之颐》《离之坎》《中孚之大畜》),“阳衰伏匿,阴淫为贼” (《解之泰》),“阴注阳疾,水离其室”(《损之未济》),“阴伐其阳,雄受其殃” (《益之泰》),“阳伏在下,阴制佑福”(《萃之颐》),“阴升阳伏”(《升之旅》《艮 之随》),“阳明失时,阴凝为忧”(《萃之颐》),“阴代其阳,雌为雄公”(《归妹之 晋》); (3)阴弱阳强:如“阴低头,阳昂首”(《乾之渐》),“阴衰老极,阳建其德” (《坤之未济》《否之无妄》《大有之ITS))),“阴变为阳”(《屯之离》《蛊之大壮》 《丰之节》《涣之旅》《未济之夹》),“阳人阴室”(《贲之大有》《剥之家人》《夹之 坤》),“阴配阳争”(《渐之未济》《巽之颐》); (4)阴阳不和:如“阴阳颠倒”(《屯之泰》),“阴阳失志”(《需之小畜》), 中国学术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23 肖秉和‘焦氏■林>研究质囊_一 “阴阳俱否”(《履之比》《同人之家人》《豫之家人》),“阴阳不和”(《泰之颐》), “阴阳不得”(《蛊之讼》),“阴阳隔塞”(《晋之无妄》《归妹之蛊》)。 仅从表面上看就足以让人迷惑不解:为何同样的卦象却吉凶不同?而具 体的解释就更是五花八门。《蒙之小畜》注日:“乾阳,巽顺。”《需之小畜》却 用伏象,日:“坎志,坤失。”不仅语焉不详,而且完全相左。又《临之噬嗑》日: “离坎为夫妇,故日阴阳和调。”《噬嗑之噬嗑》日:“卦水火俱备,故日阴阳和 调。”而《晋之噬嗑》却说:“四阳陷阴中,故日阴制其雄。”同为《无妄》卦,《否 之无妄》作“阴衰老极,阳建其德”,注日“详《坤之未济》”,《坤之未济》日:“首 二语言阳皆居上,阴居下也。”但《无妄》卦何来此象?而《大过之无妄》却作 “阳失其服,阴孽为贼”,刚好相反,《注》日:“乾为阳卦,二至上遁阴消阳,故 日阳失其服。”同样的卦象,不同的文辞。至于同样的文辞下,解释就更是 千奇百怪了。“阴阳和调”一句,全书共出现了8次,《履之蹇》《解之涣》未作 解释,《益之家人》日“详《大有之旅》”,其余除上文提到的两处外,《大有之 旅》日:“卦一阴从一阳,二阴从二阳,故日和调。”《无妄之既济》日:“既济阴 阳平均,六爻当位,故日阴阳和调。”《旅之既济》同。有时本无此卦象,但为 了迁就文辞,只好采用多种取象方式,如《大过之乾》日“阴蔽阳目”,乾为纯 阳之卦,阴何以蔽之,于是只能用遇卦象,但为何于本卦象却无所取呢?望文 生象,自不待言。阴阳关系作为《周易》最基本、最直接的问题之一,如果《易 林》真是由象生辞,于此二者之应用似乎不应隐秘如此,也不应相互乖谬如 此。 , 、 《易林》全书4096卦,除去上文谈到的部分文辞重复的情况外,其中还 有近三分之一是完全重复出现,尚氏日:“林辞重出者甚多,本宜全注,后详 加观察,凡卦不同而辞同者,其象必同,如《坤之离》云‘齐鲁争言’,《离》中爻 互兑、巽,巽齐兑鲁,又为正反兑,故日争言。而《比之蛊》、《谦之咸》亦用此 辞,则以《蛊》初至四、咸二至上亦兑巽也,注其一,余即可隅反,以期简约。”28 但实际上重复的卦辞多数是处于不同的卦象之下,尚氏《焦氏易林注》约有 28 《焦氏易林注・例言》。 第十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24 杜志目 800余林文辞未作具体解释,只日“详某之某”,很多时候我们常常是正象、 伏象、覆象、遇象多种方式并用,才能求得其解,如《大畜之明夷》: 山险难登,涧中多石。车驰辖击,重载伤轴。担负善踬,跌蹊右足。 《注》日“详《乾之谦》”,《乾之谦》日:“艮为山、为石,坎为涧,坎险,故难 登;震为车,坎多眚,故藉击伤轴,坎为藉、为轴;艮为何,故日担负,坎蹇,故 差踬,故跌蹊,差同蹉也,震为足,艮伏兑,故日右足。”《明夷》卦离下坤上, 互坎、震;伏《讼》,坎下乾上,互离、巽;艮、兑象需取《明夷》之覆、讼之伏,或 者取遇卦《震》及《震》之伏。