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项目总数:
其中: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数: 在建国省干线项目数: 在建农村公路项目数: 在建水运工程项目数: 红线问题数量红线问题 (个) 具体表现 合计 小计 高速公路红线问题数国省干线红线问题数农村公路红线问题数水运工程红线问题数地方各级运输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红线问题数量(个) 各项目、企业自查发现红线问题数量(个) 已整改到位的红线问题数量(个) 未整改到位的红线问题数量(个) 挂牌督办项目数 (个) 1.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红线问题(一)安全质量事故 红线问题2 红线问题3 (二)严重违反安全质量法律法规和强红线问题5 红线问题4 7.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8.未按经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的。 9.未按规范、设计要求和专项施工方案开展地质灾害监测,深基坑、高边坡变形监测,围堰沉降与位移监测,瓦斯隧道有毒害气体监测。 10.未按规范、设计要求开展隧道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 6.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生产安全事故。 1 2.6个月内累计发生2起(含)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6个月内累计发生3起(含)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发生因施工质量导致的桥梁垮塌、隧道坍塌等事故。 5.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水运工程垮塌、失去使用功能等事故。 约谈单位数 (个) 单位数(个) 人次(个)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取措施情况 行政处罚 其他 分类 量(个) 量(个) 量(个) 量(个) 制性标准的行为。 红线问题6 报。 11.提供虚假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数据。 12.施工单位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13.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证。 14.架桥机、缆索吊机、移动模架、液压爬模进场前未查验机械设备证件、性能、状况。 15.施工现场驻地及场站周边存在不良地质,未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6.施工现场驻地及场站未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意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17.墩柱及盖(系)梁施工、跨越式支架搭设、围堰拼装、设备安装等高处作业和水上作业施工未按要求设置作业平台,作业平台未按规定进行设计验算,或超载使用。 18.满堂支架未按规范施工,未进行承载力验算。 19.满堂支架地基或基础承载力不足,或未进行专项验收。 20.未按规定运输、存放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21.爆破作业未按规定设置警戒区,或警戒区范围不足。 22.路堑高边坡工程,未按设计要求逐级开挖逐级防护。 红线问题11 23.路堑高边坡工程,未有效开展边坡稳定性监测。 24.路堑高边坡工程,未及时设置截、排水设施。 25.路堑高边坡工程,靠近交通要道作业时不设置隔离、防护措施。 26.桥梁悬浇挂篮结构不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 红线问题12 27.桥梁混凝土未对称浇筑,两端悬臂荷载不平衡偏差超过设计或规范规定。 28.桥梁施工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有效锚固。 29.桥梁施工荷载超过挂篮设计的允许荷载。 红线问题30.隧道洞口边、仰坡未按设计及时进行加固、防护,未及时施作截、排水系统。 红线问题7 红线问题8 红线问题9 (三)重大安全质量隐患 红线问题10 13 31.隧道开挖安全步距未按经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控制。 32.隧道拱架施工锁脚锚杆未按设计实施,拱脚脱空或支垫不牢固。 33.隧道施工锚杆未按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导致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 34.瓦斯隧道未按规定采用防爆电器和设备、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按规定实施动火作业管理。 35.瓦斯隧道通风不符合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36.瓦斯隧道瓦斯检测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检测、监测设备设施不齐,监测与预警未有效开展,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37.水运工程水上和潮湿地带的电缆线不具备防水功能,电缆接头未进行防水处理。 红线问题14 38.水运工程在船舶进出的航行通道、抛锚区和锚缆摆动区架设或布设临时电缆线。 39.水运工程沉箱浮运稳定性不足。 40.水运工程沉箱、方块、预制梁等大型结构件安装起重机超限运行。 41.因管理不到位,建设项目工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四)疫情防控隐患 42.疫情期间,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没有成立应对疫情工作红线问题15 专门机构,没有制定应对疫情专门工作方案。 43.疫情期间,公路水运建设工地驻地、场站等区域没有按要求进行消杀防疫。 44.疫情期间,公路水运建设工地未对进场人员情况进行筛查记录,人员管理混乱;体温检测、个人防护不到位、防疫物资储备不足。 注:1.主管部门、项目、企业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问题台账参照此表制定; 2.县级主管项目纳入所在市台账;
3.项目数中应包括独立招标的桥、隧项目。
4.红线问题15仅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作为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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