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5 3 基本规定………………………………………………………………………8 4 施工准备………………………………………………………………………9 4.1 一般规定 4.2 前期调查 4.3 技术准备
4.4 设备、设施准备 4.5 作业准备
4.6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措施
5 施工测量……………………………………………………………… 13 5.1 一般规定 5.2 地面控制测量 5.3 联系测量 5.4 地下控制测量 5.5 掘进施工测量 5.6 5.7 竣工测量
6 管道制作…………………………………………………………………… 20 7 顶管/盾构施工……………………………………………………………………28 7.1一般规定
7.2顶管/盾构的组装、调试 7.3顶管/盾构的现场验收 7.4顶管/盾构始发 7.5顶管/盾构掘进 7.6轴线控制
7.7顶管/盾构纠偏 7.8 顶管/盾构到达 7.9刀具更换
8 特殊地段及特殊地质条件施工………………………………………………37 8.1一般规定
8.2针对特殊地段及特殊地质条件的施工措施
9 管道拼装………………………………………………………………………40 10 壁后注浆…………………………………………………………………… 41 10.1一般规定
10.2 注浆参数的选择 10.3注浆前的准备工作 10.4注浆作业 10.5 注浆量控制
11 隧道防水…………………………………………………………………… 42 12 隧道缺陷处理…………………………………………………………… 43
13 顶管/盾构的保养与维修………………………………………………………… 44 14 隧道施工运输………………………………………………………………45 15 监控量测……………………………………………………………………46
15.1 一般规定
15.2 隧道环境监控量测 15.4 资料整理和信息反馈
16工程验收……………………………………………………………50
1 总则
1.0.4 顶管/盾构掘进隧道工程的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和质量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5 顶管/盾构掘进隧道工程施工期间,应对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网等进行监测,对重要或有特殊保护要求的建筑物,应根据需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以保证施工安全。 3 基本规定
3.0.1 顶管/盾构隧道施工现场的施工和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3.0.2 顶管/盾构隧道施工现场必须有足够的场地,满足竖井(一个吊管道,一个出土)、龙门吊、管道存放、浆液站、材料、碴土堆放、充电间、供电站、控制室、库房等生产设施占地要求。 3.0.3 顶管/盾构隧道使用的管道必须由专业厂家生产,质量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3.0.4 顶管/盾构掘进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监控量测措施,控制地表沉降,保证地下管网和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
3.0.6 顶管/盾构隧道必须通过管道自防水和接缝防水保证隧道的防水效果。 3.0.7 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检验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检验合格。
3 具有完备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4 施工准备 4.1 一般规定
4.1.1 在隧道施工前,必须具备下列资料: 1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2 施工沿线的环境、地下管线和障碍物等的调查报告; 3 施工所需的设计图纸资料和工程技术要求文件; 4 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分包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
