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医疗(1)城镇职工(含本 市户籍农民工)城 镇 职 工失业工伤生育 2017×27%=544.59 (单位19%:383.23 个人8%:161.36)2874×8.5%=244.29 (单位6.5%:186.81 个人2%:57.48)2874×1%=28.74 (单位0.6%:17.24 个人0.4%:11.50)2874×0.14%=4.02 (单位承担,单位行业不同,缴费比例不同)2874×0.5%=14.37 (单位承担)大病补充2874×1%=28.74 (单位承担) 总计:864.75元 其中:单位634.41元 个人230.34元养老医疗(2)原参加综合保险 的本市户籍农民工失业工伤生育 2017×20%=403.40(单位12%:242.04 个人8%:161.36)2874×8.5%=244.29 (单位6.5%:186.81 个人2%:57.48)2874×1%=28.74 (单位0.6%:17.24 个人0.4%:11.50)2874×0.14%=4.02(单位承担,单位行业不同,缴费比例不同)2874×0.5%=14.37 (单位承担)大病补充2874×1%=28.74 (单位承担) 总计:723.56元 其中:单位493.22元 个人230.34元(1)原参加综合保险非本市户籍农民工 的非本市户籍农民工养老医疗失业(2)2011年4月1日后 新参保的非本市 户籍农民工工伤生育 2017×20%=403.40(单位12%:242.04 个人8%:161.36)2874×2.5%=71.85(全部由单位承担,无个账、不计缴费年限)2874×1%=28.74 (单位0.6%:17.24 个人0.4%:11.50)2874×0.14%=4.02(单位承担,单位行业不同,缴费比例不同)2874×0.5%=14.37 (单位承担)大病补充 自 愿 参 加 总计:522.38元 其中:单位349.52元 个人172.86元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备注:
一类缴费金额《二类三类人员缴费基数同一类,缴费比例二类同上面“城镇职工(2),三类同上面非本市户籍农民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2017×20%=403.40(单位12%:242.04 个人8%:161.36)2874×8.5%=244.29 (单位6.5%:186.81 个人2%:57.48)2874×1%=28.74 (单位0.6%:17.24 个人0.4%:11.50)2874×0.14%=4.02(单位承担,单位行业不同,缴费比例不同)2874×0.5%=14.37 (单位承担)大病补充2874×1%=28.74 (单位承担)总计:723.56元 其中:单位493.22元 个人230.34元1、省平工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保底40%:2017元, 封顶300%:15130元 市平工资其他保险保底60%:2874元, 封顶300%:14370元
2、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申报工资养老低于省平40%的按4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40%的按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超过省平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其他险种低于市平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60%的按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超过市平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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