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XXXXXX新建工程的埋地油罐及其附属设备,它提出了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最低技术要求。
1.2买方在本招标文件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如未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将认为卖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招标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13“差异表”中。
1.4 在签定合同之后,买方保留对本招标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卖方应允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买、卖双方商定。
1.5 本招标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 本招标书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7 卖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相同容量机组合同设备制造、运行的成功经验。 1.8 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时而补充的变化要求,设备不加价。
1.9 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卖方在中标后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KKS编码,具体标识要求由设计院在以后的设计联络会上提出。 2 工程概况 XXXXXX
3 埋地卧式油罐要求
安装位置:油罐区
油罐容积:100m3 本期工程共安装4座埋地卧式油罐 油罐内径:3 m 油罐总长度:~15.904m 设计压力:常压 设计温度:-19~100℃
储油罐主体材质Q345R 4 储油罐技术条件 4.1 油罐
4.1.1 本工程油罐为埋地卧式油罐, 埋地卧式油罐参照油罐图集02R111设计、制造、安装。应满足油罐在所承受外压作用下的强度要求。 4.2材料的选用
4.2.1筒体、封头材质为Q345R,厚度为12mm,其它部件材质为Q235A。 4.2.2材料应符合GB3274—98《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713-2008《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的规定。
4.2.3接管法兰、紧固件及垫片等应按《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零件及部件典型设计(2000版)》的规定选取。
4.2.4 焊接材料选用应符合JB/T4709-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的规定。 4.3 油罐附件及接口
4.3.1 储罐的罐壁管道接口法兰均按照PN1.6MPa设计,接口管道的规格及数量见下表(不限于此),待技术协议或设计联络会时由买方/设方确定。 序 号 1 公称直径(mm) DN80 用 途 卸油口 2 DN80 供油口 3 DN100 通气口 4 DN100 量油口 5 DN80 液位计口 6 DN600 人孔 个 4.3.2油罐的各接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顶部,其中出油接合管宜设在人孔盖上。
个 2个 1个 1个 1个 1注 1备4.3.3油罐的进油管,应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4.3.4当采取自吸式加油机时,油罐内出油管的底端应设底阀,确保管道中油品不倒流入油罐。底阀入油口距离罐底宜为0.15~0.2m。
4.3.5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量油帽下部的接合管宜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4.3.6液位计为顶装式磁翻板式液位计。
4.3.7油罐的人孔上应设操作井。当油罐设在行车道下面时,人孔操作井宜设在行车道以外。
4.3.8油罐内进油管及回油管底部,加装180度弯头,使其管口朝上,取消防冲板。原因:减少油品冲刷罐体产生静电;减少油品冲刷罐底存油搅起污垢。 4.3.9通气管道接出且高出地面4m,并作等电位连接,配防爆阻火通气罩. 4.3.10每台油罐两端与接地网连接。
4.3.11人孔按HG21514~21535-95《碳素钢、低合金钢制人孔和手孔》选取。筒体材质为油罐筒体材质一致。
4.3.12开孔补强,采用等面积补强法。补强圈按JB/T4736-2002《补强圈》的规定选取。
4.3.13接管法兰、紧固件及垫片等应按《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零件及部件典型设计(2000版)》的规定选取。
4.3.14埋地卧式油罐应具有便于安装和维修需要的起吊或搬运条件,应提供环形螺栓、吊钩或其它能安全起吊的装置。 4.3.15埋地卧式油罐应鞍座. 4.4铭牌
4.5防腐
4.5.1油罐的外表面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 0007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 4.5.2卖方应提供详细的防腐涂料及涂层结构方案、防腐施工方案等供招标方确认。
4.6设计制造、安装标准
4.6.1 产品设计、制造应遵守的规范和标准(但不限于此) 《钢制压力容器》GB150-1998
《加油加气站施工设计规范》GB50156-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205-1995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JB4730-94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JB/T4709-2000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1998 《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 0007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8163-87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4730-94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3274—98 《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GB713-2008 5 储油罐安装和验收
罐体的安装和验收应满足4.6中的规定。(但不限于4.6中所列的标准、规范及要求。) 5.1罐体的安装要求
罐体的安装应严格按图纸的要求执行。 5.2附件的选取
卖方应提供附件的原材料、部件原产地证明、材质报告、检测报告等文件。对于外购件应至少提供三个生产厂家供招标方确认。 5.3充水试验
5.3.1 储油罐安装完毕后应进行严密性和强度试验。
5.3.2 设备充水试验应采用无腐蚀性清洁水,且水温不应低于5℃。 5.4 防腐工程
5.4.1防腐工程施工前,应详细了解防腐材料的特性及施工要求,并制定详尽合理的防腐施工方案。并应对防腐材料进行试验、抽检,合格后方可施工。 5.4.2金属表面除锈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防腐工程的寿命。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的除锈等级进行除锈。
5.4.3防腐施工中各道工序(如除锈、底漆、面漆)之间必须进行质量检查,前道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最后一道工完毕后应进行彻底检查,发现有不合格的缺陷时,应修补合格。
5.4.4防腐工程施工完毕表面实干后,应进行膜厚测定,油罐各部位的涂层膜厚应满足《储罐防腐说明书》中的规定。 6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6.1 包装
6.1.1储油罐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并应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并应加以轴向固定,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
