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1-1.评价范围:本报告针对的是××工程±0.000M以下工程施工安全。
1-2.本报告编写条件:以监理工程师日常安全巡查、旁站、平行检查、复查、资料审核等方式所掌握的情况以及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和监理例会纪要为基础,对±0.000M以下工程施工安全所作的评价意见。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项目法人:××××××××× 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北京东方华太建设监理武汉有限公司 2-2.工程规模及用途:
本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m2,其中地下一层为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m2,地上十五层为医疗综合楼一至五层为裙楼,建筑面积××m2,均为现浇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总高度××m。
2-3.设计要求
本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抗震设防烈度6度,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三级,建筑物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防水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一级。基础结构形式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基础底面标高为-6.6m~-6.0m。深基坑开挖最大深度达到约10m。
2-4.工程特点:
本工程为××综合楼,位于×××××××××。本工程采用天然地基,独立基础,基础持力层为(3-3)层粉质黏土,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fak=430kPa 。人防地下室及主体结构为现浇框架剪力墙结构,柱网间距8200(㎜)×6000(㎜),6400(㎜)×6500(㎜),6500×5700(㎜),3000(㎜)×4800(㎜),7000(㎜)×6500(㎜)等,现浇钢筋砼强度等级框架柱剪力墙:地下室~7.700为C35、7.700~23.700为C30、23.700以上为C25;楼面梁、
板、楼梯:地下室~±0.000为C35、4.5~23.700为C30、23.700~26.900及以上为C25。
3、安全评估依据(规范性引用文件):
3-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3-2.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002局部修订)、《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3.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T100-99)、《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3-4.国家、地方现行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通知、实施细则、管理办法。
3-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安全控制目标。
4、安全受控状态:
4-1.针对本工程,承包单位组建了×××××××××项目经理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主要责任,执行“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交底制度。内部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建立了针对工程安全施工的奖惩制度,明确了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及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对保证工程施工安全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4-2.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 ××日±0.000M以下工程施工完毕,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严格按照现行安全施工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等要求施工,接受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督,与监理单位紧密配合,目标一致,都是为了搞好工程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部分安全隐患,承包单位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现场提出的要求、监理例会上提出的要求以及现场和监理理会上指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了工程施工过程安全。
4-3.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4-3-1.依据本工程安全施工的特点,监理单位成立了××项目监理部,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职责与分工。
工程伊始,项目监理部根据工程特点,以《监理大纲》为依据,由总监主持编制《监理
规划》。依据《监理规划》及单位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特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及《监理应急预案》。这些安全监理指导文件,在监理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
在日常监理工作中,安全监理人员依据安全监理指导文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T100-9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002局部修订)、《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等采取巡视、平行检查、旁站监理等手段对±0.000M以下工程施工安全实施有效控制。
监理单位安全控制体系与承包单位安全保证体系衔接紧密,实施过程中配合效果良好。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坚持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前分析重大危险源并制定预防措施,事中采取有效对策,事后进行妥善补救。依据动态控制原理,通过对±0.000M以下工程施工安全目标的跟踪检查,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有关信息,将工程实际安全状况与安全目标进行对比,一旦发现偏差,及时采取措施纠正,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直至±0.000M以下工程顺利完工。
4-3-2.统一认识,健全机构:
安全监理过程中,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预测、评价、监控和督查,并通过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促使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行为,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内,以确保安全性。
安全监理的任务: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施工规范、标准组织施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重点环节进行监控,有效地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现场项目监理部在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安全监理机构;在编制的监理规划中,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和各级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制定安全监理的各项制度、监理方案、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并结合工程上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监理的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应急预案。