又如《咸之艮》: 顺风纵火,芝艾俱死。三害集房,十子中伤。 《注》日“详《剥之坤》”,《剥之坤》日:“《剥》。艮为火,坤为荻芝、为死、为 害,艮数三,故日三害;艮为房,坤为集,数十,故日十子。”《艮》卦艮下艮上, 互坎、震;伏《兑》,也无坤象,须用遇卦《咸》之伏才始得坤象。但是,尚注有 时又舍覆、遇象而不用,如《同人之睽》: 齐鲁争言,战于龙门。构怨结祸,三世不安。 《注》日:“兑鲁,齐似用半象,正反两兑口相对,故日争言。余详《坤之 离》。”《睽》卦兑下离上,兑覆即得巽,不取。遇卦《同人》,互巽,也不取,却用 半象,取象的随意性由此也可见一斑。 除了用多种方式可以前后相合的情况外,相当一部分是无法得到解释 的,此处有该象,彼处却无;或是此处为该象,彼处恰好相反。29如《屯之 蒙》: 山崩谷绝,大福既竭。泾渭失纪,玉历既已。 《注》日:“二四艮覆,故日山崩,日谷绝;乾为福,为大,三至五乾伏坤丧, 故大福竭;坤水坎水混合漫流,故日泾渭失纪;震为玉,为时,故为历。”“二 四艮覆”之说首先就值得怀疑,《蒙卦》本就坎下艮上,何以于最直接之象不 取,却偏取中爻艮覆象?此林又见于《小过之节》,但未注。《节》卦兑下坎上, 互艮、震;覆《涣》,坎下巽上,互艮、震;伏《旅》,艮下离上,互兑、巽;遇卦《小 29 此类例子约有120余条。 中国学术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25 肖秉和‘焦氏囊林>研究质囊 —一 过》,艮下震上,互巽、兑;遇卦伏《中孚》,兑下巽上,互艮、震。其中,共有六 单卦,独不见乾、坤。那么,中爻艮不覆,何以“山崩”?何以“谷绝”?“大福既 已”或可取艮、震、坎象,但又何来“坤水坎水混合漫流”象?又如《蒙之随》: 猿堕高木,不蹊手足。保我金玉,还归其室。 《注》日:“巽为高,艮为猿,艮在震木上,故日猿堕高木;艮手,震足,兑 折,在外,故不蹊。躜,折也。艮为金,震为玉、为归,艮为室。”此林又见于《讼 之艮》、《否之临》、《复之震》、《坎之坤》、《益之豫》,《否》林、《益》林皆未注,但 《否之临》并无“艮在震木上”,而《益之豫》却恰恰相反,是震在艮上。又如 《泰之解》: 坤厚地德,庶物蕃息。平康正直,以绥百福。 《注》日:“此用《泰》象,坤为厚、为庶物,震为蕃息,震大途,故日平康正 直,乾为百福。”此林又见于《贲之履》、《渐之复》、《巽之困》、《涣之解》,但 《巽之困》无论如何取象,都不会有坤象,何以要说“坤厚地德”呢?尚氏是这 样解释的:“巽为庶物,伏震为蕃鲜,故日蕃息;伏坎为平、为正直,震为大 福。”避而不谈,但此四字非坤象不能解也,到底是焦延寿系辞之一时疏忽 呢?还是此种解法本就非题中应有之义? 4.不少文辞无法得到解释 虽然尚氏大大扩大了取象范围,又广泛采用了种种取象方法,但仍有许 多未作解释的地方,有些是明确注明的,如《乾之夹》只注了前两句,下四旬 日“余象多未详”,《需之家人》直接说“象多未详”30;还有一些是文辞相同, 互注日“详某之某”,但却均未注,如《夹之解》与《鼎之困》辞同,前者注日“详 《鼎之困》”,后者注日“详《夹之解》”,可都没有注,类似的尚有《丰之鼎》与 《巽之观》、《巽之震》与《中孚之晋》;而更多的则是虽未标明,但事实上没有 作注的,此种情况又可分为两类: 30 此种情况共见14处,除文中列举外,尚有《坤之大有》日“余未详”,《坤之睽》日 “恨余象多未详”,《师之比》“第二句象未详”,《豫之涣》“象多未详”,《观之骺》“象多未 详”,《噬嗑之晋》“象多未详,或用遇卦象”,《剥之晋》“象多未详”,《大过之旅》“未详”,《咸 之小畜》“未详”,《咸之解》“未详”,《旅之家人》“未详”,《旅之未济》“未详”。 笼十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26 _杜志目 (1)某句或数句无法得到解释的,如《泰之未济》: 实沈参墟,以义讨尤。次止结盟,以成霸功。 