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巩固高师学生专业思想、培养合格的中等学校师资的重要环节,是一门体现师范生专业特色的具有综合性和实践性的必修课程。为切实搞好教育实习工作,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教育实习的目的
1、使实习生受到一次深刻的专业思想教育,增强学生从事教育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为培养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品质打下基础。
2、使实习生将所学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教育学科知识,综合运用于中学教育、教学实践,培养学生从事中等教育教学的独立工作能力。
3、使办学思想和实践受到一次检验,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以便改进工作。
二、教育实习的内容与要求
1、教学实习 :
包括备课、写教案、讲课、实验、批改作业、课后辅导、听课与评课、组织课外学习活动等环节。
要求:每个实习生课堂教学不少于8节课(原则上指授新教案的课)。上课之前,要进行预讲,教案经指导教师审阅批准、预讲通过后方能上课.课堂教学认真、严谨,课后认真听取评议意见。每个实习生参加评课活动不少于2次。
2、班主任实习 :
在原班主任指导下拟定实习班主任工作计划.调查了解班级基本情况,参加实习班级的早操、晨会、课外活动等各项工作,运用多种方式(集体教育、个别教育、主题班会、家访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组织班级活动。
要求:了解班主任工作的意义与基本内容,培养做中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实习小组要统筹安排,分工合作,每个实习生都要做一些实际工作,组织一两次有意义的集体活动。
3、教育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实习学校的历史和现状、办学方向与指导思想、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优秀教师的品质作风、教育教学成就,以及学生的年龄、心理特点、知识积累、思想状况、思维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可重点调查校友的工作学习情况。
要求:每个实习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调查可以2—3人合作,共同完成。每个专业要抓好两、三个典型材料。
三、教育实习的指导形式
1、联合指导:由各专业按1:10—15(指导教师与实习生人数之比)选派指导教师,与小
学原任课教师一起,共同负责对实习生的管理与指导。
2、委托指导:集中安排实习学校在外县、市的,实习生的教学及班主任实习环节(含实习生的思想表现、组织纪律、生活安排等)全部委托实习学校的有关领导和指导老师负责.我校带队教师主要负责集中委托指导的实习生与实习学校、指导教师之间的联系与协调。
不管采取何种指导形式,均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四、教育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
1、教育实习的成绩根据实习生的教学实习、班主任实习、调查研究以及实习中的思想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评定。
2、指导教师和班主任分别负责评定“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的成绩,在此基础上,学院实习领导小组综合实习生的“调查报告\"、“工作表现”等情况评定总成绩。
3、实习成绩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优秀学生数一般控制在实习生总数的30%以内。
4、实习成绩的考核、评定要坚持标准,从严掌握,使成绩呈正态分布,防止分数贬值。
五、注意事项
1、各专业选派的指导、带队教师必须是思想作风好,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在实习期间,对实习生思想与生活应予关心,对实习生的实习情况要经常检查了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实习期间,系领导要深入实习学校检查、了解实习情况,掌握各实习点的动态。
3、各专业在划分实习小组时,要尽可能从实习生的思想素质、工作能力、教学水平上予以统筹安排。
4、全体指导、带队教师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全体实习生必须按《教育实习细则》的各项要求认真实习。
5、全体实习生必须模范遵守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实习纪律,与中学生保持正常师生关系.严禁与学生谈恋爱,一经发现,即停止实习,返校等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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