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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路基施工标准化指南

2023-12-08 来源:爱go旅游网
高速公路路基施工标准化指南

前 言

近十多年来,我国和我省高速公路建设迅猛发展,高速公路路基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通过近几年对《福建省高速公路路基施工标准化指南》的认真执行和严格的落实,在其指导下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效的控制了工程建设质量,减少了建设质量通病的发生,规范了我省高速公路路基建设工序、技术和工艺,提高了我省管理水平。但是通过对近些年来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的总结和质量检查情况来看,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并又存在新的质量通病问题出现。实践表明,依旧需要大力推行标准化施工,以便更有力的促进高速公路路基工程质量的全面和稳步提高。为此,我部特根据实际情况对第一版路基标准化指南进行本次修编。

本指南是在现行路基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标准、规范基础上,总结我省多年来路基建设实践经验编制而成,并依此进行了本次修编。本指南着重从工序、技术、工艺和管理的角度对现行标准、规范做进一步补充,并结合目前发现的质量建设问题,图文并茂指出规范化施工工序、技术、工艺和管理,旨在更有效的消除质量通病、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实现路基施工标准化,确保高速公路路基工程质量。

为使其更符合高速公路建设实际和更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我省高速公路各参见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本指南。希望各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反馈我部,以便修订时参考。

目 录 1 总则... 1 1.1目的及适用范围... 1 1.2编制依据:... 1 1.3章节划分... 1 2 施工准备... 2 2.1 一般规定... 2 2.2 测量放线... 2 2.2.1 基本要求... 2 2.2.2 导线复测... 2 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 二00九年十一月 2.2.3 水准点复测... 3 2.2.4 中线放样... 3 2.2.5 路基放样... 3 2.3 场地清理... 3 2.3.1 一般要求... 3 2.3.2 清理场地... 4 2.3.3 拆除与挖掘... 4 3 一般路基施工... 5 3.1挖方路基... 5 3.1.1土质路堑开挖... 5 3.1.2 石质路堑开挖... 6 3.2填方路基施工... 8 3.2.1填土路基... 8 3.2.2填石路堤... 14 3.2.3填挖交界处处理... 16 3.2.4 涵、台背回填... 16 3.2.5冲击增强补压... 18 3.2.6雨季施工措施... 20 4 路基排水... 21 4.1边沟、排水沟、截水沟... 21 4.1.1 施工前提条件:... 21 4.1.2 施工工艺流程见下图... 21 4.1.3 施工注意事项... 21 4.1.4 施工质量... 23 4.2 跌水、急流槽... 23 4.2.1 施工前提条件见4.1.1。... 23 4.2.2 施工工序如下图:... 23 4.2.3 施工注意事项... 23 4.2.4 施工质量... 24 5 特殊路基处理... 25 5.1 不良地基处理... 25 5.1.1 盲沟、渗沟施工... 25 5.2 软土地基处理... 26 5.2.1 施工前提条件... 26 5.2.2 软土地基施工工艺流程图5.2.1. 26 5.2.3 施工技术与工艺... 26 5.3河、塘、湖(库)、海地区路基施工... 33 5.3.1 施工前提条件... 33 5.3.2 施工工艺流程见图5.3.1. 33 5.3.3 施工汪意事项... 33 5.3.4 施工质量... 33 5.4 滑坡地段路基施工... 33 5.4.1 施工前提条件... 33 5.4.2 施工工艺流程见图5.4.1. 34 5.4.3 施工注意事项... 34 5.4.4 施工控制... 35 6 路基防护... 36 6.1 浆砌片(块)石或混凝土预制块防护... 36 6.1.1 施工前提条件... 36 6.1.2 施工工序... 36 6.1.3 施工技术... 36 6.1.4 施工控制... 37 6.2 护面墙防护... 37 6.2.1 施工前提条件参见6.1.1款。... 37 6.2.2 施工工艺... 37 6.2.3 施工技术... 38 6.2.4 施工控制... 38 6.3 路基生态防护... 38 7 挡土墙... 39 7.1 浆砌片(块)石挡土墙、混凝土挡土墙... 39 7.1.1 施工工艺流程图... 39 7.1.2 施工注意事项... 39 7.1.3 施工质量... 40 8 预应力锚索(杆)工程... 41 8.1 施工前提条件... 41 8.2 施工工序... 41 8.3 施工技术及工艺... 42 8.3.1 施工准备... 42 8.3.2 造孔... 42 8.3.3 锚索(杆)制作与安装... 43 8.3.4 注浆施工... 46 8.3.5 张拉锁定与封锚... 48 8.4 施工质量... 49 8.5 锚索(杆)检测... 50 8.5.1 锚索(杆)抗拔力检测... 50 8.5.2 锚索(杆)长度检测... 51 8.6 锚索(杆、地梁)框架... 53 9 涵洞、通道... 54 9.1 涵洞、通道施工的前提条件... 54 9.2 圆管涵... 54 9.2.1 施工工艺流程... 54 9.2.2 施工注意事项... 54 9.2.3 施工质量... 55 9.3 倒虹吸... 55 9.3.1 施工工艺流程见下图9.2.1. 55 9.3.2 施工注意事项... 55 9.3.3 施工质量... 55 9.4 盖板涵... 56 9.4.1 施工工艺流程见下图... 56 9.4.2 施工注意事项... 56 9.4.3 施工质量... 57 9.5 箱涵、通道... 57 9.5.1 施工工艺流程下图... 57 9.5.2 施工技术和工艺注意事项... 57 9.5.3 施工质量见9.2.3。... 58 10 路基整修与路槽交接... 59 10.1 路堤整修... 59 10.1.1 施工前提条件... 59 10.1.2 施工工序... 59 10.1.3 整修操作要点... 59 10.1.4 施工工艺... 60 10.1.5 施工质量要求... 61 10.2 路堑整修... 62 10.2.1 路堑整修工艺流程见下图... 62 10.2.2 整修操作要点... 62 10.2.3 施工工艺... 63 10.2.4 施工质量要求... 63 10.3 路槽移交... 64 11 路基监测与观测... 65 11.1 软基工程观测... 65 11.2 路堑边坡或滑坡监测... 65 11.3 高路堤稳定和沉降观测... 66 11.4 预应力锚固工程... 67 12 取、弃土场的整治... 69 12.1 取土场... 69 12.2 弃土场... 69

1 总则

1.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总结近年来我省高速公路路基施工积累的实践经验,克服质量通病,规范路基施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在现行标准规范和省高指标准化施工指南的基础上编写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我省高速公路项目路基工程施工。

1.2编制依据:

1.2.1 交通运输部公路路基设计规范、公路施工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及验收等相关标准。

1.2.2 省高指提出的“一流的材料,一流的设备,一流的工艺,一流的管理”四个一流和创国内一流水平。工程实体内实外美,质量安全可靠,功能上以人为本,方便使用,外观做到表面平整、线条直顺、棱角分明、色泽一致,与生态景观协调的要求。

1.2.3 近年来颁布施行的有关施工管理、技术文件规定。 1.2.4 本行业国内通行的先进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 1.3章节划分

本要点共分12章,分为总则、施工准备、一般路基施工、路基排水、特殊路基施工、路基防护、挡土墙、预应力锚索(杆)工程、涵洞通道、路基整修与路槽交接、监测工程、取弃土场的整治。

2 施工准备 2.1 一般规定

2.1.1 路基开工前,应在全面理解设计要求和设计交底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调查和核对。

2.1.2 在做好现场调查后,应根据设计要求、合同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按规定进行报批。

2.1.3 在开工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环保、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检测体系,并对各类施工班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

2.1.4 场地规划、三通一平、驻地建设等临时工程,应满足正常施工需要。具体要求见福建省高速公路《规范化建设指南》现场标准化篇

2.1.5 做好现场取、弃土场的位置选择。 2.2 测量放线 2.2.1 基本要求

(1)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应全面理解设计要求和设计交底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调查和核对,并将调查情况遗失的标志桩在接管工地14天之内通知监理工程师,然后根据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测设资料和测量标志,在28天内将复测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

(2)经过复核,对异议的导线控制点,承包人应及时提交书面报告给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确认最终解决办法;对异议的基准点,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列有勘误高程修正表,由监理工程师核定正确高程。

(3)承包人应将施工中所有控制桩以及监理工程师认为对放样和检验用的标桩,进行加固保护,并对水准点、三角网点等处树立易于识别的标志。

(4)所有导线、中线、水准点的复测和增设的水准点、横断面复测和补测等工作,测量精度、技术要求等应符合《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的要求。

(5)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所有控制桩点,并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桩点。

(6)每项测量成果必须进行复核,原始记录应存档。 2.2.2 导线复测

(1)当原测中线主要控制桩由导线控制时,承包人应根据设计提供资料计算复核导线控制点,做好检查复测工作。

(2)导线复测仪器使用前应进行标定、检验校正,仪器标定、校正报告复印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3)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可增设满足相应精度要求的附合导线点。

(4)同一项目内相邻施工段的导线应闭合,并满足同等级精度要求。

(5)对可能受施工影响的导线点,施工前应加以固定或改移,从开工至竣工验收的时间段内应保证其精度。

2.2.3 水准点复测

(1)使用监理工程师所交付的水准点,应首先进行相互之间查对复核,并尽可能地与国家水准点闭合,超出容许误差范围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报有关部门。

(2)沿路线每500m宜有一个水准点。在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地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地段,宜增设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应符合相应等级和精度要求,并与相邻水准点闭合。测设距离应以测高不加转点为原则,一般平原区不大于200m,山岭区或丘陵区为100m。