《注》日:“按:《左传》昭元年迁实沈于大夏,主参,故参为晋星。《泰》。伏 艮,艮为星,故日实沈、日参,而实沈与参皆晋墟,震为晋也,皆用《泰》象。文 意似指晋文伐楚事,止,首止,僖五年齐侯会诸侯于首止。”下三句均未注, 第四句震为霸、为功,勉强可通,但二、三句却难解。又如《恒之坤》: 燕雀衰老,悲鸣入海。忧不在饰,差池其羽。颉颃上下,寡位独处。 《注》日:“此仍用《恒》象。兑为燕雀,坤为老、为海,四、五二句《诗・邶 风・燕燕》文,乃庄姜送戴妫大归于陈之诗,故日寡位独处,义与毛合。”首 先四、五两句是否合象,未作解释;其实,照尚氏注文,“寡位独处”四字显然 是由文意所生,非由象生。又如《升之央》: 彭离济东,迁废上庸。狠戾无节,失其宠功。 《注》日:“按:武帝元鼎元年,济东王彭离有罪废,徙上庸,似指此事。” 完全未从象的角度去注。又如《未济之睽》: 猃狁匪度,治兵焦槿。伐镐及方,与周争强。元戎其驾,衰及夷王。 《注》日:“坎为北,猃狁,北狄;离为甲兵,重离,故日焦槿、镐方,皆地名; 兑西象也,震为周,兑折震,故日与周争强。”又日:“刘云:‘《毛诗》作匪茹, 《笺》云度也,郑盖用《齐诗》以申毛义。’又云:‘夷王虽亦命将出征,而未能 攘逐,故日衰。’按:夷王始下堂迎诸侯,周室衰。”这显然是在用典,非从象 生。类似例子约有360余处。 (2)虽然有注,但含糊其词,也并非字字皆从象生,如《否之泰》: 行不如还,直不如屈,进不如退,可以安吉。 《注》日:“内刚外柔,方《泰》乾进而外则《否》矣,故林辞以为戒。乾为 行、为进、震为反,坤为安。”又如《豫之剥》: 野鸢山鹊,弈棋六博。三枭四散,主人胜客。 《注》日:“艮为鸢、为鹊、为枭、为山。元本注:‘三枭、四散皆古局戏名。’ 按:《战国策・楚策》云:‘夫枭棋之所以能为者,以散棋佐之也。夫一枭之不 胜,五散亦明矣。’按:黄山谷诗‘安知樗蒲局,临关败三枭’。今博戏失传,故 中国学术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27 肖秉和‘焦氏曩林>研究质囊琴一 不知其义。”又如《恒之小过》: 叠叠累累,如岐之室。一身十子,古公治邑。 《注》日:“艮为山、为室,震为生、为息、为子,兑数十,故日一息十子,震 为公,艮为邑。按:《诗・大雅》云‘古公宜父,陶复陶穴,未有家室。’言古公 初至岐,未有家室,暂陶覆陶穴而居。叠叠累累,穴居之状,故日如岐之室。” 虽然卦有艮象,但前两句绝非由此而生。又如《蹇之乾》: 叔胖拘冤,祁子自邑。乘遽解患,羊舌脱免,赖得生全。 《注》日:“此似用遇卦象。《蹇》,下艮为叔、为邑,坎为车,重坎故日遽, 遽,传车至驿而更有类重坎象;坎为患,兑为羊、为舌,兑伏,故日脱免。”连 自己也不能肯定,却强以为注。又如《解之需》: 许嫁既婚,利福在身。适惠生桓,为我鲁君。 《注》日:“《左传》隐元年,宋武公生惠子,惠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日为鲁 夫人,故归惠公,生桓公。因手有文,故日利福在身。坎为婚,伏坤为身,兑为 鲁,乾为君。”此类情况约120余例。 唐代王俞曾赞《易林》说:“其卦总四千九十六题,事本弥纶,同归简易, 辞假出于经史,其意合于神明。”31可见《易林》文辞与经史的关系非常密 切,或者是用其辞,或者是用其事,如果真是字字皆从象生,那么为了迎合卦 象,势必难以避免割裂其辞或其事,但我们看到的却并非如此,反倒是《注》 文常常含糊其词。试想:如果不是用典,那么即使是有坎、坤、兑、乾象,就一 定能组合出“许嫁既婚,利福在身。适惠生桓,为我鲁君”的林辞吗?上文此 类例子已多有涉及,故不再赘述。而《注》文中某些牵强附会之处,有时甚至 显得莫名其妙,如《大有之贲》: 楚鸟逢矢,不可久放。离居无群,意昧精丧。作此哀诗,以告孔忧。 《注》日:“艮为黔啄,故日鸟,震为丛木,故日楚鸟,坎为矢,故日楚鸟逢 矢;艮为居,坎为孤,故日离居无群;坎为心、为隐伏,故日意昧,坎陷,故精 丧;坎为哀忧,震为告。