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十二五期间,低碳经济成为国家经济战略的主导模式,低碳城市建设和低碳生活方式的推动成为国家建设部、环保部的核心任务。城市建设低碳化的大趋势引发了低碳产业革命浪潮。
为了推动我国低碳城市和低碳社区建设的发展,抓住市场机遇,协议双方达成共识,联合开展低碳示范社区开发建设。经友好磋商,达成如下框架协议,以资双方共同恪守执行。
一、 合作原则
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创共享,合作共赢。
二、 合作业务
开展全国范围内的低碳社区建设、低碳城市建设和低碳建材销售业务。
三、 事业目标及社会意义
1、
低碳进社区。通过共同开发国家级低碳生活示范区,希
望在低碳生态社区建设、低碳生态技术建筑应用研发等方面积极探索,推动“低碳社区”在全国的普及推广。
2、 低碳建筑技术应用。抓好低碳节能建筑示范工程建设,
促进使用低碳建筑技术的集成和产业化,推动全国住宅产业整体水平提高。
3、
促进节能环保、新能源产品的推广销售。低碳社区建设的
展开将带动一大批低碳建筑材料和节能、环保、新能源企业的产品销售,推动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
四、 各方资源优势及权责
(一) 甲方
1、 规划设计。作为住建部《建设科技》杂志的运营单位、
住建部科技中心唯一的战略合作规划设计单位,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低碳建筑设计机构(低碳城市规划
设计、低碳社区规划设计、低碳建筑〃园区规划设计等)。
专家的权威性和雄厚的设计实力可为低碳社区建设提供可靠的设计保障。
2、 政策资源。可充分运用国家绿色建筑标准委员会的政
策资源、人脉资源,打造低碳社区系列国标工程(一二三星)。
3、 专家资源。调动住建部、住建部科技中心、国家绿色
建筑标准委员会国内建筑设计院、所低碳专家资源服务于本工程。
4、 建材资源。充分调动本院低碳建筑课题组所属十四个
低碳建筑项目办公室(数十家国内外节能低碳一线
品牌企业)为低碳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节能环保产品,以及系列化生态环保建筑材料。
5、 技术资源。充分利用本院低碳建筑课题组的技术储备
为低碳生活示范社区提供先进的低碳建筑技术。
(二) 乙方
1、 资金提供:提供启动本项目所需要的运营资金;
2、
政府协调:协助办理各地政府及金融机构对低碳社区项目的扶持政策。
3、 相关性资源:征集、开发低碳社区项目。
五、 合作方式
双方各自投入自身的优势资源,联合组建一家股份制公司,对全国低碳社区建设进行全程规划、管理、运营、控制。
1、 股本结构
项目资源+政策资源+产品资源+运营资源+资金 即,甲方:项目资源+政策资源+产品资源
乙方: 运营资源+政策资源+运营资金
2、 股份比例
甲方: %;
乙方: %(控股方)。
3、 股份制公司
在广东注册成立双方公司,注册资金2-3亿元人民币。乙方(控股方)为董事长单位,甲乙方为董事单位。双方方共同组建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团队。
六、 筹建工作
合作双方共同签署本协议后,于15个工作日内成立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制订详细的运营计划,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七、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有效期为终身(本项目生命期)。
2. 协议三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提出。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4. 本协议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5. 由于不可抗拒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合作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作双方方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体现。
7 .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
1.本项目合作方式具有排他性,在协议期内,各方均不得与其他伙伴合作同类型的项目。如有发生,按违约责任依法处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代表签字: 地 址: 乙 方:
代表签字:
地 址: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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