(3)当水准点有可能受到施工影响时,应进行处理。 2.2.4 中线放样

(1)路基开工前,应采用坐标法进行全段中线放样,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

(2)中线放样时,应注意路线中线与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段的中线闭合,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监理工程师协调处理。

(3)如发现设计中线长度丈量错误或需局部改线时,应做断链处理,并在设计图表的相应部位注明断链距离和桩号。

2.2.5 路基放样

(1)路基施工前,应对原地面进行复测,核对或补充横断面,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路基施工前,应设置标识桩,对路基用地界、路堤坡脚、路堑坡顶、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的具体位置标识清楚。在横断面施测中还应反映地形、地物、地质的变化,标出相关水位、土石分界等。

(3)横断面测量应逐桩施测,断面布置数量及横向测点应与设计对应,施测宽度应满足路基及排水设施的需要。

(4)对深挖高填路段,每挖填3~5m或者一个边坡平台(碎落台)应复测中线和横断面。

(5)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所有的的控制桩点,并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桩点。

2.3 场地清理 2.3.1 一般要求

(1)承包人应按设计图纸进行用地放样,确定路基施工界线,保护所有监理工程师指定的要保留的植物及构造物。

(2)场地清理拆除及回填压实后,承包人应重测地面标高及横断面,并将填挖方断面及土石方调配方案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做为路基施工计量基础,。

(3)承包人应按工作量大小,适当划分段落组织实施,清理和拆除工作完成后,应由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承包人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3.2 清理场地

(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应在清表前砍伐或移植,砍伐的树木应堆放在路基用地之外,并妥善处理。对于路堑路段的边坡开挖线至截水沟范围的原生植被应予以保留。

(2)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至少100~300mm内的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应予以清除,并且有序集中地堆放在弃土场内,供土地复耕和绿化使用。场地清理完成后,应全面进行填前碾压,使其压实度达到规定要求。

(3)路基用地范围及取土场范围内的树根应全部挖除(如图2.2示),并将路基范围内的坑穴填平夯实。

(4)路基跨越河、塘、湖、海地段,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修筑围堰,排除积水,清除不适宜材料,并按设计图纸要求工艺进行填前处理。

2.3.3 拆除与挖掘

(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旧桥梁、旧涵洞、旧路面和其他障碍物等予以拆除,对正在使用的道路设施及构造物,应在对其正常使用做出妥善安排之后,才能拆除。

(2)原有结构物的地下部分,其挖除深度和范围应符合设计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拆除原有结构物或障碍物需要进行爆破或其他作业有可能损伤新结构物时,必须在新工程动工之前完成。

(3)所有指定为可利用的材料,都应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有序堆置于指定区域。对于废弃材料,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妥善处理。对于因拆除施工造成的坑穴,必须回填并夯实。

3 一般路基施工 3.1挖方路基 3.1.1土质路堑开挖 1、施工前提条件

1)按2章规定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2)施工期临时排水总体规划和建设,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自然排水系统相协调,排水系统应确保路基不受水的侵害。

3) 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已得到批复,施工现场的人员、施工机械满足施工进度及质量的要求。

2、操作工艺

工艺流程图

土质路堑开挖一般施工流程 3、开挖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先完成临时排水设施,确保施工面不积水,截水沟应与排水系统接顺,水流通畅。

2)试验确定能用于路基填料的土质应分类开挖,分类使用。不适用材料应按相关的规定处理。

3)土方开挖均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底开挖。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开挖坡面一次性成形,且应开挖一级防护一级。

4)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技术措施保证边坡稳定。在开挖至边坡线时,应留一定厚度度以便刷坡,预留的厚度应保证设计边坡线外的土层不受到扰动。同时应采用测量仪器对已开挖坡面进行复核,以确保开挖坡面不欠挖、不超挖。

5)路堑开挖,基于实际情况如需修改设计及边坡坡度时,应及时按规定报批。

6)开挖至零填及路堑路床部分时,应尽快进行路床施工,如不能随后进行,应在路床底面以上预留至少30cm厚的保护层,待路床基底压实前迅速挖除。

7)挖方路基开挖至基底高程应预留路床基底压实引起的下沉量,其值由试验确定。

8)路床施工前应先开挖排水边沟,防止边坡雨水危害路床部分;路床需要换填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并按JTG F10-2006《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的压实度标准执行。

9)当路床顶部以下为含水层时,先按设计要求施工排水渗沟将地下水引出路基外,填料应先用水稳性的透水填料施工路床。

10)路床的表层以下为非适用土、含水层时,不能满足CBR值时,应换填符合路基强度的土,换填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一般为80cm~100cm,并必须分层回填压实。

11)填挖结合部应在路堑端挖台阶与填方路堤相衔接,台阶宽度不宜小于压路机碾压宽度,路床顶面衔接长度不宜小于5m。

12)弃方,运至弃土场应按规定处理。 13)冬季、雨季施工应有防范措方施。

14)土方路堑开挖应根据地面坡度、开挖断面、纵向长度及出土方向,结合土方调配距离,选用安全、经济的开挖方案。

3.1.1

4 施工控制

1) 边沟及其截、排水设施,应按设计图放样施工。排水沟、渠的排泄不得对路基产生危害。

2) 路堑开挖应按设计断面测量放样,边开挖,边整形,坡面应平顺、稳定,不得亏坡,曲线圆滑;路基表面应平整,边线至顺,曲线圆滑。

3) 护坡道、碎落台按设计要求设置,外形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

4) 实测项目质量要求参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

3.1.2 石质路堑开挖

1、施工前提条件

1) 按2章规定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2)施工期临时排水总体规划和建设,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自然排水系统相协调,排水系统应确保路基不受水的侵害。

3)使用爆破法开挖的路段,应先查明空中缆线的平面位置和高度以及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埋设深度,同时应调查开挖边界线外的建筑物结构类型、居民等情况,然后制订详细的爆破技术安全方案,确保不受爆破影响。

4)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已得到批复,施工现场的人员、施工机械、爆破器材满足施工进度及质量的要求。

2、爆破施工工艺流程下图

石方爆破施工工艺流程图

3、石质路堑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挖石方应根据岩石的类别、风化程度和节理发育程度等,确定开挖方法。禁止使用大爆破施工方法,石方爆破开挖路基应以光面爆破、预裂爆破技术为主,软弱松散岩质路堑,宜采用分层开挖、分层防护和坡脚预加固技术。

2)爆破施工宜按以下顺序控制:测量标定炮孔位置、钻孔、炮孔检查、爆破器材准备、装药、连接爆破网络、布设安全岗哨、炮孔堵塞、爆破覆盖、起爆信号、起爆、消除瞎炮、处理危石、解除警戒、石方清运、爆破效果分析及资料记录。

3) 挖方边坡应从开挖线往下分级清刷边坡,下挖2~3m时,应对新开挖边坡刷坡,对于软质岩石边坡可用人工或机械清刷,对于坚石和次坚石,可使用炮眼法、裸露药包法爆破清刷边坡,同时清除危石、松石。清刷后的石质路堑边坡,不应陡于设计规定。

4)每次爆破完毕后,组织人员和机械进行爆破石方的清运,测量标高,高出设计标高的要进行铲出,直到符合设计要求为止。低于标高的要应采用级配碎石填筑,碾压到施工规范的压实度,达到设计标高为止。边坡的修整,边坡表面的破碎岩石要全部清除掉,按设计要求进行刷坡。开挖排水沟。

5)石质路床底面有地下水时,可设置渗沟进行排导,渗沟应按规定修筑,满足排水的要求。

6)不用爆破石碴应运至指定地,按规定处理。 4、爆破施工控制要点

1)收集现场的各种数据,加以分析,对各种爆破方式进行比较制定最优方案。

2)对爆破所需的各种器材进行严格的检查,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书,方可使用。

3)所有的爆破施工技术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4)对起爆顺序和起爆方式要进行多次分析和比较,以达到最佳效果。在现场施工时,起爆网络要严格按要求和规范进行连接,在使用电雷管和导爆索之前要进行检测,无问题后才能使用。

5) 加强对装药过程的控制:严格按设计药量来控制,不能少装或多装,间隔段填筑物要均匀,按岩石粉的自然密度来装,不能捣实,堵塞的长度要按要求操作。

6)在爆破前要检查起爆网络,无问题后方可施爆。 7)作好防潮和防水措施。 5、施工控制

1)边沟及截、排水设施,应按设计图放样施工。截、排水沟的排泄不得对路基产生危害。

2)上边坡不得有松石,路基边线至顺,曲线圆滑。

3)石质路堑边坡开挖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上边坡不得有松石,竖孔炮眼残留率不低于85%,对于中硬质岩石,边坡不平整处不应超过±15cm。对于软质岩石,边坡不平整处不应超过±10cm。

4)实测项目质量要求参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

3.2填方路基施工 3.2.1填土路基

3.2.1.1 施工前提条

(1) 按2章规定己完成相关准。工程所需人员、机具准备就绪并能满足进要求。

(2)应做好施工期临时排水总体规划和建设,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排水设施综合考虑,并与工程影响范围内的自然排水系统相协调,排走的雨水等,不得冲入农田和引起路基冲刷。