《诗・四月》篇‘君子作诗,维以告哀’。”最后两句显 31 见王俞:<周易变卦序>,载《丛书集成初编》本《易林》正文前。 第十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28 杜志罾 然是作者在模仿《诗经》之语,如果真是从象所生,那么何为“诗”象呢?这种 注解既无必要,也无可能。 三、版本上:失之毫厘、差以千里 从版本的角度考察,尚氏《易林》研究也十分牵强。《焦氏易林》历经千 年流传,版本众多,异文迭出,而版本间的差异之大,也为其他古籍所少见。 这些差异的产生由来已久,原因也非常复杂,如果主观地是此非彼,未必就 合乎事实。尚氏曾感叹“《易林》以象学失传之故,讹字独多”,32又言“焦氏 《易林》繇辞,则字字步趋《周易》者也。西汉《周易》真诂,既为东汉人所不 知,则焦氏《易林》真诂,相因而不解者,势也,以故西汉之书存留至今者,虽 皆不免讹误,而舛错颠倒、鲁鱼亥豕,多至十六七,不堪卒读者,莫若《易林》 也。追原其故,由历代学者不知辞根于象,故莫能以象定辞,影响模糊,谓是 为非,谓非为是,致使林辞疵累大半”,33但是,即使如尚氏所言的象学没有 失传,同样无助于这类问题的解决,而且尚氏虽然“发现”了失传的象学,依 然无如其何,这是由它取象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所决定的。我们试来分析 两类例子:一类为可能是由错简造成的文辞完全相异的,如《屯之革》与《屯 之震》,先看《屯之革》: 宋本作:从容长闲,游戏南山。拜祠祷神,神使无患。34 元本作:鱼鳖列市,河海饶有。长钱善贾,商李悦喜。 明本作:从容长闲,游戏南山。拜祠祀神,神使免患。 《注》依宋本,日:“通《蒙》。反正艮,艮止,故从容。震为游戏,为南,艮为 32 《焦氏易林注・校勘记说例》。 33 《焦氏易诂》卷一(居今日求西汉易诂只有焦氏《易林》>,第9一lO页。 34 文中所言宋本、元本、明本,主要着眼于它们出现的时代和文辞本身,并非严格 的版本沿革的考证,宋本包括《士礼居丛书》本、《学津讨原》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元本 包括《四部丛刊》本、《四部备要》本,明本包括《正统道藏》本、《汉魏丛书》本、《津逮秘书》 本、《古今图书集成》本、《四库全书》本、《道藏举要》本。所引文辞宋本主要据《丛书集成初 编》本,元本据《四部丛刊》本,明本据《四库全书》本,同一版本内部的细微差别忽略不 注。 中国学术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29 肖曩和‘焦氏■林>研究质囊 —一 山,故日南山。艮手,为拜,为祠,震为祷,为神。坎为患,震乐,故无患。全用 旁通。”再看《屯之震》: 宋本作:鱼鳖列市,河海饶有。长钱善贾,商李悦喜。 元本作:从容长闲,游戏南山。拜祠祷神,使神无患。 明本作:鱼鳖列市,河海饶有。长钱善贾,商季悦喜。 《注》依宋本,日:“互艮为龟鳖,伏巽为市,坎为河海,坎众,故日饶有。 伏巽为利,为长,为善贾。艮为季,震为利,为善,又为悦喜。”但是照尚氏象 数原理,如果依元本,两卦文辞对调仍然可以成立,那么元本为什么就一定 错呢?类似例子,全书共见31处。 另一类文辞完全不同的情况就是某本为正文,下有一注文,而在另一本 中却正好相反,注文成了正文,正文却成了注文,如《剥之归妹》: 宋元本作:二人俱行,别离持食。一身五心,乱无所得。 明本作:张罗捕鸠,鸟丽其灾。雌雄俱得,为网所灭。 《道藏》本注日:“一作二人俱行,别离持食。一身五心,乱贲之无所得归 妹。”后一句应为“乱无所得。《贲之归妹》”,因为《贲之归妹》正作此辞。尚 氏认为“《易林》凡下注一作某某辞者,皆非焦氏《易林》辞,疑为崔篆、费直或 虞翻、管辂等《易林》窜入”。35此话有一定道理,但也并非处处如此。