4-3-3.安全监理的事前控制: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充分认识到事前控制的重要性,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①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理部着重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的
落实、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是否到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等情况。尤其对分包单位,由于其各项管理不尽完善,更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监理部把对分包的管理体系列入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要求必须有安全组织保证体系方可进场作业。
②认真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监理部在要求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报送专项的安全措施方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安全应急预案,监理部认真进行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予以批准。对于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明确规定,即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③严把安全交底关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见证总包对分包的安全交底,检查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部对班组、班组对工人的安全交底有无疏漏;对塔吊司机、信号指挥、架子工、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应事先根据机械数量和工程量确定上岗人数,人证对照,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准上岗。
④把好进场机械设备、材料关。对进场的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必须先行报验,凡质量证明材料不全、检测过期或现场检查认为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⑤把好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关。对工地使用的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以及漏电保护开关等事先抓好报验审核工作,发现劣质、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坚决不准使用,每隔一段时间,再组织对其安全性能的质量抽查,以保证防护用品安全功能有效。
⑥利用专题安全会议、监理例会等,对下步工作或新的工序中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提前预警。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3-4.安全监理的过程控制:
施工现场安全情况瞬息万变,再好的方案也很难保证施工过程万无一失。
①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明确安全责任,以使他们在检查质量的同时,发现一些安全方面的问题、隐患,能处理的立即处理。
②通过安全监理工作要点、安全风险点分析,使监理人员在工作巡视过程中,既能照顾到面上的安全,又能抓住关健要害部位,重点把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施工、高危作业的关健工序跟班旁站等关口。
③坚持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突击性抽查或专项检查制度。在承包单位经常性安全自查、监理部日常巡视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由建设单位、监理部、施工单位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并根据工程的进展或现场发现的事故苗头,突击性地组织专项检查,使安全施工方面的问题或隐患能及时发现和解决。
④发现施工安全问题,及时发出口头或书面指令,并经项目经理或有关单位确认或签认,并要求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对监理的项目,建立完整的安全监理档案资料。
4-3-5.安全监理的事后控制
怎样促使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得到及时解决,如何避免承包单位在以后的工作中重蹈覆辙,监理部还要注意用好事后控制手段来亡羊补牢,并举一反三。
①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凡是安全方面的问题、存在的隐患,坚决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施过;措施不落实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施工;教育未奏效不放松。
②抓好检查后的讲评、奖惩工作。每次检查结束后,都进行批评,对好的班组和事件,总结经验予以表彰,鼓励继续保持发扬;对差的班组和事件,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③畅通信息渠道。利用安全监理周报、安全月报、安全检查情况通报、监理通知单等,扩大安全工作的影响范围,使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及公司领导及时掌握安全方面的真实情况,便于指导和改进工程的安全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全面推进安全监理工作,组织监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相关安全监理知识培训,以更好地发挥监理的良效机制,实现工程建设监理领域的重点创新,加强和规范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使监理行为成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真正起到齐抓共管,共同提高的目的。
5、±0.000M以下工程施工安全评估:
±0.000M以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资料基本齐全,该±0.000M以下工程施工安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同意验收。
表4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序 号 检 查 项 目 扣 分 标 准 未建立安全责任制的扣10 分 各级各部门未执行责任制的扣4—6 分 1 安全生产 责 任 制 经济承包中无安全生产指标的扣10 分 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扣10 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扣10 分 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扣5 分 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的扣10 分 2 目标管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的扣10 分 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的扣8 分 考核办法未落实或落实不好的扣5 分 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扣10 分 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扣10 分 3 保 证 项 4 目 分部(分项) 工程安全 技术交底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扣8 分 安全措施不全面,扣2—4 分 安全措施无针对性,扣6—8 分 安全措施未落实,扣8 分 