4.1.2 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4.1.3 顶管/盾构掘进施工所需的顶部最小覆土层厚度不宜小于顶管/盾构外径。 4.1.5 顶管/盾构掘进施工必须建立施工测量和监控量测系统。
4.1.6 设置顶管/盾构工作竖井时,必须满足顶管/盾构相关作业的要求。
4.1.7 顶管/盾构机选型和功能应满足隧道施工所处的地质条件和环境安全要求。 4.1.8 采用顶管/盾构掘进施工前,应完成如下主要工作: 1 记录竖井井位坐标;
2 记录洞圈制作精度和就位后标高、坐标;
3 进行顶管/盾构机掘进前的组装、调试与验收; 4 始发基座、临时管道和反力架等设施的检查验收; 5 预制管道的准备;
6 准备顶管/盾构推进施工的各类报表。 4.2 前期调查
4.2.1 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调查
收集了解工程勘察的已有资料,熟悉施工段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
4.2.2 地表地貌及建(构)筑物调查
隧道施工前必须对地表地貌及地面建(构)筑物进行现场踏勘和调查,调查道路和交通流量、地面建筑物及文物等,调查范围视具体工程情况而定,必要时可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重要建(构)筑物进行详细调查和鉴定。
4.2.3 地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调查
隧道施工前必须对地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进行调查,调查地下障碍物、地下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等,调查范围视具体工程情况而定,必要时可进行物探和施工详勘。 4.2.4 环境保护要求调查
隧道施工前必须对工程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调查,调查范围视具体工程情况而定。 4.3 技术准备
4.3.1 顶管/盾构掘进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3.2 根据工程及顶管/盾构机性能特点,进行上岗前的技术培训。 4.3.3 隧道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4.3.4 特殊地段的施工方案准备。
4.3.5 按工程特点和环境条件做好测量及监测的准备工作。 4.4 设备、设施准备
4.4.1 顶管/盾构选型及配套设施
2 顶管/盾构及配套设施应在专业厂家制造,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整机制造完成后应经总装调试合格方可出厂,并应提供顶管/盾构机质量保证书。
4 应设置符合工程需要的浆液站,泥水顶管/盾构应设置相应的泥水处理装置,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6 供电设备必须满足顶管/盾构法施工的要求。 4.4.2 顶管/盾构始发、接收井内设施的准备 3 设置满足始发要求的反力架;
4 设置满足始发和接收要求的洞圈密封装置。 4.5 作业准备
4.5.1 工作竖井施工
1 竖井施工方法 2 始发井的长度3 接收井的平面内净尺寸应满足顶管/盾构接收、解体或整体位移的需要;
4 始发、接收井的井底板宜低于进出洞洞口底标高700mm以上;
5 工作井预留洞口直径应满足顶管/盾构始发和接收的要求,按下式计算出尺寸: D=H•tanα+( )+△e +△s +△g (4.5.5) △e¬——设计规定的始发或接收井预留口直径大于顶管/盾构外径的差值(m);(始发井取0.10m,接收井取0.20m)△s ——测量误差(m) [一般为0.10m]△g——顶管/盾构基座高程误差(m) [一般为0.05m] 4.5.2 工作竖井洞门外土体加固
顶管/盾构始发和接收时,应视地质和现场等条件对工作井洞门外的一定范围内的地层进行必要的地层加固,并对洞圈间隙采取密封措施,确保顶管/盾构始发和接收安全。 4.6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措施
4.6.1根据顶管/顶管/盾构类型、地质条件和工程实际,制定顶管/顶管/盾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作业在安全和卫生环境下进行。
4.6.2根据顶管/顶管/盾构设备状况、地质条件、施工方法、进度和隧道掘进长度等条件,选用适用的通风方式、通风设备及洞内温控措施,以满足国家工业卫生标准要求。 4.6.3所有作业场所必须设置照明设施。 4.6.4所有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消防设施。
