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实施范围为蓟州山区区域内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共涉及2条国道和2条省道,通武线、克黄线、津围线、平宝线。
津围线蓟州段起于宝坻蓟州界,止于河北兴隆界,全厂32.7公里。其中蓟州北环--克黄线段位于山区,长28.2公里,标准段路面宽度8米,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 二、技术标准
执行规范及标准: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及涉及标准 三、扬尘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1、现场组织机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副经理 成员:各个部门负责人 2、职责
项目经理:全面管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组织检查。 副经理:具体负责施工现场及料场的扬尘治理各项工作的协调,做好扬尘治理的落实、安排、指挥等各项管理工作。 四、扬尘污染防治组织机构
副组长:副经理
1 组长:项目经理
质检部 五、扬尘控制清单
施工队 安全部 工程部 后勤部 办公室 测量队 序号 作业活动 重大环境因素 可能导致环境影响 控制措施 制定施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 1 垃圾材料运输 扬尘污染 影响市容环境 2 露天材料堆放 扬尘污染 影响市容环境 制定施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 3 土方外运 扬尘污染 影响市容环境 制定施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 六、控制点
1、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围护; 2、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3、混凝土使用; 4、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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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混凝土的使用; 6、施工垃圾处理。
七、保证“六个百分百”的具体措施
1、施工现场的渣土、散体物料必须用防尘遮土网苫盖。 2、施工现场周围设置硬质围挡,并配备人员对围挡落尘进行清洁,保持施工现场及料场周围环境的整洁。
3、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密闭存放或者及时覆盖。
4、出现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施工等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物采取防尘措施。
5、施工现场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车辆在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
6、施工现场采用雾炮湿业作法,防止造成扬尘污染。 7、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48小时,应用防尘遮土网苫盖,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8、施工垃圾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9、土方开挖阶段配备洒水等降尘措施。
10、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车,每天对施工路面进行洒水降尘,确保路面清洁。
11、项目部成立防尘污染工作小组,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2、土方运输不允许超装超载,避免抛洒泥土造成场尘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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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土质施工便道与交通主干线的道口连接处应定期清理抛洒下的泥土,必要时进行洒水。
14、施工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清。 15、运输各种材料、垃圾等有遮盖防护措施,防止随车带出场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八、“六必须”、“三不准”
根据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管理制度和工程技术规程,在工地管理中落实施工现场管理“六必须”、“三不准”即: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备、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有效遏制建设工地扬尘污染。 九、奖罚办法
为加强本项目部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管理,经常检查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在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管理中,凡不认真贯彻执行天津市相关规定,工作马虎、失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意识差,按公司或本项目部有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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