(3)地基处理已按第5章相关处理方法完成并检验合格。 (4)含草皮土、生活垃圾、含有树根和腐朽物质的土严禁使用;淤泥、泥炭、冻土、强膨胀土、有机质土及易溶盐超过允许含量的土,不得直接用于路堤填筑,需要使用时,必须采取措施处理,经检验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5)用湿黏土、红黏土和中、弱膨胀土作为填料直接填筑时,液限在40%~70%之间,且CBR值满足《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表4.1.2的规定。碾压时稠度应控制在1.1~1.3之间。压实度标准可比《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表4.2.2-1的规定值降低1%~5%。具体降低值,根据当地土质通过试验确定。

(6)路基填料,应经野外取土试验,符合规定后,方可使用。

(7)每个路基标应根据要求配备至少一台以上的平地机,在平地机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已进场,填土路基开工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土方填筑施工。

(8)施工测量放样后,用白灰撒好边线。 3.2.1.2试验路段

(1) 在路基开工之前,应进行路基的试验段施工。

(2)基底经检验合格后,根据自卸车容量计算堆土间距,在施工路段打上网格,均匀卸土,用推土机按设计松铺厚度在整个路基宽度内进行摊铺。土方摊铺后用平地机整平,形成路拱,经测定厚度后,在最佳含水量时进行碾压。

(3)碾压时采用振动压路机进行施工。碾压过程中,测定并记录不同阶段路基土方密实度及碾压后土层厚度,直至达到规定的密实度为止。

(4)试验路段完成后,应对试验路段施工进行总结,以确定适宜的施工工艺参数。

Ø 每次上土石方、推土机推平和压路机碾压的工作段长度 Ø 能够达到要求密实度标准的土层虚铺系数 Ø 压实遍数及最佳机械组合

Ø 压实次数~压实度、含水量~压实度关系曲线

(5)将试验段施工总结上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路基展开大规模施工。

3.2.1.3施工取土

(1)路基填方取土,应根据设计要求,结合路基排水和当地土地规划、环境保护要求进行,不得任意挖取。

(2)施工取土应尽量利用荒坡、荒地,取土深度应根据用土量、取土场面积并结合地下水等因素考虑。原地面若属于耕植土,应先挖出集中存放,以利再用。取土场应有规则的形状及平整的底部,不积水,边坡应按设计坡率修整。

(3)自行选定取土方案时,应符合《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的规定。

(4)对取土造成的裸露面,应采取整治或防护措施。 3.2.1.4施工工艺流程图

3.2.1.5施工技术

(1)土方路堤应分层填筑压实,用透水性不良的土填筑路堤时,应控制其含水率在最佳压实含水率±2%之内。

(2)土方路堤,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分层最大松铺厚度应根据试验确定,但最大松铺厚度原则上不超过30cm,超30cm的情况下,应上报监理工程师确定。填筑在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最小压实厚度不应小于10cm。

(3)路堤填土宽度每侧应宽于填层设计宽度50cm(如图3.2.1示),压实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以保证修整路基边坡后的路基边缘有足够的压实度。

(4)填筑路堤宜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法施工。即按横断面全宽分成水平层次逐层向上填筑,如原地面不平,应由最低处分层填起,每填一层,经过压实符合规定要求之后,再填上一层。

(5)横坡陡峻地段的半填半挖路基,必须在山坡上从填方坡脚向上按设计要求挖台阶。

(6)不同性质的土应分层、分段填筑。同一水平层路基的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填。每种填料层累计总厚不宜小于0.5m。

(7)土方路基压实度由灌砂法测定,按试验路段测定的工艺施工。零填路基上下路床0~80cm范围内的压实度,不应小于96%。如不符合要求,应翻松后再压实,使压实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8)随着填方增加,在路基顶设置截水埂,每间隔50m开口设置临时排水沟(如图3.2.2示),临时排水沟采用机砖进行砌筑,以免冲刷边坡。

(9)上路床96区部分顶层30CM必须选用透水性良好的砂性土进行填筑,砂性土物理力学指标参照表1。

砂性土物理力学指标对照表1 项次 1 2 3 4 项目 液限 塑性指数 最小干容重 颗粒含量(>0.075mm) 范围 <42% <12% >1.9 >75% (10)高填方路堤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的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观测方法按设计图纸有关内容处理。

3.2.1.6施工工艺要求

(1)填方路基必须按路面平行线分层控制填土标高,填方作业应分层平行摊铺,分层填筑的各层间应平整,符合平纵坡要求,不得出现积水,以免影响填筑及碾压质量。严格实行“划格上土(如图3.2.3示),挂线施工,平地机整平”。运输车按要求卸料后先推土机粗平后平地机精平(如图3.2.4示),参照在测量人员事先埋好的桩位准确铺出设计要求的横、纵坡形成路拱。

(2)半填半挖路基,必须按设计要求开挖台阶。当挖方区为土质时,对挖方区路床80cm范围土质进行超挖后再以渗水性好的材料回填碾压,并按照设计要求铺设土工格栅及设置盲沟;当挖方区为坚硬岩石时,宜采用填石路基。

(3)当填方路堤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在两段交界处,如不同时间填筑,则先填段应按1:1坡度分层填筑,每层碾压都必须到边缘,逐层收坡,待后填段填筑到位时再把交界面挖成2m宽的台阶,分层填筑碾压;当两段同时施工时,应交替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2m。

4)碾压前对填土层的松铺厚度、平整度进行检查(如图3.2.5),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碾压。先静压,后振动碾压。碾压时直线段路基采用两边向中间碾压的方法施工。压路机的碾压行驶速度不超过4Km/h,碾压达到无漏压、无死角,确保碾压均匀。达到试验段获取的碾压遍数后,用灌砂法检验压实度,经监理工程师抽检验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处进行补压再做检验,一直达到合格为止。

3.2.1.7施工质量控制

(1)路基表面平整,边线直顺,曲线圆滑,控制好“五度” 。 (2)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置适当,外形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

(3)实测项目质量要求参见《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3.2.2填石路堤 3.2.2.1施工前提条件

(1)填石路堤不适用于路床区。特殊情况下须通过专题研究后,方可予以使用。

(2)膨胀性岩石、易溶性岩石不宜用于路基填筑,强风化石料、崩解性岩石和盐化岩石不得直接用于路堤填筑。

(3)填料粒径应不;大于50cm,并不宜超过层厚的2/3,不均匀系数宜为15~20。路床底面以下40cm范围内,填料粒径应小于15cm。

(4)填石路基须配备大功率重型压实机具(冲击夯)进行冲击补强。

(5)路堤施工前,先修筑试验路段,确定满足表2中孔隙率标准的松铺厚度、压实机械型号及组合、压实速度及压实遍数、沉降差等参数。

表2 石料压实质量控制标准表

路面底石质 区 度(cm) 上80~15(mm) ≤400 小于层分面以下深层厚径(mm) (KN/m3) 由试验(%) ≤摊铺最大粒容重隙率压实干孔硬路堤 质石料 下0 厚2/3 小于层>150 ≤600 厚2/3 80~15≤400 小于层厚2/3 小于层>150 ≤500 厚2/3 80~15≤300 小于层厚 小于层>150 ≤400 厚 确定 由试验确定 由试验确定 由试验确定 由试验确定 由试验确定 23 ≤25 ≤22 ≤24 ≤20 ≤22 路堤 上 中下硬石料 路堤 上 软下质石料 路堤

路堤 0 路堤 0 (6)填石路基开工报告(含试验段总结)已经批复。

3.2.2.2 施工工序见填石路基工艺流程图。 3.2.2.3 施工注意事项

(1)填石路基宜用自卸汽车从一头上料向前推进,大型推土机按试验路确定的松铺厚度摊铺,边上料,边推铺,既能控制松铺厚度、

又能大小不料都能找到最佳位置,达到粗细颗粒分布均匀,易于剔除超粒径石料,避免出现粗细颗粒离析现象。

(2)中硬、坚硬石料填筑的路堤应进行边坡码砌,边坡码砌石料强度、尺寸及码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边坡码砌与路基填筑应基本同步进行。

(3)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分层摊铺厚度及最大粒径见表3.2.2-1。最后一层碎石料粒径应小于15cm,其中小于0.05mm的细粒含量不应小于30%,当上层为细粒土时,应设置土工布作为隔离层。

(4)填石路堤的填料如其岩性相差较大,特别是岩石强度相差较大时,应将不同岩性的填料分层或分段填筑,不得混填。

3.2.2.4 施工工艺

(1)填石路堤逐层填筑时,应安排好石料运输路线,专人指挥,按水平分层,先低后高,先两侧后中央上料,并用大功率推土机摊平。个别不平处应配合细石块、石屑找平。

(2)当石块级配较差、料径较大、填层较厚、石块间空隙较大时,可在每层表面的空隙里扫入石渣、石屑或中粗砂,使空隙填满。

(3)人工铺填石料时,应先铺填写大块石料,大面向下,小面向上,摆平放稳,再用小石块找平,石屑塞缝、最后压实。

(4)填石路堤压实时应先两侧(即靠路肩部分)后中间,压实路线对于轮碾应纵向互相平行,反复碾压。

3.2.2.5 施工质量

(1)填石路堤成型后的外观质量标准:路堤表面无明显孔洞;大粒径石料不松动,铁锹挖动困难;边坡码砌紧贴、密实,无明显孔洞、松动,砌块间承接面向内倾斜,坡面平顺。

(2)填石路堤的质量检测应采用施工参数与沉测联合控制。实测项目质量要求参见《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3.2.3填挖交界处处理 ① 横向半填半挖地段