4.6.5顶管/盾构施工中,洞内、洞口必须安置足够的排水设备。
4.6.6为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任何作业位置与场所必须保证作业通道的畅通。
4.6.7针对施工可能发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振动、水质和土壤污染,减少地表下沉等。
4.6.8预测存在可燃性或有害气体时 5 顶管/盾构施工测量 5.1 一般规定
5.1.2顶管/盾构施工测量主要内容应包括地面控制测量、竖井联系测量、地下控制测量、掘进施工测量、贯通测量和竣工测量。
5.1.3开始前, 接受和收集相关测量资料,测量资料交接,复测和保护。 5.1.4 施工测量方案。
5.1.6地面施工控制测量应采用附合路线形式,地下控制测量 也应采用 5.1.7地面施工测量控制点必须埋设在施工影响的变形区以外。
5.1.8测量外业数据采集和内业数据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使用规范的表格和软件, 复核手续。 5.2 地面控制测量
5.2.1顶管/盾构施工控制测量方案。5.2.2顶管/盾构施工平面控制网一般分两级布设,首级为GPS控制网、二级为精密导线网,在满足精度要求的情况下可采用其它方法布网。施工路线长度较短时,可一次布网;顶管/盾构施工高程控制网可采用精密水准等测量方法一次布设全面网。 5.2.3顶管/盾构施工控制网测量技术要求。
5.2.4在顶管/盾构始发井和接收井间必须建立统一的施工控制测量系统,控制点应分布在两个井口便于使用的地方,每个井口应布设不少于3个控制点。 5.3联系测量
5.3.1联系测量内容应包括:地面近井导线测量和近井高程测量、竖井定向测量和导入高程测量以及地下近井导线和近进高程测量。
5.3.3竖井定向测量可采用联系三角形法、陀螺仪与垂准仪组合定向法等。 5.3.6导入高程测量应满足下列条件:
5.3.7地下近井导线点不应少于3个,近进高程点不应少于2个,各类点间应构成检核条件。 5.4地下控制测量
5.4.1应包括地下施工导线测量、施工控制导线测量和地下施工水准测量、施工控制水准测量。
5.4.2地下控制测量起算点必须采用直接从地面通过联系测量传递到井下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点,一般地下平面起算点不应少于3个,起算方位边不应少于2条,起算高程点不应少于2个。
5.4.3控制点应埋设在稳定的隧道结构上,一般位于隧道两侧或顶、底板便于观测的位置,一般应埋设强制对中装置。
5.4.4地下控制网一般为支导线和支水准路线,有条件时必须形成附和路线或构成网。
5.4.5隧道掘进中直线大于200m,曲线在要素点时应布设施工导线和施工水准,同时应选择稳固的施工导线点组成施工控制导线。
5.4.6施工控制导线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 一般直线隧道平均边长150m,曲线隧道平均边长60m;
2. 采用2秒级全站仪施测,左、右角各测二测回,左、右角平均值之和与360º较差应小于6秒; 3. 导线点横向中误差应满足下列要求: 5.4.7施工控制水准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 水准点宜按200m间距处置;2. 3.
5.4.8每次延伸地下控制导线和控制水准,应对已有施工控制点进行检测,检测点如有变动应剔除,并选择其它稳定点进行延伸测量。 5.5掘进施工测量
5.5.1顶管/盾构始发井建成后,应采用联系测量方法,将平面和高程测量数据传入井下控制点上,并应满足顶管/盾构拼装、反力架和导轨等安装对测量的要求。 5.5.2顶管/盾构上所设置的测量标志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顶管/盾构测量标志必须不少于2个,测量标志应牢固设置在顶管/盾构纵向或横向截面上,标志点间距离尽量大,前标志点应靠近切口位置,标志可粘贴反射片或安置棱镜。
2.测量标志点间三维坐标系统应和顶管/盾构几何坐标系统一致或建立明确的换算关系。
3.对测量标志初始测量值经换算得到的顶管/盾构机姿态应与顶管/盾构拼装时测定的数据或与本身测量系统测算的顶管/盾构姿态一致。
5.5.3顶管/盾构机就位后应准确测定顶管/盾构与隧道设计轴线的初始位置和姿态,顶管/盾构机自身导向系统测得的成果应与初始位置和姿态一致。 5.7竣工测量
5.7.5竣工测量成果应按要求整理归档,并作为隧道验收依据。 6 管道制作 6.2准备工作