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10 分 交底针对性不强扣4—6 分 交底不全面扣4 分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2—4 分 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扣5 分 5 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无记录扣5 分 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2—6 分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扣5 分 6 安全教育 无安全教育制度扣10 分 新入厂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 分 无具体安全教育内容扣6—8 分 变换工种时未进行安全教育扣10 分 每有一人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2 分 施工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的扣5 分 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扣5 分 7 一 8 般 9 项 10 目 安全标志 小 计 检 查 项 目 合 计 小 计 班 前 安 全 活 动 特种作业 持证上岗 工 伤 事 故 处 理 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扣10 分 班前安全活动无记录,扣2 分 一人未经培训从事特种作业,扣4 分 一人未持操作证上岗,扣2 分 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3—5 分 工伤事故未按事故调查分析规定处理,扣10 分 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扣4 分 无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扣5 分 现场未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的,扣5 分 10 40 100 10 6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表5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序 号 1 检 查 项 目 扣 分 标 准 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2.5m 的围挡扣10 分 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1.8m 的围挡扣10 分 围挡材料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扣5—7 分 围挡没有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的扣3—5 分 施工现场进出口无大门的扣3 分 无门卫的无门卫制度的扣3 分 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工作卡的扣3 分 门头未设置企业标志的扣3 分 工地地面未做硬化处理的扣5 分 道路不畅通的扣5 分 无排水设施、排水不通畅的扣4 分 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的扣3 分 工地有积水的扣2 分 工地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的扣2 分 温暖季节无绿化布置的扣4 分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的扣4 分 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的扣2 分 堆放不整齐的扣3 分 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的扣3 分 建筑垃圾堆放不整齐、未标出名称、品种的扣3 分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扣4 分 在建工程兼作住宿的扣8 分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不能明显划分的扣6 分 宿舍无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的扣5 分 宿舍无消毒和防蚊虫叮咬措施的扣3 分 无床铺、生活用品放置不整齐的扣2 分 宿舍周围环境不卫生、不安全的扣3 分 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扣10 分 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的,扣5 分 无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扣8 分 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的扣5 分 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的扣4 分 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的、责任未分解到人的扣3—5 分 治安防范措施不利,常发生失盗事件的扣3—5 分 大门口处挂的五牌一图、内容不全,缺一项扣2 分 标牌不规范、不整齐的,扣3 分 无安全标语,扣5 分 无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扣5 分 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扣4 分 无厕所,随地大小便扣8 分 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扣8 分 无卫生责任制扣5 分 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的扣10 分 无淋浴室或淋浴室不符合要求扣5 分 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未装容器,无专人管理的扣3—5 分 无保健医药箱的扣5 分 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的扣8 分 无经培训的急救人员扣4 分 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的扣4 分 无防粉尘、防噪声措施扣5 分 夜间未经许可施工的扣8 分 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的扣5 分 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的扣5 分 应得 分数 10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现场围挡 2 封闭管理 10 3 保 证 项 目 施工场地 10 4 材料堆放 10 5 现场住宿 10 6 7 现场防火 小 计 治安综合 治 理 施工现场 标 牌 一 般 项 目 10 60 8 8 8 9 生活设施 8 10 保健急救 8 11 社区服务 8 40 100 小 计 检 查 项 目 合 计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表6 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序 号 1 检 查 项 目 施工方案 扣 分 标 准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的扣10 分 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的扣10 分 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扣5—8 分 每10 延长米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的扣2 分 每10 延长米立杆缺少底座、垫木的扣5 分 每10 延长米无扫地杆的扣5 分 每10 延长米木脚手架立杆不埋地或无扫地杆的扣5 分 每10 延长米无排水措施的扣3 分 脚手架高度在7m 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按规定要求每少一处的扣2 分 拉结不坚固的每一处扣1 分 每10 延长米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的每一处扣2 分 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的每一处扣5 分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的扣5 分 脚手板不满铺扣7—10 