(1)横向半填半挖地段填方,应按设计要求分层填筑,避免因填筑不当,而出现路基纵向裂缝。

(2)要认真清理半填断面的原地面,将原地面翻松或挖成台阶(如图3.2.11示),再进行分层填筑。

(3)、填筑时,必须从低处往高处分层摊铺碾压,特别要注意填、挖交界处的拼接,碾压要做到密实无拼痕。

(4)半填半挖路段的开挖,必须待下半填断面原地面处理好,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开挖上挖方断面。对挖方中非适用材料必须废弃,严禁填在半填断面内。

② 纵向半填半挖地段

(1)纵向半填半挖地段填方,应按图纸要求分层填筑,填挖交接处挖成台阶处理(如图3.2.8示),避免因填筑不当,而出现路基横向裂缝。

(2) 认真按设计要求处理原地面,清理长度依据填土高度和原地面坡度而定。

(3)纵向填、挖交界处的开挖,必须待填方处原地面处理好并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开挖挖方断面,对挖方中非适用材料严禁用于填筑。

(4)纵向填、挖交界处填筑时,必须从低处往高处分层碾压,特别要注意填、挖交界处的拼接,碾压要做到密实无拼痕。

3.2.4 涵、台背回填 3.2.4.1 施工前提条件

(1)结构物达到设计或规范规定的强度,隐蔽工程验收合格。 (2)符合要求的回填材料已准备。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砂类土填筑。

(3)大型机械设备碾压不到位地方应配备小型夯实机械压实。 3.2.4.2 施工工序见下图

3.2.4.3施工技术

(1)桥涵填土的范围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执行。做好过渡段,过渡段路堤压实度应不小于96%,并做好纵向和横向防排水系统。

(2)结构物的填土应分层填筑,严禁向坑内倾倒,每层最大压实厚度不大于20cm,与路堤交界处应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1米。

(3)台背填土的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梁式桥的轻型桥台台背填土,宜在梁体安装完成后进行;柱、肋式桥台台背填土,宜在台帽施工前,柱、肋侧对称、平衡地进行。桥台背和锥坡的回填施工宜同步进行,一次填足并保证压实整修后能达到设计宽度。台背回填部分的路床宜与路堤路床同步填筑。

(4)涵洞应在盖板安装或浇筑后,在洞身两侧对称分层回填压实,顶面填土压实厚度大于50cm时,方可通过重型机械和汽车。

3.2.4.4 施工工艺

(1)结构物回填前应在台背用油漆画好每一层的松铺厚度标志线,分层回填压实。

(2)涵洞缺口填土,应在两侧对称均匀分层回填压实。如使用机械回填,则涵台胸腔部分及检查井周围应先用小型压实机械压实后,方可用机械进行大面积回填。

(3)填土过程中,应防止水的浸害,回填结束后,顶部应及时封闭。

(4)在涵洞两侧缺口填土未完成前,不得进行涵顶标高以上的填方施工。

3.2.4.5 施工质量

(1)台背回填每层最大压实厚度不大于20cm,台背回填采用砂性土,从基底到顶面的压实度均不小于96%。

(2)桥涵台背、挡土墙墙背及上路床应选用渗水性良好的砂类土,物理力学指标如下表3。

表3 涵台背回填砂性土物理力学指标对照表 项次 项目 范围 1 2 3 4 液限 塑性指数 最小干容重 颗粒含量(>0.075mm) <42% <12% >1.9 >85% 3.2.5冲击增强补压 3.2.5.1 施工前提条件

(1)大于8米的高填方路基必须采用冲击式压路机进行冲击补强。 (2)填土路基每填高2m冲碾一次,填土平面长或宽大于等于80m,且冲击碾压深度2m内无涵洞或其它构造物。填石路基每填高3m冲碾一次,砂性土及含水率高的粘性土不适宜冲击增强碾压。

(3)在山凹地段较多的山区,冲碾设备无法进入的施工地段,可采用80T的强振动压路机进行碾压补强。

(4)常规压实已完成并通过检测,统计每段路的填筑高度、层次。

(5)测点布置:按每20m一个横断面,每一横断面布置3个测点,分别是路基中线和距离左、右外侧边线(含加宽部分)1米处,并测出所布每个测点的高程。测点布置图如下:

路线前进方向 ● ● ● 左边线

● ● ● 中线 ● ● ● 右边线

(6)冲碾试验段工作已完成,试验段成果已得到批准认可。

3.2.5.2 施工工序见下图

冲击式压路机施工流程图 3.2.5.3 施工技术

(1)冲击碾压不得代替常规压实,路基冲击碾压前必须经检验(压实度、平整度)合格,并进行高程检测。

(2)原则上路基每填高2米冲击碾压一次,每次为20遍,并通过试验确定,路基96区(挖方段为石方的路段除外)顶面倒数第二层顶面全线冲击碾压一次。

(3)对填土路基,冲碾后应对表层30cm厚范围内进行重新整平碾压,压实度应符合要求。

3.2.5.4 施工工艺

(1)冲击式压路机最大瞬间冲击功率不小于25KJ,轮重为16T,动力不小于400马力,行走时速不小于10Km/h。

(2)冲碾时注意避免对涵洞或其他构造物的损坏。 3.2.6雨季施工措施

(1)施工中,取土、运土、铺填、压实等各道工序应连续进行,雨前应及时压完己填土层,并做成一定坡度,在合适位置设置排水沟,以利排除雨水。

(2)每天了解当地天气变化情况,合理组织土方施工,运料车卸料后,推土机立即跟上,推平距离够平地机工作时,平地机尽快展开,遇到阴雨天气及时碾压封住路基顶面,待天晴后再行翻晒。

4 路基排水

4.1边沟、排水沟、截水沟 4.1.1 施工前提条件:

1)按2章规定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2)材料已进场并检测合格,相关配合比已确定并审批;机械设备、人员准备就绪。

4.1.2 施工工艺流程图

施工准备 / 基坑开挖 / 沟体砌筑 / 养护 / 伸缩缝处理

4.1.3 施工注意事项

1、排水沟、边沟、截水沟的测量放样应适当加密,确保沟体线形美观,达到线型顺适、圆滑,并按设计要求设置沉降缝。

2、路基排水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依照实际地形选择合适的位置将地面水和地下水排导出路基外,并与自然水系相衔接。

3、截水沟应在路基施工前先施工,截水沟加固后,在山坡上方一侧的砌体与山坡土体连接处,容易产生渗漏水,应严格进行夯实和防渗处理,特别是地质不良地段、土质松软路段、透水性大或岩石裂隙较多地段,截水沟应采取沟底、沟壁、出水口加固措施,以防止顺山坡下来的水渗入而影响山坡稳定。

4、截水沟顶面应略低于自然坡面,若遇冲沟应设缺口将水导入截水沟。

5、截水沟的长度超过500m时应设置出水口,将水引入自然河沟或桥涵进水口。截水沟的出水口,宜设置排水沟、急流槽或跌水,与其他排水设施平顺衔接。

6、截水沟出水口一般应设深度不小于1米的截水墙或消能设施,以免出水口在水流作用下冲毁;排水系统应完善,不得随意排放或直接冲刷边坡。

7、边沟、排水沟施工放样一般以两个结构物之间的长度为一个单元,以确保边沟、排水沟与结构物的进出水口顺利连接。

8、为防止边沟水流满溢或冲刷,应尽可能的利用当地的有利地形条件,釆取相应措,将边沟水流分段设置出水口排出路基外。三角形边沟每段长度不宜超过200m,多雨地区梯形边沟每段长度不宜超过300m。

9 、边沟纵坡应与曲线前后沟底纵坡平顺衔接,不允许曲线内侧有积水或外溢现象。曲线外侧边沟深度应适当加深。

10、边沟的加固,土质地段的边沟沟底大于3% 时易被水流冲涮,应采取加固措施。采用干砌片石边沟铺砌时,应选用有平整面的片石,砌缝用小石子嵌紧;采用浆砌片石铺筑时,砌缝砂浆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砌缝砂浆应饱满,沟身应不漏水;采用沟底抹面加固时,抹面应平整压光。

11、排水沟长度不宜过长,以免流量过大造成漫溢,一般不超过500m。

12、排水沟距路基坡脚不宜小于3m。排水沟的出水口应用跌水和急流槽将水流引入路基以外或桥涵构造物。排水沟一般应采用加固措施,防止冲刷。

13、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时应留出5~10cm左右富余,由人工修整成型,确保边沟、排水沟的边坡平整、稳定,严禁贴坡。基坑开挖后,需进行沟底高程复测,确保沟底纵坡衔接平顺。

14、施工建设期间永久性排水应与临时排水相结合,防止雨水冲刷;如路堑边沟每隔50m预留排水孔道,填方路堤每隔50m采用机砖砌筑宽0.7米临时流水槽与路堤排水沟相连接。

4.1.4 施工质量

(1)排水设施要求纵坡顺适,沟底平整,排水畅通。 (2)外观要求线型美观、顺适、圆滑。 (3)构造物要求坚实、稳定。 (4)基础伸缩缝应与墙身伸缩缝对齐。

(5)砌体抹面应平整、压光、直顺,不得有裂缝,空鼓现象。 (6)实测项目参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 4.2 跌水、急流槽 4.2.1 施工前提条件。 4.2.2 施工工序图:

测量放样 / 基坑开挖 / 墙体砌筑 4.2.3 施工注意事项

1、跌水与急流槽必须用浆砌圬工结构,跌水的台阶高度应按设计或根据地形、地质等条件决定,多级台阶的各级高度可以不同,其高度与长度之比应与原地面坡度相适应,台阶高度应不大于06m,不同一阶坡面应上下对齐。