6.2.1 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工业厂房,生产线布置符合工艺要求。 6.2.2 模具已安装完毕且已经过验收。
6.2.3 混凝土搅拌、运输、振捣等设备安装调试并经过安全检查;各种计量器具、计量设备通过检定;准备管道养护设施。
6.2.4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工艺经过审批;各种原材经试验合格;混凝土经试配确定配合比;配合比应符合设计及本规范要求。
6.2.5 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培训,未经培训合格者,不得上岗。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 6.3 原材料要求
6.3.1各种原材料进场均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均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复验,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地方有关标准文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6.3.2宜采用非碱活性骨料;当采用碱活性骨料时,混凝土中碱含量的限值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 6.3.3有吊装孔的管道,其预埋件规格和抗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6.3.4埋件:尺寸、形状应符合设计要求。
6.3.5有钢制垫圈时,垫圈表面必须进行防腐处理,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5钢筋 6.6 混凝土
6.7.1 混凝土管道标识:在管道的内弧面角部须喷涂标记,标记内容应包括:管道型号、模具编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合格状态。每一管道必须独立编号。 6.7.3 预制钢筋混凝土管道的质量要求: 6.8 管道贮存与运输 7 顶管/盾构施工 7.1一般规定
7.1.1顶管/盾构施工必须根据隧道穿越的地质条件、地表环境情况,通过试掘进确定合理的掘进参数和碴土改良的方法,确保顶管/盾构刀盘前方开挖面的稳定,做好掘进方向的控制,确保隧道轴线符合设计要求。 顶管/盾构施工时必须做到:
1.顶管/盾构掘进中必须确保开挖面土体稳定;
2.土压平衡顶管/盾构掘进速度应与进出土量、开挖面土压值及同步注浆等相协调;
3.泥水平衡顶管/盾构掘进速度应与进排浆流量、开挖面泥水压力、进排泥浆、泥土量及同步注浆等相协调; 4.当顶管/盾构停机时间较长时,必须有防止开挖面压力降低的技术措施,维持开挖面稳定; 5.顶管/盾构掘进中应严格控制隧道轴线,发现偏离应逐步纠正,使其在允许值范围内。
7.1.2顶管/盾构掘进遇到施工偏差过大、设备故障、意外的地质变化等情况时,必须暂停施工,经处理后再继续。
1.顶管/盾构前方发生坍塌或遇有障碍; 2.顶管/盾构自转角度过大; 3.顶管/盾构位置偏离过大;
4.顶管/盾构推力与预计值相差较大时;
5.管道发生开裂或注浆发生故障无法注浆时; 6.顶管/盾构掘进扭矩发生较大波动时。 7.2顶管/盾构的组装、调试
7.2.1 顶管/盾构组装之前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7.2.2组装前,必须对主要部件及材料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部件及要求为: 1.所有购置的标准定型产品,具有制造厂的产品合格证书及测试报告单; 2.对顶管/盾构制造中的关键部件的钢材(板材、型钢),查验生产厂的质保书; 3.顶管/盾构推进千斤顶试验验收;
1)在额定试验压力为32Mpa时,历时5min,压力降≤1Mpa; 2)活塞杆伸缩平稳,不得有卡死或拉毛现象; 3)测量油缸行程,符合设计要求。
4. 6)检查遥控单元与有线控制单元是否方便灵活。
5.防止顶管/盾构后退的推进系统平衡阀二次溢流压力,应调到设计压力值; 6.调节拼装机的回转平衡阀的二次溢流压力应调到设计压力值; 7.液压系统各非标制品的阀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密闭性试验; 8.未单独列项检验的部件,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7.2.4 7.2.5顶管/盾构大件吊装作业应按相关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顶管/盾构制造厂的组装要求进行;