6.1.2储油罐的进出口等应用盖板封住,防止异物进入,以保证设备安全地运到施工现场。设备必须接到买方正式通知后才能由卖方发往现场。
6.1.3 每个包装件必须有与该包装件相符合的装箱单,放置于包装件明显位置上,并应采用防潮的密封袋包装。包装件内装入的零部件,必须有明显的标记与标签,标明部件号、编号、名称、数量等,并应与装箱单一致。
6.1.4 包装件应符合运输作业的规定,应避免在运输和装卸时包装件内的部件产生滑动、撞击和磨损,造成部件的损坏。 6.2 运输
6.2.1 产品应适应于运输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 6.2.2 每个设备包装件上应有以下标志:
运输作业标志(包括防潮、防震、放置位置方向、重心位置、绳索固定部位
等)发货标志:出厂编号、箱号、发货站(港)、到货站(港)、体积(长×宽×高)、设备名称、毛重(公斤)、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设备存放和保管要求等级。
6.3 设备验收和贮存 6.3.1 设备验收
6.3.1.1 设备到达现场后,买卖双方按商定的检验方法,对照装箱单逐件清点,进行检查和验收。
6.3.1.2 卖方的联营体或分包生产的设备(部件)应将生产厂家写明,卖方应对厂家质量进度负责。设备到达现场后,由买卖双方进行检查和验收。 6.3.2 贮存
储油罐及其附件不应露天存放,并应采取防潮、防锈蚀等措施,保证12个
月内不发生锈蚀和损坏。如果超过12个月时,一般应进行检查,并重新作防锈处理。卖方应提供储存说明书。
附件2 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卖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 卖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1.3所列数量均为本期工程2机组所需。
1.4 卖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装置性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5 提供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给出具体清单。 1.6 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 1.7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2 供货范围 2.1储油罐
凡属储罐本体范围内自成系统的管道及附件材料供应及安装由卖方负责。 卖方应提供储罐本体、连接管道接口及储罐各种附件,具体供货及工作范围如下(但不限此),数量必须满足现场设备的实际需要,否则卖方自费补充:
埋地卧式储罐本体; 鞍座; 人孔;
管道接口至反法兰;
防爆阻火通气罩; 量油孔; 液位计; 操作井; 底阀;
安装设备必需的安全装置,以及制做、建筑、工具和设备的安全,包括所有的防护、防盗、防火和保卫;
现场需要的所有货物和设备的包装、标记、装箱、保险、运输和检验,以及现场存放并运到现场安装地点;
提供随机指令性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2.1.1 设备范围(卖方根据自身特点细化填写) 序号 1 2
2.1.2 仪表及控制设备清单:(具体内容由卖方填写) 序号 名称 1 2
2.1.3 备品备件
2.1.2.1随机备品备件(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阶段所消耗的备品备件) 序号
2.1.3.2三年备品备件 序号
2.1.4专用工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用途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2.1.4 进口件清单(表格内项目为必须进口部件,卖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进口
项目)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 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在提供图纸的同时提供AUTOCAD电子文件(用U盘提供)。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卖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1.4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方面。卖方须满足以上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构成,后续机组(设备)有改进时,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 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0套,电子文本2套(用U盘提供)。 1.8 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买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卖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卖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卖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买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1.9 电子版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 2. 技术文件和图纸
2.1储油罐卖方应提供的资料
2.1.1埋地卧式油罐图(总图)(排版图)(焊接接头的形式和尺寸) 2.1.2 罐内栏杆的结构形式、连接详情。 2.1.3液位指示器支架的结构形式及连接详图
2.1.16 其他施工图纸 2.1.17其他要求
2.1.18 卖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油罐交工验收证明书
竣工图或施工图附设计修改排板图 材料和附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油罐基础检查记录 油罐罐体几何尺寸检查记录 焊缝射线探伤报告
焊缝返修记录(附标注缺陷位置及长度的排板图) 强度及严密性试验报告 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2.3备品备件表 2.4 运行维护说明书
2.5当用于本规范书的规定不同的材料制造时,要特别说明,且在制造以前要取得买方同意的书面文件
附件4 交货进度
1 交货进度表
设备/部件 序号 名称、型号 1 2 说明
2.1具体交货时间以合同为准,根据工程进度可适当调整。若因工程原因造成交货的推迟,买方免费保管三个月。
埋地卧式油罐 #1机组交货时间 #2机组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2.2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随每台机组设备同时交货。
2.3设备的交货顺序保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保证部套的完整性。 2.5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2.6合同签订后,卖方应在12周内,向买方提供一个详尽的生产计划,包括设备计划、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项的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卖方自制生产计划进度表,并列出详细条目。
附件5监造、检验及性能验收
1 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 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2 工厂检查
2.1 工厂检查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卖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查和试验。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出厂试验。
