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对本公司进货(稻谷及食品塑料包装物)查验记录进行规范,确保所采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GB2715标准要求,采购的塑料编织袋符合GB/T 8946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原物料的采购、进货管理。
三、职责
采购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估、供应商档案的建立、更新。 仓库负责采购进货产品的数量、品种核对、记录填写;
质量部负责供应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审核,进货产品票证的查验、原物料的验收。
四、作业内容
4.1所有公司采购的原物料(稻谷及包装物)均严格按照采购管理要求,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及合格供应商名录,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
4.2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大米包装物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4.3大宗包装物采购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中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或采购订单;每批原物料来货时,应由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送货日期等信息)和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文件。
4.4零星物料的采购应到从事流通经营单位(经销商、定点批发市场等)采购,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或每笔购物凭证。
4.5原料稻谷的采购要求每批次都要进行入厂检验,质量指标符合GB1350要求才可以入库。
4.6原物料、包装物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标准号、净含量、保质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详细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4.7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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