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1.目的
当已交付的产品可能发生食品危害时实施召回,减少对消费者造成的危害,维护企业声誉。 2.适用范围
当发现出厂产品有严重安全卫生问题并以批量出现时,应及时通知有关的相关方,对产品进行紧急召回。 3. 职责:
3.1 总经理下达对有关食品安全问题不合格产品实施紧急召回的指令。 3.2 营销部负责通知有关的相关方及不合格品的召回。 3.3 质保部负责对召回产品的检验。 3.4 食品安全小组负责不合格的原因分析。
3.5 产品发生召回时,各职能部门积极响应配合做好召回的各项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凡客户反映产品有质量问题时,营销部应派员到现场了解核实查明原因,确属企业责任的不合格品或经检验结果显示、已出厂的产品存在明显危害时,按以下召回程序处理:
根据送货单上的生产日期可以确定产品已送至哪些单位,要尽快确定有关产品的数量及去向,然后及时报告总经理。
总经理接到上述通报后,应尽快决定是否对产品实施召回,以及召回和处置这些产品的方式。
销售部得到总经理决定产品召回的指令后,要尽快通知客户封存尚未售出的产品,然后安排车辆将产品运回。
4.2 质保部对召回的产品进行再化验,确定存在安全质量问题时,会同食品安全小组分析原因。
4.3 如果产品不能召回,并因此可能造成对一些消费者的伤害,在经总经理同意后,要向食品生产监督所通报情况,以寻求协助,争取尽量减少危害波及的范围。
4.4 食品安全小组每年负责组织一次产品模拟召回演习,以测试产品召回机制的有效性,模拟召回演习结束后,应有专题报告及对体系的评价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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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4.5 销售员要建立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号、联系人。以及经常保持联系,便于做好售后服务。 相关文件
《召回控制程序》 《沟通管理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相关记录
《产品召回记录》 《回收产品销毁记录》 《成品库报废记录表》
产品召回流程图
必要时 报告食品安全小组组长 质保部 接到客户投诉 自查发现问题 化验室
总经理
下令召回 营销部通知客户封存产品 食药监监督所 安排车辆运回产品 销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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