因为 “二人俱行”一林在全书中多次出现,又见于《师之大畜》、《兑之艮》,只是文 字上略有差异,“二人”作“三人”,“持食”作“别离”。尚注依毛晋“汲古阁”本 日“同《贲之归妹》”,《贲之归妹》注日:“互离,为罗网,为鸠。震为兔,坎为 灾。……卦震,兔居离网中,而兑为毁折,故有此象。坎雄,离雌,坎为贼。” 言外之意是将宋元本视为它书窜入之辞。《师之大畜》注日:“震为人,为行, 数三,故日三人俱行;一阳止上,故日别离独宿。通《萃》,坤为身,乾卦数一, 故日一身。巽卦数五,伏坤为心,故日五心。三至上正覆巽,坤迷,故反覆迷 惑。坤虚,故乱无所得。”但《剥之归妹》若依宋元本,又会出现怎样的解释 呢?《归妹》,震上兑下,“三人俱行”得以落实;“别离独宿”句《师之大畜》穿凿 35 《焦氏易林注・校勘记说例》。 第十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3O — 杜志目 已甚,而《归妹》无论本卦,还是伏卦,均无“一阳在上”象,又只有用遇卦《剥》 来解释,必须再三变才能成其象。 甚至有时候某一版本明显有误,但尚氏还是据此强以为解,如《坤之 媚》: 宋元本作:孤独特处,莫与为旅,身日劳苦。使布五谷,阴阳顺序。 明本作:伯虎仲雄,德义洵美。使布五谷,阴阳顺序。 除此处外,“孤独特处”三句又见于《明夷之骺》、《益之艮》、《夫之益》、 《革之既济》;“伯虎仲雄”四句又见于《泰之随》、《蹇之大过》、《益之屯》、《未 济之涣》,仅在文字上稍有差异。此处宋元本在意思上前后不类,必然有误, 有可能是将两林文辞混在了一起,但尚氏据宋元本注日:“巽寡,故日孤独, 日无旅;乾为日。通复,坤为身,万物皆致役,故日劳苦;巽为谷,卦数五,故 日五谷,巽为顺。”又《乾之升》: 卫侯东游,惑于少姬。亡我考妣,久迷不来。 “亡”元本、《古今图书集成》本作“忘”,《注》依汲古阁本日:“震为警卫、 为诸侯、为东游,大坎为惑,兑为少姬,震为父,坤为母,故日考妣,坤死,故 亡,坤为我、为迷,震往,故不来。卫文侯避国难游齐。少姬,卫女,齐桓夫 人。”此林全书共3见,《丰之震》明本“亡”作“忘”,《旅之师》宋元本作“忘”, 《注》依宋元本,并说:“此林屡见而事不见于《左传》。”由于不见于记载,所 以要考察本事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我们可以根据文意推断,“亡”当作“忘”讲 似乎更合理一些,即使字作“亡”,而义也当从“忘”解,“忘”、“亡”相通,古籍 中常见。那么,如果是“忘”,尚氏之说就很难成立了。因为照尚氏《易》说,坤 为思念36,此处坤象不伏,是很难比附出“忘”意的。又《小畜之无妄》: 睐牝龙身,日驭三千。南止苍梧,与福为婚。道里夷易,安全无忌。 明本“止”作“上”,《注》依宋元本日:“震为南、为苍梧,艮止。”此林又见 于《观之比》、《恒之鼎》,各本皆作“上”,无注。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宋代吴 械所著的《韵补》一书中发现了该段文辞的引文,原文是: 36 参见《焦氏易林注・屯之升》。 中国学术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31 肖秉和‘焦氏易林 研究质囊 一 牝马龙身,日驭三千。东上苍梧,与福为婚。道里夷易,安全无 忌。37 《韵补》所引汉代著作,多为宋人所见旧本,可信度未必低于今见各本, 那么《无妄》卦之“止”很有可能是“上”的误字。又《履之谦》: 雨潦集降,河渠不通。齐鲁闭塞,破费市空。 “齐”宋元本作“邹”,尚《注》依汲古阁本日:“伏巽为齐。”但如果为“邹” 的话,不知又该作何解释?又《观之明夷》: 家在海隅,桡短流深。企立望宋,无木以趋。 除《道藏》本讹“木”为“水”外,各本无异文。