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 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扣2 分 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的或网间不严密的扣7—10 分 施工层不设1.2m 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扣5 分 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扣5 分 脚手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 分 无量化的验收内容扣5 分 不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的每有一处扣2 分 小横杆只固定一端的每有一处扣1 分 单排架子小横杆插入墙内小于24cm 的每有一处扣2 分 木立杆、大横杆每一处搭接小于1.5m,扣1 分 钢管立杆采用搭接的每一处扣2 分 施工层以下每隔10m 未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的扣5 分 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的扣5 分 木杆直径、材质不合要求的扣4—5 分 钢管弯曲、锈蚀严重的扣4—5 分 架体不设上下通道的扣5 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1—3 分 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扣10 分 卸料台搭设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 分 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的扣8 分 卸料平台无限定荷载标牌的扣3 分 应得 扣减 实得 分数 分数 分数 10 2 立杆基础 10 3 4 架体与建保 筑结构拉 结 证 项 杆件间距 与剪刀撑 目 脚手板与 防护栏杆 10 10 5 10 6 7 8 一 9 般 10 项 11 目 12 交 底 与 验 收 小 计 小 横 杆 设 置 杆件搭接 架 体 内 封 闭 脚 手 架 材 质 通 道 卸料平台 10 60 10 5 5 5 5 10 100 小 计 检 查 项 目 合 计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表7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序检 查 项 目 号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的扣10分 1 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中搭设方法不具体的扣6分 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牢固的每有一处扣5分 悬挑梁及2 保 架体稳定 立杆底部固定不牢的每有一处扣3分 证 3 项 4 目 交 底 与5 验 收 无交底记录,扣5 分 6 一 施工层外侧未设置1.2m 高防护栏杆和未设18cm高的踏脚板, 7 般 脚手架外侧不挂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扣7—10分 作业层下无平网或其他措施防护的扣10分 8 项 层间防护 防护不严密的扣5 分 脚 手 架 9 目 材 质 小 计 40 100 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 分 10 10 架体防护 扣5分 10 小 计 每10 延长米立杆间距超过规定,扣5分 杆件间距 大横杆间距超过规定,扣5 分 10 60 每段脚手架搭设后无验收资料,扣5分 10 荷 载 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每有一处扣5分 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方案要求,扣7—10分 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的每有一处扣5 分 脚手架板铺设不严、不牢,扣7—10分 脚 手 板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扣2分 脚手架荷载超过规定扣10 分 10 10 悬挑梁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有一处扣5分 20 10 扣 分 标 准 分数 分数 分数 应得 扣减 实得 检 查 项 目 合 计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表8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
序 号 检 查 项 目 扣 分 标 准 基础施工无支护方案的扣20分 1 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的扣12—15分 基坑深度超过5m 无专项支护设计的扣20分 支护设计及方案未经上级审批的扣15分 2 保 证 3 项 4 临边防护 深度超过2m 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的扣10分 临边及其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扣5 分 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10分 坑壁支护 特殊支护的做法不符合设计方案的扣5—8分 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扣6分 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扣10分 10 10 10 20 应得扣减实得 分数 分数 分数 目 排水措施 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的扣10分 5 6 坑边荷载 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的扣10分 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措施的扣10分 10 60 10 小 计 上下通道 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的扣10分 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 施工机械进场未经验收的扣5分 一 般 挖土机作业时,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的扣6分 土方开挖 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的扣10分 司机无证作业的扣10分 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的扣10分 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的扣10分 未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的扣10分 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的扣10分 7 10 8 项 基坑支护 目 变形监测 10 9 作业环境 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扣10分 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的扣5分 10 小 计 检查项目合计 40 100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表9 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