7.2.6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备,现场明火、电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进行防护; 7.2.7顶管/盾构组装完成后,必须进行各系统的空载调试,然后进行整机空载和负载调试。 7.3顶管/盾构的现场验收
7.3.1顶管/盾构组装完成后,应按设计的主要功能及使用要求提出验收大纲,按照验收大纲分系统逐项进行验收;
7.3.2顶管/盾构主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7.3.3切削刀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所有联接用的高强度螺栓必须按顶管/盾构制造厂设计要求配置,使用扭力扳手检查达到设计扭矩值; 2.切削刀盘空载运行各档正向、反向各15min,各减速机及传运部分无异常响声,液压工作压力≤8Mpa; 3.集中润滑系统应进行流量和压力的测试,各润滑部件的受油情况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4.刀具装配应牢固,不得出现松动,刀具硬质合金焊接可靠坚固,且不得有裂缝;
5.如刀具采用螺栓连接时,应对螺栓的紧固质量进行抽检,螺栓孔内不得有油污,螺栓拧入扭矩应达到设计扭矩。
7.3.7泥水输送系统
试车时,各泵的压力、流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电器系统操作灵敏、可靠、安全。 7.4顶管/盾构始发
7.4.1顶管/盾构始发前,对洞口经改良后的土体作质量检查;制定洞口围护结构拆除方案,保证始发安全。 7.4.2顶管/盾构始发时必须做好顶管/盾构的防旋转和基座稳定措施,并对顶管/盾构姿态作复核、检查。 7.4.3负环管道定位时,管道横断面应与线路中线垂直。 7.4.4在始发阶段应控制顶管/盾构推进的初始推力。
7.4.5初始推进过程中,必须始终进行监测并对监测资料反馈分析,不断调整顶管/盾构掘进施工参数。
7.5顶管/盾构掘进
7.5.1网格式干出土顶管/盾构掘进 7.5.2网格式水力出土顶管/盾构掘进
7.5.3土压平衡顶管/盾构的掘进,必须按以下要求进行:
1. 施工前,必须根据隧道地质状况、埋深、地表环境、顶管/盾构姿态、施工监测结果制定当班顶管/盾构掘进施工指令,并准备好壁后注浆工作、管道拼装工作。
2 . 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顶管/盾构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当班的掘进指令控制顶管/盾构掘进参数与顶管/盾构姿态。
3. 顶管/盾构施工过程必须做到注浆与掘进的同步进行,及时根据信息反馈情况调整注浆参数。 4 . 施工中必须设专人按规定进行监控量测,并及时反馈,指导施工。
5. 顶管/盾构施工过程中必须经常进行顶管/盾构与管道姿态人工复核测量、跟踪与信息反馈。
6 . 施工过程中,严禁出现顶管/盾构姿态突变。应尽量防止横向偏差、纵向偏差和转动偏差的发生,用测量数据修正顶管/盾构姿态,尽早进行“蛇行”修正。
7 . 为了保持开挖面的稳定性,要根据地层条件适当注入添加剂,确保碴土的流动性和止水性,同时要慎重进行压力仓压力和排土量的管理。
8. 碴土的处理,应适合开挖、排土的方法和碴土性质,配置满足计划掘进能力的排土设备,对污泥应选择适当的中间处理方法与设备。
9. 顶管/盾构暂停施工时,应制定稳定开挖面的专项措施。 7.5.4泥水平衡顶管/盾构的掘进,必须按以下要求进行:
1 . 施工前,必须根据隧道地质状况、埋深、地表环境、顶管/盾构姿态、施工监测结果制定当班顶管/盾构掘进施工指令与泥浆性能参数设置指令,并准备好壁后注浆工作、管道拼管工作。
2. 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顶管/盾构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当班的掘进指令控制顶管/盾构掘进参数与顶管/盾构姿态。
3. 施工中必须设专人对泥水性能进行监控,根据泥浆性能参数设置指令进行泥水参数管理。 4. 应严格进行开挖面泥浆压力和开挖土量的管理,确保开挖面的稳定。
1)根据开挖面土质及水土压力,适当设定泥浆压力,按掘进施工状况,对泥浆压力进行调整和控制。 2)掘进时,使排土和开挖土量相平衡,保持开挖面稳定和开挖顺利进行。
3)一般使用设置在隔板上的压力计确定压力仑内的泥水压力,以掌握开挖面的稳定状态。 5. 施工过程出现大粒径石块时,必须采用破碎机破碎、砾石分离装置分离。