此林又见于《蛊之蒙》,“桡 短流深”、“企立望宋”八字明本作“绕旋深流”、“王孙单行”,元本“绕旋”又作 “挠绕”,“木”各本作“妄”;《萃之师》,“企立望宋”各本作“伯氏难行”,“无木 以趋”明本作“无本以超”(《四库全书》本“本”作“木”);《归妹之大畜》,“企立 望宋”各本作“岂敢惮行”。《观之明夷》显然是化用《诗经・卫风・河广》“谁 谓河广?一苇杭之。谁谓宋远?跛予望之”语,以“木”释“苇”,《蛊之蒙》“木” 虽然各本皆作“妄”,但很可能有误,《注》日:“坎险,故日无妄,妄西汉人多作 望。”颇值怀疑。又《观之节》: 推车上山,高仰重难。终日至暮,不见阜颠。 “不见”宋本作“惟见”、元本作“唯见”,尚《注》依汲古阁本日:“坎隐伏, 故不见”,但也没有其他根据。照常理来讲,“惟见”未必就错,也有其合理之 处,至少二者可并存。那么,若是“惟见”,又该如何解释呢?虽是一字之差, 意义却大不相同。又《大畜之否》: 麟凤执获,英雄失职。自卫反鲁,猥昧不起,禄福讫已。 “英雄”宋元本作“阴雄”,《注》依汲古阁本日:“乾为英雄。”这显然是在 用“西狩获麟”事,但怎么会把孔子成为“英雄”呢?《讼之同人》、《小畜之坤》、 《同人之颐》、《豫之大有》、《革之震》、《兑之坤》皆日: 子姐执麟,春秋作元。阴圣将终,尼父悲心。 37 见《韵补》卷一<十七真・婚>,《四库全书》本,下同。 第十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32 杜志目 《注》依汲古阁本改为“子组执麟,春秋作经。元圣将终,尼父悲心”。但 也未必就一定准确,孔子在汉代被尊为“素王”,“阴圣”、“阴雄”可能是有所 本的。如果“阴雄”二字不错的话,《注》当然也会作出解释,可这难道不是望 文生象吗?又《央之乾》: 狼戾美谋,无言不殊。允厌帝心,悦以获佑。 《注》日:“此用遇卦《央》象,艮为狼,兑为言,乾亦为言,而兑言与乾言相 背,故日殊,乾为帝,为佑,伏坤为心,兑为悦。”但文辞多费解,可能有讹误。 《韵补》引该段文辞为: 良房美谋,无言不雠。允厌帝心,君子获祜。38 此似用张良事,“良房”二字误为“狼戾”的可能性是极大的。又如《损之 未济》: 阴注阳疾,水离其室。舟楫大作,伤害黍稷。民饥于食,亦病心腹。 元本“阳”作“寒”,尚注前两旬日:“三阴皆在内,故日注。注,灌也。阳皆 在外,故疾。《杂卦》:‘未济,男之穷也。’与此同。”而《韵补》作: 阴寒主疾,水离其室。舟楫大作,伤害黍稷。民饥于食,亦病心 腹。39 《左传・昭公元年》日:“阴淫寒疾,阳淫热疾,风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 惑疾,明淫心疾。”该段文辞又见于《困之解》,各本皆作“阴淫寒疾”。那么此 处“阴注阳疾”之说十之八九有误,尚氏却迂回求解,以证辞由象生,终究难 免枉费功力。再回视尚氏所言,是否也如烟云呢940 四、学术渊源上:主观猜测,缺乏实证 汉代《易》学以象数学为主流,自不待言,但它应该有一个逐渐发展的过 38 《韵补》卷四《四十九霄・雠》。 39 《韵补》卷五《五质・腹》。 4O 尚秉和批评东汉人不明覆象而致误曰:“回视东汉人所说,皆烟云也。”见《焦氏 易诂》卷--(知《易林》每用覆象>,第52页。 中国学术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33 肖秉和<焦氏易林>研究质囊 一 程。“汉初说《易》,皆主义理、切人事,不言术数。”41直到西汉中期宣帝年间 才由孟喜拉开了象数学的帷幕,最后由京房真正奠定了其理论基础,发展成 一个完整的体系。焦延寿上师孟喜,下授京房,因此《焦氏易林》一书含有象 数学的成份,当然无可否认。但焦延寿在系辞时,是否遵循字字皆由象生的 原则,是否运用了那些复杂的取象方式,却可以讨论。朱伯昆先生曾将孟、 京一派《易》学概括为三大特点:其一,以奇偶之数和八卦象征的物象解释 《周易》经传文;其二,以卦气说解释《周易》原理;其三,利用《周易》讲阴阳灾 变。