序 号 1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扣10分 未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措施的扣8分 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的扣6分 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扣10分 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 立柱稳定 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的扣6分 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的扣4分 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扣10分 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的扣10分 模板上堆料不均匀的扣5分 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的扣5分 各种模板存放不整齐、过高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5分 2m 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的扣8分 6 支拆模板 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监护人的扣5分 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的扣4分 小 计 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的扣5分 7 一 8 般 9 项 目 混凝土 强 度 运输道路 模板验收 模板工程无验收手续的扣6分 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的扣4分 支拆模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扣5分 模板拆除前无混凝土强度报告的扣5分 混凝土强度未达规定提前拆模的扣8分 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无走道垫板的扣7分 走道垫板不稳不牢的扣3分 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的扣10分 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扣10分 10 10 60 10 10 10 应得 扣减 实得 分数 分数 分数 10 施工方案 2 支撑系统 10 保 3 证 4 项 施工荷载 5 目 模板存放 10 10 10 作业环境 小 计 10 40 100 检查项目合计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表10 “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
应得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分数 分数 分数 有一人不戴安全帽的扣5分 1 安 全 帽 安全帽不符合标准的每发现的一顶扣1分 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有一人扣1分 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安全网封闭的扣25分 2 安 全 网 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25分 安全网未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的扣25分 每有一人未系安全带的扣5分 3 安 全 带 有一人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安全带不符合标准,每发现一条扣2分 每一处无防护措施的扣6分 楼 梯口、每一处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的扣3分 4 电梯井口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6分 防 护 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少一道平网的扣6分 预 留 洞5 口、坑井每一处无防护措施,扣7分 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6分 13 12 10 25 20 扣减实得防 护 每一处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的扣3分 每一处无防护棚,扣5分 通 道 口 6 防 护 每一处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扣3分 阳台、楼板、屋面7 等 临 边 每一处临边防护不严、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防 护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每一处临边无防护的扣5分 10 每一处防护不严,扣2—3分 10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表11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
序 号 1 检 查 项 目 外电防护 接地与接 零 保 护 系 统 扣 分 标 准 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扣20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密的扣5—10分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的扣7—10 分 未采用TN—S 系统的扣10 分 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5—8 分 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扣10 分 应得 扣减 实得 分数 分数 分数 20 2 10 3 4 5 6 7 8 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的扣10 分 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每一处扣5分 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每发现一个扣2 分 保 电箱内无隔离开关每一处扣2分 配 电 箱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每一处扣5—7分 20 证 开 关 箱 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等不便操作的每一处扣5 分 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5分 项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的每一处扣5分 电箱下引出线混乱每一处扣2分 目 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每一处扣2 分 照明专用用回路无漏电保护扣5分 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的每一处扣2分 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 未使用安全电压供电的扣10分 现场照明 10 潮湿作业未使用36V 以下安全电压的扣10 分 使用36V 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混乱和接头处未用绝缘布包扎的扣5分 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 及以下电源供电扣10分 小 计 60 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的每一处扣10分 线路过道无保护的每一处扣5分 电杆、横担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配电线路 架空线路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15 未使用五芯线(电缆)的扣10分 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的扣10分 一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安装不合要求的般 电器装置 每一处扣3分 10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的扣10分 项 变 配 电 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扣3分 5 目 装 置 无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扣10分 无地极阻值摇测记录的扣4分 用电档案 10 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的扣4分 档案乱、内容不全、无专人管理的扣3分 小 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表12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检查评分表
