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工作规程
为了规范理赔工作操作流程,提高理赔时效和客户服务满意度,完善理赔服务体制,针对车险理赔工作操作流程要求如下:
一、查勘、立案:
1、查勘员在接到派工后3分钟内联系客户,询问客户出险情况及现场具体位置,打印出险客户保单抄件;市区案件15分钟内到达现场,郊区案件30分钟内到达现场,县区案件视实际路途而定。
2、查勘员到达现场查勘时,应认真核对驾驶证、行驶证相关信息,指导客户填写出险通知书或快速理赔报告,告知客户索赔相关事宜,仔细勘验事故车碰撞痕迹,确定事故真实性,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认真填写查勘报告或查勘意见、查勘结论。
3、现场照片拍摄要求:
(1)事故全景照片
(2)标的车辆及三者车辆近景位置照片
(3)标的车辆及三者车辆45度角照片
(4)车辆VIN码照片
(5)车损的近景照片
(6)行驶证(正、副本)、驾驶证(正、副本)照片
4、立案时效要求:
(1)1万元以下案件必须在查勘现场完毕后24小时内上传系统提交审核。
(2)1万元以上案件必须在查勘现场完毕后填写重大案件预报表48小时内上传系统提交审核。
二、定损要求及时效
1、车辆损失金额1000元以下案件查勘员必须现场定损完毕并在24小时内上传系统提交审核。
2、车辆损失金额1000元以上案件必须报知理赔部负责人参与定损。
3、定损时效:
(1)3000元以下案件定损必须24小时内完成并上传系统提交审核。
(2)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案件定损必须48小时内完成并上传系统提交审核。
(3)10000元以上案件定损必须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上传系统提交审核。
(4)总核损通过案件必须24小时内将卷宗移交资料受理岗。
三、资料受理要求及时效
1、发票要求:
(1)交强险互碰自赔案件必须提供修理发票
(2)损失车辆在本品牌4S店维修必须提供修理发票
(3)损失金额2000元以上案件必须提供修理发票
2、停放受损车辆损失金额1000元以下案件须提供事故证明,损失金额1000元以上案件必须提供警方证明。
3、时效要求:
(1)3000元以下案件的单证收集必须24小时内完成上传提交。
(2)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案件的单证收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上传提交。
(3)10000元以上案件的单证收集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传提交。
四、理算必须在资料受理提交后24小时内完成并提交核赔。
五、结案必须在核赔通过后24小时内完成交财务转账付款并将赔案卷宗装订归档。
六、理赔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理赔工作操作流程要求认真负责的做好本职工作,对未按照本规定执行或未在本规定要求的时效内完成工作的责任人给予每案50元的经济处罚。
华安保险新乡中支理赔部
201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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