6 . 施工过程中,严禁出现顶管/盾构姿态突变,用测量数据修正顶管/盾构状态,尽早进行“蛇行”修正。 7 . 泥水管路延伸、更换,应在泥水管路完全卸压后进行。 8 . 顶管/盾构暂停施工时,应根据施工情况制定专项措施。
9 . 分离装置应适合开挖土砂粒度要求,进行碴土与泥浆、水的分离,并应尽量使分离出来的泥浆和水经过处理,循环到开挖面再利用。对碴土进行存放搬运处理,处理应符地方环境保护规定。 7.5.5局部气压顶管/盾构掘进
1. 局部气压顶管/盾构目前可在网格水力机械出土的顶管/盾构中应用,以气压稳定开挖面土体并在遇有障碍物时以气压稳定开挖面的条件下排除和处理障碍物。顶管/盾构施工操作基本与网格水力出土顶管/盾构相同。应特别指出的注意事项是:预先检查和堵塞正面地层的跑气通道,控制纠偏和开挖对土体的扰动以及做好盾尾密封和注浆,以稳定切口土仓内气压值。
2. 根据覆土深度、土质条件等设定气压的压力值。气压压力值根据下式求出: 3. 施工前必须根据气压施工需要的最大耗气量,建立空气压缩机站。空压机的装机容量必须有足够的备用量,以确保面的安全连续作业。
4. 空压机站必须配有足够的、完善的后冷却器,油水分离器,空气过滤器,储气罐和相应的管路和阀闸等附属设施,并合理布置以保证在施工时供给足够,稳定、均匀的符合卫生标准的压缩空气。
5. 应根据气压法施工对人员体质条件的要求,施工人员需进行专门的体格检查和经气压施工最大工作压力相等的气压下“试压”。检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气压施工作业。
6. 施工过程中应由专人负责控制气压室内的压力稳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闸门管理员负责进、出闸变压工作操作。闸门管理人员必须维持气压工作区压力稳定,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压力。 7. 在推进结束,开始拼装时关闭水力出土机械的所有管路,防止气体从管道中泄出。 8. 严格控制水力出土的速度,使出土量与推进速度相适应,以确保开挖面气压稳定。 9. 切口内出土口应始终浸在泥水中,防止压缩空气从此泄出。 10. 气压作业区严禁采用明火。
11. 地面空压机站和气压作业区应保证有来自不同变电站的双电源供应,保证施工安全。 12. 气压作业区与常压作业区之间、地面各相关部门之间均应保持可靠的通讯联系。 7.6轴线控制
7.6.1顶管/盾构推进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推进轴线,使顶管/盾构的运动轨迹在设计轴线允许偏差范围内。 7.6.2顶管/盾构自转量应控制在顶管/盾构设计允许值范围内,并不得影响施工。
7.6.3在竖曲线与平曲线段施工应考虑已成环隧道管道竖、横向位移对轴线控制量的影响。 7.7顶管/盾构纠偏
7.7.1当顶管/盾构轴线偏离设计位置时,必须进行纠偏。 7.7.6实施顶管/盾构纠偏必须防止盾尾漏浆而增大地面变形。 7.8顶管/盾构到达
7.8.1顶管/盾构到达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1.制定顶管/盾构到达方案,包括到达掘进、管道拼装、壁后注浆、洞口外土体加固、洞口围护拆除、洞圈密封等工作的安排。
2.对顶管/盾构接收井进行验收并做好接收顶管/盾构的准备工作。 7.8.2顶管/盾构到达前100m,必须对顶管/盾构轴线进行测量、调整。
7.8.3顶管/盾构切口离到达接收井距离小于10m时,必须控制顶管/盾构推进速度、开挖面压力、排土量,以减小洞口地表变形。
7.8.4顶管/盾构到达时应按预定的拆除方法与步骤,拆除洞门。
7.8.5当顶管/盾构全部进入接收井内基座上后,应及时做好管道与洞圈间的密封; 7.10刀具更换
7.10.1当刀具磨损达到一定程度或由于地质变化时,必须进行刀具更换,更换前做好计划和准备工作,宜分期分批进行。
7.10.2刀具更换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1.更换作业尽量选择在中间竖井或地质条件较好、地层较稳定的地段进行。
2.如在较差的地层换刀时,必须采用带压更换或对地层进行预加固等措施,确保开挖面的稳定。 7.10.3带压更换刀具必须由经专门培训的维修人员进行,并确保作业的安全。 7.10.4更换刀具时应作好更换纪录。 8 特殊地段及特殊地质条件施工 8.1一般规定
8.1.1对于顶管/盾构进入以下特殊地段和特殊地质条件施工时,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施工措施确保安全通过: 1. 覆土厚度小于顶管/盾构直径D的浅覆土层; 2.曲线半径小于40D的小半径曲线; 3.坡度大于30‰的大坡度地段; 4.穿过地下管线地段;
5.遇到地下障碍物的地段; 6.穿越建(构)筑物的地段;