2、跌水可用浆砌片石或水泥混疑土浇筑,沟槽、壁及消力池的边墙厚度:浆砌片石为0.25~0.4m,混疑土为0.2m,高度应高出计算水位至少0.2m,槽底厚度为0.25~0.4m,出口设置隔水墙。

3、跌水应按设计要求施工消力槛。

4、跌水槽一般筑成矩型,但跌水高度不大,槽底纵坡较缓,亦可采用梯形断面,梯形跌水槽身,应在台阶前0.5~1.0m和台阶后1.0~1.5m范围内加固。

5、急流槽的纵坡,一般不宜超过1:1.5,可用浆砌片(块)石砌筑或混凝土浇筑。

6、急流槽的基础应嵌入地面以下,其底部应按设计要求砌筑抗滑平台并设置端护墙。

7、进水槽和出水槽底部应用片石铺砌,水泥浆勾缝,长度一般不小于10m,个别情况,应在下游铺设厚0.2~0.5m长2.5m的防冲铺砌。

8、急流槽很长时,应分段砌筑,每段长宜控制在5~10m,接头处以防水材料填缝,应密实无空隙。

9、急流槽宜砌成粗糙面,或嵌入约10cm×10cm坚石块,用以消能减小流速。

10、对于汇水面积较大的路堑边坡急流槽,应考虑加大、加深急流槽尺寸,并在底部设消能设施后,导入路基排水系统。

4.2.4 施工质量

(1)急流槽所用的混凝土及砌筑砂浆强度应满足图纸要求,配合比准确,砌缝隙砂浆饱满,槽内抹面平整,直顺。

(2)进口汇集水流设施,出口设备消力槛等应砌筑牢固,不得有裂缝空鼓现象。

(3)槽内抹面平顺无裂纹。 (4)设置坡度顺直,无折坡现象。

(5)实测项目参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

5 特殊路基处理 5.1 不良地基处理 5.1.1 盲沟、渗沟施工 1、施工前提条件

1)按2章规定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2)盲沟、渗沟所需的原材料质量经检验符合设计要求;材料数量、人员、机具已能满足工程需要。

2、施工工艺流程图

测量放样 / 基坑开挖 / 反滤层设置 / 排水层施工 / 封闭层施工

3、施工注意事项

1)在地下水位高,流量不大,引水不长地段可设盲沟,其深度不宜超过3m,宽度一般为0.07~1.0m;地下水埋藏较深和引水较长地段,可设置有管渗沟,其深度可达5~6m。

2)各类渗沟均应设置排水层、反滤层和封闭层。

3)渗沟、盲沟的基坑开挖宜自下游向上游进行,应随挖、随即支撑或回填,暴露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天,以免造成坍塌,支撑渗沟应间隔开挖。

4)当渗沟开挖深度超过6m时,须选用框架式支撑,在开挖时自上而下随挖随加支撑,施工回填时应自下而上逐步拆除支撑。

5)盲沟的埋置深度,应满足渗水材料的顶部(封闭层以下)不得低于原有地下水位的要求。当排除层间水时,盲沟底部应埋于最下面的不透水层上。

6)当采用无纺土工布作反滤层时,应先在底部及两侧沟壁铺好地位,并预留顶部覆盖所需的土工布,拉直平顺紧贴下垫层,所有纵向或横向的搭缝应交替错开,搭接长度均不得小于30cm。

7)盲沟的底部和中部用较大碎石或卵石(粒径30~50mm)填筑,在碎石或卵石的两侧和上部,按一定比例分层(层厚约150mm)较细颗粒的粒料(中砂、粗砂、砾石),做成反滤层,逐层的粒径比例:按4:1递减。颗料小于0.15mm的含量不应大于5%。在盲沟顶部做封闭层,应用防渗材料铺成,夯实粘土防水层厚度不小于0.5m。

8)渗沟的出水口宜设置端墙,端墙下部留出渗沟排水通道大小一致的排水沟,端墙排水孔底面比排水沟沟底的高度不宜小于0.2m,端墙出口的排水沟应进行加固,防止冲刷。

9)填石育沟只宜用于渗流不长的地段,且纵坡不能小于1%,宜采用5%,出水口底面标高,应高出沟外最高水位0.2m。

4、施工质量

1)反滤层应层次分明,出水口应排水通畅。

2)实测项目参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 5.2 软土地基处理 5.2.1 施工前提条件

1、按2章规定,己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2、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已完成。

3、已取得有关软土地基处治试验路段的资料和总结报告。 4、沉降观测所需的测试仪具已落实到位。

5、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开工报告已得到批复,施工人员、施工机具等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

5.2.2 软土地基施工工艺流程图

5.2.3 施工技术与工艺 1、挖除换填

1)挖除换填适用于,厚度小于3m的不良土组,并易于挖出。 2)按设计要求,将原地面以下的一定深度和范围内的不良土组挖除,换填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分层填筑并压实至设计规定的压实度。

2、垫层

1)按设计要求,在清理的基底上铺筑符合要求的水稳定性材料,分层铺筑、压实。并宽出路基边脚不少于0.5m ,两侧端按设计防护。

2)施工中应避免砂或砂砾受到污染。严重污染的应换料重填。 3)具体见图 砂垫层断面图和砂垫层加土工布断面图

3、反压护道

1)施工前应对原地面进行清理。

2)反压护道应与路堤同时填筑。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填筑时应分层,分层松

铺厚度应经试验确定,逐层压实,压实度符合设计要求。 3)反压复道方施工示意图

4、砂桩、碎石桩 1)施工准备

(1)提前21d提供用于工程的砂、碎石材质检验报告、施工设备、施工方法,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2)施工前应进行成桩试验,确定施工工艺和参数,试桩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少于2根。

(3)砂桩桩体用砂应选用一定级配的中、粗、砾砂,含泥量不得大于5%;碎石桩桩体应选用一定级配且未风化的碎石或砾石,粒径宜为19~63mm,含泥量应小于10%。

2)振动成桩法砂桩、碎石桩施工工艺流程如图5.2.5所示。 5.2.5 砂桩、碎石桩施工流程图

3)施工控制注意事项

(1) 振动成桩法宜采用重复压拔管法。

(2) 振动法施工应严格控制拔管高度、拔管速度、压管次数和时间、填砂量、电机工作电流,保证桩体连续、均匀、密实。

(3) 锤击法施工应根据冲击锤的能量,控制拔管高度、分段填砂量、贯入度,保证桩体质量。

(4) 施工中应选用适宜的桩尖结构。当选用活瓣式桩靴时,砂性土地基宜采用尖锥型,黏性土地基宜采用平底型。

(5) 当实际灌砂(或碎石)量没有达到设计要求时,应在原位将桩打入,补充填灌砂(曳碎石)后复打一次,或在旁边补桩。

(6)砂(或碎石)桩施工时,砂性土地基应从外围或两侧向中间进行,以挤密为主的桩宜隔排施工。软弱黏性土地基宜从中间向外围或隔排施工。

(7)质量检测应在施工结束后间隔一定时间进行。饱和黏性土宜为2周,其它土为3~5d。

(8)砂(或碎石)桩处理软弱土地基应检验成桩及复合地基质量,其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砂(或碎石)桩处理后的可液化土地基,桩间土的加固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9)砂桩2m深度以下桩身密实度必须大于中密状态(N63.5≥10),碎石桩桩身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砂(或碎石)桩施工质量应符合表4求。 表4(或碎石)桩施工允许偏差

项次 1 项目 桩 距 单位 mm 容许偏差 ±150 不小于设计2 桩 径 mm 值 不小于设计3 桩 长 m 值 4 竖直度 灌砂(或碎石) 5 量 m3 值 % 1.5 不小于设计注:碎石桩密实度抽查要求用重Ⅱ型动力触探测试,贯入量10cm时,击数应大于5次。

碎石桩施工图

5、水泥粉煤灰碎石(CFG)桩施工 1)施工准备

(1) 核查地质资料,结合设计参数,选择合适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

(2) 测量放样,平整场地,清除障碍物。

(3) 选用的水泥、粉煤灰、碎石及外加剂等原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检验。

(4) 按设计要求进行室内配合比试验,选定合适的配合比。 (5) 施工前进行成桩工艺试验,确定施工工艺和参数,试桩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少于2根。

2)CFG桩施工选择。 (1)振动沉管灌注施工

① 振动沉管灌注施工工艺流程图

② 振动沉管灌注施工注意事项

a振动沉管至设计深度。沉管过程中每沉1m应记录电流表电流一次,并对土层变化处予以记录。

b用搅拌机拌合水泥、粉煤灰、碎石混合料,检查其坍落度。坍落度、拌合时间应按工艺性试验确定的参数进行控制,且拌合时间不得少于1min。向管内一次投放混合料,投放数量按试桩时确定的数量进行,投料后留振5~10s。

c 拔管速率应按试桩确定参数进行控制,拔管过程中不允许反插,如上料不足,须在拔管过程时空中加料,不允许停拔再投料,拔管至桩顶。施工桩顶标高宜高于设计标高50cm,浮浆厚度不超过20cm。

d 桩顶采用湿黏土封顶。

(2)长螺旋钻管内泵压混合料灌注施工 ① 施工流程图

② 桩长螺旋钻管内泵压混合料灌注施工注意事项。 a 钻至设计深度,停钻。

b 搅拌水泥、粉煤灰、碎石混合料,检查其坍落度。向管内泵送混合料,混合料的泵送量按试桩确定的数量进行,泵送时不得停泵待料。

c 拔管速率应按试桩确定参数进行控制,拔管速度均匀,拔管至桩顶。施工桩顶标高宜高于设计标高50cm。

3)开挖表土,截桩及褥垫层施工。 4) CFG桩施工控制

(1) CFG桩的数量、布置形式及间距符合设计要求。 (2) 桩长、桩顶标高及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3) 褥垫层厚度和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 CFG桩施工中,每台班均须制作检查试件,进行28d强度检验。成桩28d后应及时进行单桩承载力或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其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