序号 1 检 查 项 目 扣 分 标 准 吊笼安全装置未经试验或不灵敏的扣10分 门连锁装置不起作用的扣10分 地面吊笼出入口无防护棚的扣8分 防护棚材质搭设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2 保 3 证 项 4 目 荷 载 司 机 安全防护 每层卸料口无防护门的扣10分 有防护门不使用的扣6分 卸料台口搭设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 司机无证上岗作业的扣10分 每班作业前不按规定试车的扣5分 不按规定交接班或无交接记录的扣5分 超过规定承载人数无控制措施的扣10分 超过规定重量无控制措施的扣10分 未加配重载人的扣10分 安 装 与 拆 卸 安装验收 小 计 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的扣10分 拆装队伍没有取得资格证书的扣10分 电梯安装后无验收或拆装无交底的扣10分 验收单上无量化验收内容的扣5分 架体垂直度超过说明书规定的扣7-10分 7 一 8 般 9 项 10 目 避 雷 小 计 检查项目合计 电气安全 联络信号 架体稳定 架体与建筑结构附着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架体附着装置与脚手架连接的扣10分 无联络信号,扣10分 信号不准确扣6分 电气安装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的扣10分 在避雷保护范围外无避雷装置的扣10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10 10 10 10 10 10 应得扣减实得分数 分数 分数 10 安全装置 5 6 10 60 10 10 40 100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表13 塔吊检查评分表
序 号 1 2 检 查 项 目 力 矩 限 制 器 限 位 器 保 险 装 置 扣 分 标 准 无力矩限制器,扣13 分 力矩限制器不灵敏,扣3 分 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的每项扣5 分 限位器不灵敏的每项扣5 分 吊钩无保险装置,扣5 分 卷扬滚筒无保险装置,扣5 分 上人爬梯无护圈或护圈不符合要求,扣5 分 塔吊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墙装置的扣10 分 附墙装置 与夹轨钳 安 装 与 拆 卸 塔 吊 指 挥 小 计 附墙装置安装不符合说明书要求的扣3—7 分 无夹轨钳,扣10 分 有夹轨钳不用每一处扣3 分 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的扣10 分 作业队伍没有取得资格证的扣10 分 司机无证上岗,扣7 分 指挥无证上岗,扣4 分 高塔指挥不使用旗语或对讲机的扣7 分 路基不坚实、不平整、无排水措施,扣3 分 枕木铺设不符合要求,扣3 分 7 路 基 与 轨 道 一 般 8 项 目 9 10 电 气 安 全 多 塔 作 业 安 装 验 收 小 计 道钉与接头螺栓数量不足,扣3 分 轨距偏差超过规定的,扣2 分 轨道无极限位置阻挡器,扣5 分 高塔基础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 分 行走道路塔吊无卷线器或失灵,扣6 分 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扣10 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扣2—5 分 道轨无接地、接零,扣4 分 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扣2 分 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无防碰撞措施,扣10 分 措施不可靠,扣3—7 分 安装完毕无验收资料或责任人签字的扣10 分 验收单上无量化验收内容,扣5 分 10 10 40 100 10 10 60 7 10 10 7 应得 扣减 实得 分数 分数 分数 13 13 3 保 证 项 目 4 5 6 检 查 项 目 合 计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表14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
序 号 检 查 项 目 扣 分 标 准 平刨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扣5 分 无护手安全装置,扣5 分 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扣5 分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扣5 分 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的扣3 分 使用平刨和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的,平刨和圆盘锯两项扣20 分 电锯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扣5 分 无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无防护每缺一项的扣5 分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扣5 分 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的扣3 分 1 类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的扣10 分 使用1 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的扣5 分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的扣5 分 机械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的扣5 分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扣5 分 钢筋冷拉作业区及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的扣5 分 传动部位无防护的扣3 分 电焊机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的扣5 分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扣5 分 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器的扣5 分 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的扣5 分 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的扣3 分 焊把线接头超过3 处或绝缘老化的扣5 分 电焊机无防雨罩的扣4 分 搅拌机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的扣5 分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扣5 分 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3 分 操作手柄无保险装置的扣3 分 搅拌机无防雨棚和作业台不安全的扣4 分 料斗无保险挂钩或挂钩不使用的扣3 分 传动部位无防护罩的扣4 分 作业平台不平稳的扣3 分 各种气瓶无标准色标的扣5 分 气瓶间距小于5m、距明火小于10m 又无隔离措施的各扣5 分 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平放的扣5 分 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的扣5 分 气瓶无防振圈和防护帽的每一个扣2 分 翻斗车未取得准用证的扣5 分 翻斗车制动装置不灵敏的扣5 分 无证司机驾车的扣5 分 行车载人或违章行车的每发现一次扣5 分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扣5 分 保护装置不灵敏、使用不合理的扣5 分 打桩机未取得准用证和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的扣5 分 打桩机无超高限位装置的扣5 分 打桩机行走路线地耐力不符合说明书要求的扣5 分 打桩作业无方案的扣5 分 打桩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的扣5 分 应得 扣减 实得 分数 分数 分数 1 平 刨 10 2 圆 盘 锯 10 3 手持电动 工 具 10 4 钢筋机械 10 5 电 焊 机 10 6 搅 拌 机 10 7 气 瓶 10 8 翻 斗 车 10 9 潜 水 泵 10 10 打桩机械 1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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