42并未提及中爻 半象、伏象等取象方法,根据现存记载,它们是到东汉 末年,才由苟爽、虞翻等人大力提倡的,而尚秉和先生认为焦延寿所用易象 在东汉已失传就颇值怀疑了。孟氏《易》学一系,经京房发扬光大后,显赫一 时,直到东汉末期,因马融、郑玄、苟爽等人提倡《费氏易》,才始式微。也就 是说,该派《易》学在两汉时期的传授并未中断,而《焦氏易林》作为《京氏易》 的一部重要典籍,治《京氏易》者不应该不知43,那么它所运用的方法也是 不应为东汉人不知的,至少不应是一无所知。由于历时久远,文献不足,给 我们的考察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但《东观汉记》中有一条宝贵的资料,或许有 助于部分接近历史的实情。《东观汉记・沛献王辅》载: 沛献王辅善京氏《易》。永平五年秋,京师少雨,上御云台,召尚席 取卦具自为卦,以《周易卦林》卜之,其繇云:“蚁封穴户,大雨将集。”明 日大雨。上即以诏书问辅日:“道岂有是矣?”辅上书日:“案《易》卦《震 之蹇》:‘蚁封穴户,大雨将集。’《蹇》,艮下坎上,艮为山,坎为水,山出 云为雨,蚁穴居而知雨,将云雨,蚁封穴,以蚁为兴文。”44 这段话至少告诉了我们三个事实:一、《焦氏易林》为《京氏易》研修的典 籍之一;二、《焦氏易林》一书,在当时已为世人所用;三、《焦氏易林》文辞并 41 皮锡瑞:《经学通论》,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第16页。 42 朱伯昆:《易学哲学史》,北京:华夏出版社,1995年,第l14页。 43 尚秉和先生也承认这一事实,他说44 《东观汉记》卷七,《四库全书》本。 “焦赣为京氏师,既善京《易》,必知焦 《易》”。见《焦氏易诂》卷二<《焦氏易林》之平议),第69页。 第十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34 杜志目 不是“字字皆从象生”,其中有“兴”文。“将云雨,蚁封穴”的说法,今天在民 间仍有流传。而尚秉和先生解释说:“此仍用《震》象。伏巽为蚁,艮为穴户, 坎闭,故日封。坎为雨,为集。……”两相对照,同用象数学的方式解释,相差 却何止千里。 还有一个关于《九家易》的问题必须提及。尚氏曾坚持“九家”为汉初淮 南九师,以为《易林》“逸象”有更古所本之证,但现代学者已研究认为“尚氏 所谓《九家易》是荀氏所宗西汉九师说不可信”,而其“成书当在西汉末费氏 之后”,“与淮南九师无关”。45那么,尚氏所谓的“焦延寿独得西汉大师不传 之秘”的说法就成为了一个疑问,46焦氏《易》学有得自隐士的部分,但未必 就一定是这套繁琐的象数之学。 西汉武帝之后,儒学逐渐取得独尊之势,学术与政治的联系也趋紧密, “通经致用”成为普遍的追求。《易》学作为群经之首,自然是关注的焦点,当 然也就不可避免地要带上实用的特点。据《汉书・儒林传》载,焦氏《易》说 “长于灾变,分六十四卦,更直El用事,以风雨寒温为侯”,又载焦赣语日:“得 我道以亡身者,京生也。”47焦赣为何如此说呢?会不会是与其长于灾变有 关呢?我们认为不能排除这种可能。以灾异说而干人事,实际上就是天人感 应学说。该说自董仲舒以来,长盛不衰,班固曾指出:“汉兴推阴阳言灾异 者,孝武时有董仲舒、夏侯始昌,昭帝则哇孟、夏侯胜,元、成则京房、翼奉、刘 向、谷永,哀、平则李寻、田终术,此其纳说时君著名者也。”(《畦两夏侯京翼 李传》)但是最足以荣身者,也最足以损身,董仲舒曾受主父偃陷害,几丧性 命,“不敢复言灾异”,哇孟因“妄设妖言惑众”被诛,而京房最终也是因此丧 身,焦延寿对京房的议论未尝没有可能是经验的总结。京房诚然是西汉象 数易的杰出代表,他创立了一个八宫卦的系统,以象数架设起了一个精妙的 45 见林忠军:<《九家易》考辨>,载《象数易学研究》第一辑,刘大钧主编,济南:齐 鲁书社,1996年,第172—179页。 46 见王树楞:《焦氏易诂序》。 