(5) CFG桩施工允许偏差应按表5的要求控制。 表5CFG桩施工允许偏差

序项目 允许偏差 号 1 桩距 ±100mm 2 桩身垂直度 1.0% 3 桩径 不小于设计值 4 桩长 不小于设计值 5 桩体强度 不小于设计值 单桩和复合地6 不小于设计值 基承载力 6、静压管桩 1) 静压管桩施工准备

(1)测量放样,平整场地,清除障碍物。

(2)按设计要求检验预制桩的质量。桩头损坏部分应截去,桩顶不平时应修切或修垫(钢筋混凝土桩)平整。

(3)试桩按照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 2)静压管桩施工流程图

3)静压管桩施工注意事项

(1)桩机按设计桩位就位,接桩应长桩在下,接桩应符合设计耍求。

(2)静压管桩应压至设计标高,其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否则将按规定办理加长或减短的变更。

(3)成桩过程中遇有较难穿透的土层时,接桩宜在桩尖穿过该层土后进行。

(4)托板施工时管桩与托板钢筋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静压管桩与托板钢筋连接施工见图片5.2.12

4)静压桩施工质量应符合表6规定。 表6压管桩施工质量标准

项次 1 2 检查项目 桩 距(mm) 桩 长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00 不小于设计 3 4 5 竖直度(%) 单桩承载力 托板高度(mm) 托板长度和高度1 不小于设计 +20,-10 6 (mm) 7

托板位置(mm) +30,-20 50 5.3河、塘、湖(库)、海地区路基施工 5.3.1 施工前提条件

1、按2章规定,己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2、山坡地质、路基基底、水文条件、洪水影响等情况已查清,并制定了相应措施。

3、分项工程 开工报告已得到批复,施工现场人员、施工机、具满足施工进度及质量要求。

5.3.2 施工工艺流程图

5.3.3 施工汪意事项

1、填料与取土:宜设置集中取土场。常水位以下路堤的施工材料,宜选用水稳性良好的材料,其粒径不宜大于30cm。

2、受水位涨落影响的部分,也宜选用水稳性良好的材料。 3、严格按设计要求并根据水流对路基破坏作用的性质、程度进行防护和加固施工。当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与设计防护形式不符,应按规定变更设计。防护方式一般可采用植物防护、石砌防护、砼板防护、石笼、抛石、挡土墙等措施或综合采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措施。

4、山区沿河路基,应针对水流冲刷情况进行加固和防护,防洪工程宜在洪水期前完成;施工期间注意防洪。穿越地质不良陡峻沟谷时,还应查清有无泥石流影响,并相应采取排导,拦截措施。

5.3.4 施工质量

1、必须确保路基稳定,路基施工应充分考虑地质、水文,洪水等对路基的破坏。

2、路基施工的各项实测项目符<<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

5.4 滑坡地段路基施工 5.4.1 施工前提条件

1、按2章规定,己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2、制订应对滑坡治玖理安全预案,滑坡地段的动态监测网已建立。;

3、滑坡的性质和原因及地质情况已查明;

4、滑坡地段的地表排水系统已作好,没有场地积水和漫流等情况;

5、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已得到批复,施工现场人员、机械设备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及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已得到批准。

5.4.2 施工工艺流程图

5.4.3 施工注意事项

1、滑坡处理前,禁止在滑坡体上增加荷载;严禁在滑坡体前缘减载。

2、结合滑坡地段的自然排水沟及永久性排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将滑坡体内的水疏通到自然沟与桥涵处排出,不使地表水下渗进入滑体,加剧了滑坡的发育。

3、根据滑坡处治设计图,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处治。滑坡处治应遵守以下原则:

(1)先应急工程,后永久工程; (2)尽量选择旱季施工;

(3)应先作好地面排水系统,不使场地积水和漫流; (4)场地堆料和弃土及排水不应影响滑坡的稳定性;

(5)支挡工程的施工应从滑坡两侧向主轴靠近,并应跳槽开挖,随挖随支挡,使工程尽快发挥作用;

(6)滑坡体的卸载应在滑坡体的后缘,严禁在滑坡前缘大拉槽,大放坡,加剧滑坡的滑动;

(7)施工中出现异常地质情况时应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8) 施工时应采取措施截断流向滑坡体的地表水、地下水及临对用水;

(9)加强施工过程中滑坡的动态监测,保证施工安全; (10)抗滑支挡工程施工应有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施工顺序在上一道工序未达到设计要求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11)避免临时机械设施大量布置在滑坡体上;

(12)抗滑桩、锚索框架梁、锚杆等,其施工技术与工艺详见相应的章节。

4、滑坡地段进行高路堑边坡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每开挖一级就应对边坡进行工程地质分析,对边坡的稳定性进行分析;需要对边坡采取加固时,应停止开挖下级边坡,待加固工程起到稳定边坡作用后,方可进行下级边坡开挖;使后续施工对滑坡稳定性可能造成的影响降到最小。

5、滑坡整治完成后应及恢复植被。 5.4.4 施工控制

1、保证滑坡地段的路基不再产生滑动,使滑坡地段的工程长期有效地工作,确保公路运营安全。

2、实测项目参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

6 路基防护

6.1 浆砌片(块)石或混凝土预制块防护 6.1.1 施工前提条件

1、按2章规定已完成相关准备。

2、施工作业面已按设计要求整修完毕,已完成施工放样,施工控制基线和施工水准点已设置。

3、路堤防护应在沉降稳定后进行,路堑防护在开挖后及时进行,做到开挖一阶防护一阶。

4、施工所需各种合格材料已进场,相关配合比已确定和批准。 6.1.1施工工序

浆砌片(块)石或混凝土预制块防护一般适用于易风化的岩石边坡和不利于草类生长的坡面,

6.1.2 浆砌施工工艺流程图

6.1.3 施工技术

1、路堤边坡防护在完成刷坡后由下往上分级砌筑,路堑边坡防护的砌筑应在每级边坡完成后由下往上砌筑;

2、砌筑前,须将坡面整平、拍实,不得有凹凸现象或在低洼处用小石子垫平等情况,形成护坡厚度不均等弊端。

3、砌筑石料表面应干净、无风化、裂缝和其他缺陷,石料应符合规范要求;砌筑时应平铺卧砌,石料的大面朝下,坡脚坡顶等外露面应选用较大的石块,并加以修整。

4、混凝土预制块集中统一预制,场地建设按福建省高速公路《规范化建设指南》现场标准化篇有关规定进行,护坡逐段成型后进行砌筑安装。

5、每个施工段落应用拌和机集中拌和砂浆,砂浆应有保持适宜的和易性和流动性,随拌随用。

6、砌筑时砂浆应饱满密实,采用坐浆挤密施工,接缝交错、坡面平整、勾缝严密、养护及时;骨架砌筑应先施工衔接处,再砌筑其

他部分骨架,两骨架衔接处应处于同一高度,骨架底部及顶部和两侧范围内,应用浆砌片石或预制块镶边加固,骨架应嵌入坡面,与坡面密贴。

7、路堤边坡铺砌时,铺砌层的砂砾垫层材料,粒径一般不大于50mm,含泥量不宜超过5%,垫层应与铺砌层配合铺砌,随铺随砌;铺砌时应分段施工,按图纸要求设置伸缩缝沉降缝,并做好泄水孔。

8、护坡中下部应按设计设置泄水孔,以排泄护坡背面的积水和减少渗透压力,泄水孔后应设反滤层,在反滤层与土面交界处垫以土工布一层,以利于泄水孔排水顺畅;

9、骨架防护砌筑完成后,应及时种草或铺种草皮,骨架流水面应与草皮表面平顺。

10、勾缝前应冲洗,砂浆应嵌入缝中,与石料牢固结合,勾缝宜采用凹缝。

11、砂浆终凝前,砌体应覆盖,砂浆初凝后,及时进行养生,养护期一般为5~7天。

6.1.4 施工控制

1、使用的砂、片石等原材料或混凝土预制块必须符合设计及技术规范要求;

2、砌筑时,砌块要错缝,浆砌采用座浆挤密,嵌缝后砂浆饱满,无空洞现象;砌体基础应先行施工,并与平台侧沟同时砌筑,然后再施做同级坡面的上部砌筑工程;

3、勾缝平顺,缝宽均匀,牢固和美观,无脱落现象;

4、平面位置、基底高程等实测项目质量要求参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

6.2 护面墙防护

6.2.1 施工前提条件参见6.1.1款。 6.2.2 施工工艺

护面墙防护适用于各种土质边坡及易风化剥落的岩石边坡。 6.2.3 施工技术

1、坡面应平整密实,线型顺适,局部有凹陷处,应挖台阶后用与墙身相同的圬工找平,不可回填土石或干砌片石,施工时,应立杆挂线或样板控制,并经常复核,以保持线型舒适,砌体平整;

2、墙基应坚固可靠,当地基软弱时,应上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3、墙面及两端要砌筑平顺,墙背应设反滤层且与坡面密切结合,墙顶与边坡间缝隙应封严,局部边坡镶砌时,应砌入坡面,表面与周边平顺衔接;

4、砌体石质应坚硬,严禁使用风化石,砌体必须紧密,错缝,严禁通缝叠砌贴砌和浮塞;