2.3 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2.4 工厂检查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 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卖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卖方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卖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
买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卖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果买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买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卖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买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买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 3.3 监造内容:(由卖方填写,买方确认) 序号 监造部套 监造内容 H W 监造方式 R 数量 3.4 对卖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3.4.1 卖方有配合买方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3.4.2卖方应给买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3.4.3 卖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买方监造代表。
3.4.4 买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买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卖方应提卖方便。
3.4.5 卖方应在见证后十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买方监造代表
4 性能验收试验
设备的试验及要求
4.1材料试验:材料应根据标准试验,提供买方非破坏性试验资料。卖方应将下列文件提供给买方查阅:
说明所有用于制造设备的的材料,符合本技术条件的要求,以及说明已经接受变更的材料,并具有所用材料的合格证书。 材料合格证 4.2工厂试验
性能试验标准按国家相应标准执行。 4.3现场试验
买方在设备完全安装好后,进行必要的试验,并按验收标准进行。
进行这些试验的时候,卖方应派人到现场,指导解决试验暴露的缺陷,直到合格为止。
4.4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属于卖方供货范围内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卖方提供,并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并经买方确认。卖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5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买卖双方均应承认。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附件6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 卖方现场技术服务
1.1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卖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并按现场服务计划表(见下表)派遣现场服务人员。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卖方要追加人月数,但买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现 场 服 务 计 划 表(由卖方填写)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天数 职称 人数 备注 1.2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2.5 卖方须更换买方认为不合格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 1.3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买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卖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买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卖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卖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卖方负全部责任。 卖方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1.3.3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卖方现场人员要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卖方委托买方进行处理,卖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4 卖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5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买方协商。
1.4 设备投运后一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
现场免费修理或更换。 1.4 买方的义务
买方要配合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卖方便。
2. 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卖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培训计划和内容见下表(由卖方填写):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天数 人员构成 职称 人数 备注 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卖方为买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 设计联络会
序号 次数 内 容 1
1 人日数 地 点 附件7分包与外购
卖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商一般不少于3家,并以最高价计入总价.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产地 分包商名称 备注 所有外购件应得到买方的确认
附件8大(部)件情况
序号 说明:
a)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附表要求提供设备各大件的运输尺寸(长×宽×高)、重量,并附运输外形尺寸图及其重心位置。
b) 设备运输尺寸,指设备包装后的各部分尺寸。
c) 当采用铁路运输时,设备的运输外形尺寸,应考虑该设备拟采用的运输车辆装载面至轨面的高度要求。
d) 投标方应根据大件运输的线路及运输方式,对沿途中所经过的涵洞、桥梁等构、建筑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论证,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大件运输的方案,确
部件 名称 尺寸(m) 数量 长×宽×高 重量 (t) 厂家 名称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部件产地 备 注 保大件设备安全运至现场。
e) 投标方还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所有其它设备的运输方案,包括车辆型号、数量、运输路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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