7.平行顶管/盾构隧道净间距小于0.7D的小净距地段; 8.穿越江河地段; 9.砂卵石地层;
8.1.2特殊地段和特殊地质施工应共同遵循以下的规定: 1.制定相应可靠的施工技术措施。
2.合理设定和慎重管理开挖面压力,把地层变形值控制在预先确定的容许范围以内。
3. 预计壁后注浆的材料和压力与流量,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量测结果,进行注浆材料和压力与流量调整
4.施工中应对地表及建(构)筑物等沉降进行预测计算,并加密监测测点和频率,根据监测结果不断调整顶管/盾构掘进参数。当测量值超过允许值时,应采取应急对策。 8.2针对特殊地段及特殊地质条件的施工措施 8.2.1 浅覆土层施工 8.2.2小半径曲线施工 8.2.3 大坡度区段施工 8.2.4 地下管线区段施工 8.2.5 地下障碍物处理
1. 2. 地下障碍物的处理一般遵循提前从地面采取措施处理的原则。如确需在洞内进行处理时,必须充分研究可行性与对策。
3. 从地面拆除地中障碍物时,可选择合适的辅助工法,拆除后要妥当地进行回填。
4. 从洞内拆除障碍物时,可选择带压作业或地层加固方法。另外,人工拆除障碍物,必须采取下述措施: 在开挖面的狭窄空间内,安全地进行障碍物的切断、破碎、拆除、运出作业,应尽量控制地层的开挖量以保障开挖面的稳定。
8.2.6 穿越建(构)筑物施工 8.2.7 小净距隧道施工 8.2.8 穿越江河地段 8.2.9 砂卵石地段施工: 9 管道拼装 10 触变泥浆
11 11.2接缝防水
11.2.1 采用水膨胀橡胶防水材料时,运输和存放时须采取防潮措施,并设专门库房存放。 12 缺陷处理
12.1.2缺陷处理应遵循彻底根治、不留后患的原则。 12.2管道修补
12.2.1 1.缺棱掉角; 2.混凝土剥落;
3.大于0.2mm宽的裂缝或贯穿性裂缝。 12.3渗漏水治理
13 顶管/盾构的保养与维修
13.5养与维修工作中,必须做好记录。
13.6 顶管/盾构的保养与维修计划为强制性计划,是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必须严格执行。 13.7顶管/盾构及其配套设备不得带故障作业。
13.8顶管/盾构长期停止运行时,仍需实施保养维护。 14 隧道施工运输 14.4管道运输
14.4.1排送泥土、泥浆泵的参数及管道尺寸应满足出碴和掘进进度的要求。
14.4.2长距离掘进时,应每隔500m设置水平输送接力设备。 14.4.3应经常对输送泵和管道进行检查和维修。 15 监控量测 15.1一般规定
15.1.1顶管/盾构施工中应结合施工环境、地层条件、施工方法与进度确定监控量测方案。
15.1.2监控量测范围应包括顶管/盾构隧道和施工环境,监控量测手段必须直观、可靠、科学,对突发安全事故应有应急监测预案。
15.1.3在监控量测中应根据观测对象的变形量、变形速率等调整监控量测方案。
15.1.4地上、地下同一断面内的监控量测数据以及顶管/盾构施工参数应同步采集,以便进行分析。
15.1.7进行垂直位移测量时,应在变形区外埋设观测基点,观测基点一般不少于3个;进行水平位移测量时,应建立水平位移监测网,宜采用具有强制归心装置的观测墩和照准装置。 15.1.10观测点应埋设在能反映变形、便于观测、易于保存的部位。 15.2隧道环境监控量测
15.2.1隧道环境监控量测应包括线路地表沉降观测、沿线邻近建(构)筑物变形测量和地下管线变形测量等。 15.2.2线路地表沉降观测应沿线路中线按断面布设,观测点埋设范围应能反映变形区变形状况。隧道埋设深度(m)H>2D观测点纵向间距(m)20-50 观测点横向间距(m)7-10地表地物、地下物体较少地区断面设置可放宽。
15.2.3对环境监控区内建(构)筑物应根据结构状况、重要程度、影响大小有选择地进行变形量测。
15.2.4环境监控区内邻近地下管线变形量测一般应直接在管线上设置观测点。对无法直接观测的管线可在周围土体中埋设沉降仪或位移计间接测定变形。
15.2.5环境监控量测应在施工前进行初始观测,并应从距开挖工作面前方H+D(H为隧道埋深,D为隧道高度)距离处开始,直至观测对象稳定时结束。 15.2.6变形测量频率
15.2.7顶管/盾构穿越地面建筑物、铁路、桥梁、管线等时除应对穿越的建(构)特进行观测外,还应增加对其周围土体的变形观测。
15.2.8 变形量测等级划分及精度参照GB50308-1999《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执行。
15.2.9 变形量测的主要方法和精度要求参照GB50308-1999《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执行。 15.2.10采用物理传感仪器进行监控量测时,其测量精度不应低于上述标准。 15.4 资料整理和信息反馈