5、砌筑时砂浆应饱满密实,采用坐浆挤密施工,养生及时,砌体勾缝牢固、美观。

6、砌体砂浆应用拌和机集中拌和,砂浆的和易性、流动性符合规范要求,随拌随用。

7、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缝和泄水孔。伸缩缝间隙2~3厘米,施工完成后用沥青麻絮填塞饱满;泄水孔位置应有利于泄水流向路侧边沟和排水沟,并保持顺畅,当有潜水露出且边坡流水较多的地方,应引水并适当加密泄水孔。

8、砂浆初凝后,及时进行覆盖养生,养护期一般为5~7天。 6.2.4 施工控制 1、参见6.1.4款。

2、要严格按设计设置反滤层及泄水孔,护坡基础地基应符合设计要求。

6.3 路基生态防护

路基生态防护按福建省高速公路《福建省高速公路边坡生态恢复施工标准化指南》进行施工。

7 挡土墙

7.1 浆砌片(块)石挡土墙、混凝土挡土墙 7.1.1 施工工艺流程图

施工准备 / 测量放样 / 基坑开挖 / 基础施工 / 墙身施工 / 其他附属工程

7.1.2 施工注意事项 (1)基坑开挖和检验

1)基坑开挖应进行详细的测量定位并标出开挖线,基坑开挖应尽量在旱季完成,边坡稳定性差且基坑开挖较深时,应分段跳槽开挖,并设置临时支护;

2)基坑开挖时应核对地质情况,基底应进行承载力检测,当达到设计的基坑承载力要求时,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若不能达到设计基坑承载力要求,应根据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处理,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继续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基槽开挖应作好临时防、排水措施,确保基坑不受水侵害。 (2)挡土墙基础

1)挡土墙的基础施工前,应做好场地临时排水,对土质基坑应保持干燥,雨天施工坑内积水应随时排除,对受水浸泡的基底土应全部予以清除,并以好土回填(或以砂、砾石夯填)至设计标高;

2)墙基础直接置于天然地基上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同意后,方可开始砌筑,当有渗透水,应及时排除;在岩体或土质松软、有水地段,应选择旱季分段集中施工;

3)墙基础采用倾斜地基时,应按设计倾斜挖凿,不得用填补法筑成斜面;

4)当墙基础设置在岩石的横坡上时,应清除表面风化层,并按设计凿成台阶,沿墙长度方向有纵坡时,应沿纵按设计要求作成台阶。

(3)挡土墙墙身

1)浆砌片(块)石挡土墙砌筑时必须两面立杆或样板挂线,外面线应顺直整齐,逐层收坡,内外线可大致适顺,在砌筑过程中应经常校正线杆,以保证砌体各部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2)砌筑墙身时,如基底为基岩或混凝土基础,应先将表面加以清洗、湿润,座浆砌筑,砌筑工作中断后再进行砌筑时,应将砌层表面加以清扫和湿润;

3)砌体应分层坐浆砌筑,砌筑上层时,不应振动下一层,不得在已砌好的砌体上抛掷、滚动、翻转和敲击石块。砌筑完后,应进行勾缝;

4)挡土墙应分段砌筑,工作段的位置宜在伸缩缝或沉降缝之处,各段水平缝应一致,分段挡土墙时,相邻段的高差不宜超过1.2m;

5)挡土墙的泄水孔预先埋设,向排水方向倾斜,保证排水顺畅,不得反倾斜,折线挡墙易积水处应设泄水孔。

6)砌体石块应互相咬接,砌缝砂浆饱满,砌缝宽度一般不大于3cm(浆砌块石),上下层错缝(竖缝)距离不小于8cm,并应尽量使每层石料顶面自身形成一个较平整的水平面。

7)砌体出地面后,浆砌强度达到70%以上,方可回填墙背填料。 8)混凝土挡土墙的浇注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当进行分层浇筑时,应注意预埋石笋,连接处混凝土面应凿毛,并在浇筑前清洗干净。

7.1.3 施工质量

(1)砌体表面平整,砌缝完好、无开裂现象;勾缝平顺、无脱落现象,泄水孔坡度向外,无堵塞现象;沉降缝整齐垂直,上下贯通,施工完后用麻絮沥青填塞。

(2)混凝土的表面应平整,表面的蜂窝麻面不得超过该面积的0.5%,深度不超过8mm。

(3)位于弯道处的挡土墙应平顺、圆滑、美观。

(4)实测项目参见公路路基施工规范质量检验标准(JTGF10-2006)

8 预应力锚索(杆)工程 8.1 施工前提条件

(1)锚固工程计划设计图、边坡岩土性质等资料齐全; (2)施工场地、临时便道已修建完成,施工用水、用电已到位; (3)已根据现场的情况、设计文件和工期要求,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已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已建立;

(4)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已批复;

(5)工地现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已到位,配备合理;

(6)施工所需机械设备、测量仪器、检测仪器已进场; (7)施工用材料已进场,并且材料有关性能指标均已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要求;

(8)现场各种施工标志牌(工程概况、安全标示、操作规程、材料标示等)已制作安装完成;

(9)已对边坡进行中线、水平、横断面的复测,并已在边坡上按设计图纸确定预应力锚索(杆)的位置。

8.2 施工工序

(1)锚索(杆)施工的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造孔、锚索(杆)制作与安装、砼结构钢筋制安、注浆、锚索(杆)张拉锁定、验收、封锚等7个环节。

(2)预应力锚索(杆)施工基本工序:

注:上图为使用自由段无套管的预应力筋时采用二次注浆的基本施工工序,若采用自由段带套管的预应力筋时,宜在锚固段长度和自由段长度内采取同步一次性全段注浆,并且,高压劈裂压浆仅限于设计要求提高地层锚固力或其它特殊要求采用。

8.3 施工技术及工艺 8.3.1 施工准备

1)设计锚固工程坡面开挖成形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尽快布置锚固工程施工作业,待锚固工程施工完毕并产生加固作用后,方可进行下级边坡开挖与防护。

2)施工作业开始之前,应进行预应力锚索(杆)的基本试验,完成试验报告提交有关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待试验报告批准并经设计锚固参数确认或调整后,方可进行预应力锚索(杆)工程施工作业。锚索(杆)试验孔位置由监理和设计代表现场确定。

试验孔自由段不注浆,锚固段与自由段之间设置止浆袋,锚固段外侧应设排气管,排气管伸入锚固段内5~10cm,其注浆方法和充满标准与工程孔相同。

3)施工的场地整理及搭设工作平台时,施工方需对已施工完成的坡面依据设计图纸进行测量确定预应力锚索(杆)的位置;

钻机安装时,按照施工设计图采用全站仪进行测量放线确定孔位以及锚孔方位角(或拉线尺量配合测角仪定位),并作出标记。

8.3.2 造孔

1)锚孔测放:根据设计图将锚孔位置准确测放在坡面上。如遇既有坡面不平顺或特殊困难场地,需经设计监理单位认可,在确保坡体稳定和结构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定位精度或调整锚孔定位。

2)钻孔设备:根据锚固地层类型、锚孔孔径、深度及施工场地条件等选择钻孔设备。锚孔钻造应采用潜孔钻机或锚杆钻机冲击成

孔,未经设计允许不得采用地质钻机成孔。对易于塌缩孔或卡钻埋钻地层中应采用跟管钻进技术。

3)钻机就位:钻进施工搭设施工平台需满足承载能力和稳固条件要求,准确安装固定钻机。锚孔开钻就位纵横误差≤±50mm,高程误差≤±100mm ,钻孔倾角和方向符合设计要求,倾角误差≤±1.0°,方位误差≤±2.0°。

4)钻进方式:锚孔钻进应采用无水干钻,禁止开水钻进,以防钻孔施工恶化坡体地质条件,确保孔壁的粘结性能;根据钻机使用性能和锚固地层条件严格控制钻孔速度,以防钻孔扭曲和变径,造成下锚困难或其它意外事故。

5)钻进过程:钻进过程中应对每个孔的地层变化,钻进状态(钻压、钻速)、地下水及一些特殊情况作好现场施工记录。如遇塌孔缩孔等不良钻进现象时,应立即停钻,及时进行固壁灌浆处理(灌浆压力0.1~0.2MPa),待水泥砂浆初凝后,重新扫孔钻进。

6)孔径孔深:钻孔孔径、孔深要求满足设计值。为确保锚孔直径,要求实际使用钻头直径不得小于设计孔径。为确保锚孔深度,要求实际钻孔深度大于设计深度0.2m。

7)锚孔清理:钻进达到设计深度之后,必须稳钻1~2分钟,防止孔底尖灭,达不到设计孔径。钻孔孔壁不得有沉碴及水体粘滞,必须清理干净。钻孔完成后,原则要求使用高压空气(风压0.2~0.4Mpa)将孔内岩粉及水体全部清除出孔外,以免降低水泥砂浆与

孔壁岩土体的粘结强度。除相对坚硬完整之岩体锚固外,不宜采用高压水冲洗。若遇锚孔中有承压水流出,待水压、水量变小后方可下安锚筋与注浆,必要时在周围适当部位设置排水孔处理。如果设计要求处理锚孔内部积聚水体,一般宜采用灌浆封堵二次钻进等方法处理。

