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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研究生培养考核实施办法

来源:爱go旅游网


附件三:

3-2:重庆大学研究生培养考核实施办法

为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趋势,实现学校创建世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战略目标,充分调动二级学院的积极性,按《重庆大学第四轮全员岗位聘任办法》和《关于对重庆大学第四轮设岗聘任年度和聘期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特制订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培养年度和聘期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基本原则

按照激励为主,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基本工作任务考核与业绩特色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原则,根据学院完成的基本任务和业绩进行任务考核和业绩奖励。

二、考核指标及办法 1、考核指标

研究生培养(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年度和聘期考核指标包括五个方面的一级指标:

(1) 生源结构与质量

(2) 师资、教学管理及研究生创新能力 (3) 学位授予及授予质量 (4) 研究生工作及就业 (5) 管理机构建设及管理水平 2、考核办法 (1)基本工作任务考核

按一级指标分类考核和加权综合得分考核两部分并结合学院行业特色与层次(即分别考虑博士、硕士点差别,文、理、工科差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核,其总分大于70分即完成基本任务。考核体系各项分数权重见表一。

表一:基本工作任务考核体系各项分数权重

一级指标 生源结构与质量 导师、师资队伍、教学管理及研究生创新能力 学位授予及授予质量 研究生工作及就业 管理机构建设及管理水平 合计 权重系数 0.2 0.3 0.2 0.2 0.1 1

(2)业绩奖励

按五个一级指标对应的奖励指标及额度进行奖励。

(3)有关基本工作任务考核及业绩奖励的具体考核细则由研究生院另行文发至有关学院。

研究生院 200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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