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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确认制度

2024-06-03 来源:爱go旅游网
安全确认制度

第一条 安全确认的范围和要求:

1.领导要确认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和规定,并认真履行其职责。 2.各部门人员要确认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和义务,并认真执行。

3.各部门应确认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职责。

4.各工种、岗位操作工人应确认本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定。 第二条 确认标准和内容:

1.安全生产确认制是确认、确信、确实的统称,操作者在每次操作和作业前应对操作的动作和对象必须做到确实认定,确实可靠、确实准确后方可进行操作。 2.操作者在开动各种设备按钮、开关阀门、信号以前,应对控制的目标和作用进行认定,在确认无误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操作。

3.操作者在交接班时,应对本岗位的设备状态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做到车间、班组、岗位之间确认设备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4.生产中抢修、处理事故时,各工种之间要密切配合,呼应确认后方可抢修排除故障。

5.操作台电钮工与岗位操作人员协调配合,掌握生产节奏,出现事故要听从操作人员统一指挥,互相确认、确信、确实后再进行操作。操作台换岗时要特别注意误操作伤人。

6.修理各种转动轮、更换皮带时,必须确认是否拉下电源总闸或挂牌并设监护人,确实认定后方可更换。

7.电气操作人员在停、送电操作前,要严格执行操作票和挂牌制,在确认、确信、确实无误的前提下,进行停送电操作,检修设备时要严格执行挂牌制。

8.压力容器运行中要经常对压力表、安全阀进行检查,确认其是否灵敏可靠。 9.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对安全带、脚手架等工具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安全可靠后方可作业。

10.用电话或信号联系时,双方必须确认、确信、确实后才能执行指令,并将确

认结果做好记录。

11.在进行检修、调试设备时,必须通知操作台并挂操作牌后方可工作。 第三条 电气作业安全确认制

1.停、送电作业必须挂好标志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2.电气检修作业前,必须做好安全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3.倒闸操作,必须按操作票内容逐条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前核对设备,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作业。

4.带电作业时,必须穿合格的绝缘鞋及手套,严禁身体接触带电体。 5.电气测量作业前,必须确认用品是否安全可靠。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6.配电柜、控制室要有明显的工作指示标志牌。以确认工作状态情况。 7.各类移动电器,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做到经常检测、维护,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确认无隐患。

9.作业完毕,由专人现场检测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生产。 第四条 运输作业安全确认制

1.开车前要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对各类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大、小灯进行确认,做到准确无误,严禁车辆带病运输。

2.开车前要对运行环境进行安全确认,方可运行。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严禁超速、超载、超线运行。 4.禁止酒后驾车,禁止越岗操作,疲劳驾驶、超载行车。 5.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禁止开带病车上路。

6.运行时,经过路口、车间门口,车速要慢行,防止碰撞。遇到雨天、雾天、雪天、夜间车辆要速慢行。

第五条 检修作业确认制

1.上岗前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在检修作业前等必须对所用的电焊机、吊具、各种电源线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方可使用。作业人员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3.对安全装置、安全设施、除尘系统做好安全确认,凡是安全装置、安全设施不齐全的不准开机。

4.在交叉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加强联系和沟通。

5.互相监督,相互协作,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做好岗位设备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运转。

第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生产部。 第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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