15.4.1 宜利用计算机和相关软件实行监控量测数据采集实时化,数据处理自动化,数据输出标准化,并建立监控量测数据库。
15.4.2 应结合施工和现场环境状况对监控量测数据定期进行综合分析,并应绘制出隧道环境变形、地表沉降、隧道水平收敛、拱顶下沉等时态曲线图。
15.4.3 对时态曲线进行回归分析时,应选择与实测数据拟合较好的函数,并对变形趋势进行预测。 15.4.4 当实测变形值大于允许变形的2/3时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控制变形。 15.4.5每次监控量测完成后应提供书面报告。 15.4.6工程竣工后应提供监控量测技术总结报告。 16 管道预制工程验收 16.3 混凝土 主控项目
16.3.1 混凝土原材料的验收条款应执行GB50204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掺合料,其质量应符合Ⅱ级以上粉煤灰或S75级以上磨细矿渣的性能,严禁采用高钙粉煤灰。 16.3.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依照GB50204中的有关规定验收。
16.3.3 管道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管道混凝土强度试件的取样和留置执行GB50204
中的有关规定。
16.3.4混凝土抗渗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30环留置抗渗试件一组,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16.3.5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偏差应符合 16.3.6管道混凝土的坍落度控制应符合
16.3.7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16.3.8混凝土养护应符合本 16.4 管道成品 主控项目
16.4.3管道混凝土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有严重缺陷的管道不得用于工程中。 一般项目
16.4.4管道混凝土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管道生产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但处理的管道数量不应大于总数量的10%。 16.4.5预制钢筋混凝土管道的尺寸偏差应符合 17防水工程验收
17.2.1 同一配合比的管道混凝土,每30环留置抗渗试件一组,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抗渗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17.2.2 防水密封条:品种、规格、性能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必须满足《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第8.1.5条要求。防水密封条产品进场应有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后应逐一进行外观质量检验,并以每6个月同一厂家的防水密封条为一批,取样进行物理性能检验。 17.4 防水密封条安装
19 顶管/盾构成型隧道验收 主 控 项 目
19.1 钢筋混凝土管道结构抗压强度、抗渗压力应符合设计规定。 19.2 结构表面无裂缝、缺棱、掉角,管道接缝符合设计要求。 19.3防水施工、防水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19.4结构不得侵入建筑限界。 一 般 项 目
19.5 成型隧道其允许偏差值应符合
附录次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B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管道型号 管道编号 生产日期 抗压强度 抗渗报告编号 强度报告编号 达到设计强度(%) 主筋 产地 型号 试验编号 外观 □合格 □不合格 防水密封条 供货厂家 粘贴质量 □合 格 □不合格
供应单位技术负责人 填写人 检验结论 管道生产厂家 (盖章) □合 格□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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