47 此处各本有异文,中华书局本《汉书》作“必京生也”,但乾隆武英殿本及《四库 全书》本无“必”字,苟悦《汉纪》也无“必”字。说参陈良运<学术不可负前人,欺后人>一文, 载《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年第4期。 中国学术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35 尚秉和‘焦氏■林>研究质曩 一 世界图式,但并不能排除其中的灾异说的成份,他说: 故《易》所以断天下之理,定之以人伦,而明王道。八卦建,王气立。 五常法象乾卦,顺于阴阳,以正君臣父子之义,故《易》曰:“元亨利贞。” 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未被于有无。且《易》者,包备有无, 有吉则有凶,有凶则有吉。生吉凶之义,始于五行,终于八卦。从无入 有,见灾于星辰也。从有入无,见象于阴阳也。阴阳之义,岁月分也。岁 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六爻上下,天地阴 阳,运转有无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观俯察在乎人,隐显灾祥在乎天, 考天时、察人事在乎卦。48 京氏之《易》实际上仍是一种天人之学,它的本质在于推天道以明人事, 根据天道运行的正常规律来调整人伦之道、君臣父子的正常秩序。也就是 说,象数只是形式,只是为了使推论更易进行、更显科学性和更具说服力,而 真正的目的则在于明天道,干人事。况且,即使在京房的《易传》中也并不见 那些复杂的取象方法的运用,从师受教而无反映,果可信乎? 另外一则材料也可以给我们以更多的启发,李鼎祚《周易集解・随》“元 亨利贞。无咎”下引郑玄说日: 震,动也,兑,说也,内动之以德,外说之以言,则天下之人,咸慕其 行而随从之,故谓之“随”也。既见随从,能长之以善,通其嘉礼,和之以 义,干之以正,则功成而有福。若无此四德,则有凶咎焉。焦赣曰:“汉高 帝与项籍,其明徽也。” 李道平疏日: 兹所引焦氏云云,当《变占》中语也。史称汉高祖宽仁爱人,常有大度, 顺民而定天下,规模宏远。又谓自矜功伐,奋其私智,欲以力征,卒亡其国。 一众随而有是四德则兴,一众随而无是四德则亡,故云“汉高帝与项籍,其明 徽也。”49 48 见《京氏易传》,《四库全书》本。 49 见《周易集解纂疏》卷三,李道平撰,潘雨廷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 209—210页。 第十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136 —可杜志雷 这段文字以《易》卦比附人事的痕迹十分明显,而与上文京房对“元亨利 贞”的解释也非常接近。此语不见于今本《焦氏易林》,可能是焦延寿另一部 著作《易林变占》中的话。果若如此,在有可能是专门对《焦氏易林》进行解 释的著作中尚且如此,又何论《焦氏易林》本身呢?唯一的解释就只能是那原 本就不属于其中的应有之义。《系辞传》云:“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以明吉 凶。”但是在“象”与“辞”之间还应有一个过渡,吉凶已存于卦象的相互转 化、制约之中,“辞”只是用来阐明吉凶的结果而已。既然如此,它就可以用 形象的手段示人以吉凶,就不必字字皆从象生,就可以有赋文、有比文,也可 以有兴文。尚氏《易林》研究可以说几乎将象数学的手段发挥到了极致,但 并不符合实情。如果我们今天仍然囿于象数学的成见,必然会影响到对《焦 氏易林》文学、文献价值的阐发,况且即使就它与象数学的关系而言,也有重 新探讨和思考的必要。 中国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