8)锚孔检验:锚孔成造结束后,须经现场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孔径、孔深检查一般采用设计孔径钻头和标准钻杆在现场监理旁站的条件下验孔,要求验孔过程中钻头平顺推进,不产生冲击或抖动,钻具验送长度满足设计锚孔深度,退钻要求顺畅,用高压风吹验不存明显飞贱尘碴及水体现象。同时要求复查锚孔孔位、倾角和方位,全部锚孔施工分项工作合格后,即可认为锚孔钻造检验合格。(锚孔底部的偏斜应满足设计要求,可用钻孔测斜仪控制和检测。)

8.3.3 锚索(杆)制作与安装

1)锚筋体材料:主要以预应力锚索、预应力锚杆和非预应力锚杆为主。

预应力锚索为纲绞线或高强钢丝;预应力锚杆为高强精轧螺纹钢筋;非预应力锚杆以满足设计强度要求的Ⅱ级钢筋为主。

2)锚筋体组装:锚筋体的组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锚筋体组装必须搭设组装平台,平台高度不小于30cm。

②锚杆组装时,钢筋应平直,除油、除锈处理合格。锚杆接头采用专用锚杆连接接头,不得采用焊接技术。沿锚杆体轴线方向每隔1.0~2.0m,设置一个对中支架,必要时设排气管,并与锚杆体绑扎牢固。锚杆体自由段按设计要求采用塑料套管,与锚固段联接处应用铅丝绑牢和封扎严实,并满足设计要求防腐处理合格。

③锚索编束时,每根钢绞线或高强钢丝需顺直、不扭不叉、排列均匀,严格依据设计尺寸下料,每股长度误差不大于±50mm。钢绞线要求采用机械切割,严禁采用电弧切割,并经除油和除锈处理合格,对有死弯、机械损伤及锈坑材料应剔除。钢绞线或高强钢丝应按设计要求平直编排,沿锚索体轴线方向自由段每1.5~2.0m设置一个隔离支架,锚固段每1.0~1.5m设置一个隔离支架,并在锚固段两隔离支架之间中部设一道紧箍环,采用16号铁丝绕制,不得少于两圈,保证锚索体保护层厚度不小于20mm。锚索编束(包括注浆管)应捆扎牢固,捆扎材料不宜用镀锌材料。锚索体自由段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塑料套管,与锚固段相交处的塑料管管口应密封并用铅丝绑架。同时,要求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若采用压力分散型锚索或其它荷载分散型锚索,应严格按照设计相关要求下料和编制。

④锚索体完成隔离支架与紧箍环的组装后,应在其底端接装导向帽,以便下锚顺利。导向帽尺寸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制作,尺寸制作误差≤±5mm,接装定位误差≤±20mm。导向帽宜采用铁丝绑接牢固,不宜采用焊接。

⑤当采用二次补充注浆的锚筋体组装时,应同时装放二次注浆管和止浆密封装置。止浆装置应设在自由段和锚固段的分界处,并具良好可靠的密封性能。宜用密封袋作止浆密封装置,密封袋两端应牢固地绑扎在锚筋体上。当采用高压劈裂注浆提高地层锚固力时,要求以浆体强度控制开始劈注时间(一次浆体强度为5MPa),并注意二次注浆管之锚固段内设花孔和封塞。

⑥压力分散型(拉压复合型)锚索锚固段钢质承载板与挤压套之间要求采用对拉栓接固定,所有钢质材料外露部分表面要求涂刷防锈漆保护。挤压套要求进行现场挤压抽样试验,抽样数量宜为1~2%,试验荷载一般不小于200KN;外锚头所用锚具也必须进行抽样试验,一般抽样数量为3~5%,并满足相关技术指标。对于压力分散型(拉压复合型)锚索,各单元锚索应有明确可靠标记,以便采用差异分步张拉。

3)锚筋体防腐:锚筋体自由段的防腐与隔离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做。

锚筋体防腐与隔离一般采用首先刷防锈油漆,然后涂脱水黄油,最后外套塑料套管处理。锚筋体的防腐宜采用无粘结预应力筋和压力分散型锚头等技术,提高自由段的防腐等级和改善锚固段的工作状态。

4)隔离支架:隔离支架应由钢质、塑料或其他对锚筋体无损害的材料制作。

5)塑料套管:塑料套管的材质、规格和型号应满足设计要求。套管尽量避免剪断和接头,如有接头应绑接牢固并作密封处理,确保不产生拉脱和破损现象。

6)注浆管:注浆管需满足设计要求,具有足够强度,保证在注浆施工过程中注浆顺利,不堵塞、爆管或破损拉断。一次注浆管捆扎在锚筋体中轴部位,注浆管头部距锚筋体末端宜为50~100mm。若采用二次注浆,须另置注浆管。二次补充注浆管捆扎在防腐塑料套管外侧,二次高压注浆管与一次注浆管一起捆扎或采用同一管路,管口要求用胶布封堵严实,并按设计要求预留花管孔眼和安放止浆装置。

7)锚筋体长度:严格依据设计要求制作,锚固段长度制作允许误差为±50mm,自由段长度除满足设计要求外,应充分考虑张拉设备和施工工艺要求,一般预留超长1.0~1.5m。

8)锚筋体检验:锚筋体制作完成后,需对锚筋体各部件进行检查。筋股顺直完好、无死弯硬折或严重碰割损伤,排列分布与编束绑架应符合设计要求。锚筋自由段防锈漆、防腐油和各项缠绕密封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防锈漆刷盖均匀,不见黑底;防腐油完全覆盖和填充锚筋材料与外环层之间的空间;缠绕密封牢固严实。锚筋自由段塑料套管、注浆套管、隔离(对中)支架、紧箍环、以及导向尖壳绑扎捆架应符合设计要求,塑料套管绑扎稳固密塞,具有足够强度,外观完好,无破损修补痕迹;注浆管安装位置正确,捆扎匀称,松紧适度;隔离(对中)支架、紧箍环和导向尖壳等分布均匀、定位准确,绑扎结

实稳固。并且,应按锚筋体长度和规格型号进行编号挂牌,使用前需经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

9)锚筋体的储存、运输与吊装:锚筋体的储存、运输与吊装应因地制宜拟定方案。组装完成的锚筋体应顺直分开,保证通风干燥。在运输和吊装过程中,应细心操作,不得损伤锚筋体及其防护介质和组成部件。

10)锚筋体安装:锚筋体入放锚孔前,应检查锚筋体制作质量,确保锚筋体组装满足设计要求,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

8.3.4 注浆施工

锚孔钻造完成后,应及时安装锚固体并进行锚孔注浆,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

1)注浆设备:注浆设备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的注浆材料、注浆方式和注浆压力,并结合实际锚固地层情况,综合确定选用相应注浆设备。

2)注浆材料:注浆材料依据设计图纸要求确定。一般宜选用灰砂比1:1~1:2,水灰比0.38~0.45的水泥砂浆或水灰比0.4~0.45的纯水泥浆,必要时可以加入一定量的外加剂或掺加剂。

3)原材料要求:水泥宜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必要时采用抗硫酸盐水泥,不得使用高铝水泥。细骨料应选用粒径小于2mm的中细砂;砂的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得大于3%;砂中所含云母、有机质、硫

化物及硫酸盐等有害物质的含量,按重量计不宜大于1%。拌合水中不应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物质,不得使用污水;永久性锚固工程不得使用PH值小于4.0的酸性水和硫酸盐含量按SO-24计算超过水重1%的水。必要时,水泥浆中可加入控制泌水或延缓凝结等外加剂,但必须符合产品标准;水泥浆中氯化物的总含量不得超过水泥重量的1%;除二次高压注浆(劈裂注浆)和自由段二次注浆(补充注浆)外,一般不宜采用膨胀剂。

4)注浆准备:注浆准备工作除严格认真备制原材料配比和必要设备外,在注浆作业开始和中途停止较长时间再作业时,宜用水或水泥浆润滑注浆泵及注浆管路。

5)注浆浆液:注浆浆液应严格按照配合比搅拌均匀,随搅随用,浆液应在初凝前应完,并严防石块、杂物混入浆液。注浆浆体强度不应低于20MPa。

6)注浆结束:锚孔灌浆作业一般宜为孔底返浆方式注浆,直至锚孔孔口溢出浆液或排气管停止排气时,方可停止注浆。注浆结束后,应将注浆管、注浆枪和注浆套管清洗干净。

7)注浆记录与试验:注浆作业过程应做好注浆记录。同时,每批次注浆都应进行浆体强度试验,且不得小于两组,保证满足设计浆体强度要求。

8)一次常压注浆:一次常压注浆分为锚固段注浆和全段一次性注浆两种注浆方式,一般常采用全段一次性注浆。

9)二次补充注浆:二次补充注浆适用于一次常压锚固段注浆的情况,即在预应力张拉锁定工序完成之后,对锚固体的自由段进行补充充填注浆。其优点可使施加预应力尽量传递至锚固段,但其施工工艺和工序相对复杂,非设计特殊要求情况,一般不予采用。

10)二次高压注浆(劈裂注浆):根据设计要求,为提高锚固段的抗拔能力,宜采用二次高压注浆,即劈裂注浆。二次高压注浆的注浆材料宜选用水灰比0.45~0.5的纯水泥浆。一次常压注浆作业从孔底开始,直至孔口溢出浆液,即全段一次性注浆;一次常压注浆结束后,应将注浆管、注浆枪和注浆套管清洗干净。对止浆密封装置的注浆应待孔口溢出浆液后进行,注浆压力不宜低于2.5MPa。对锚固体的二次高压注浆应在一次注浆形成的水泥结石体强度达到5.0MPa进行,注浆压力、注浆数量和注浆时间可根据锚固体的体积及锚固地层情况确定,并分段依次由下至上进行。

8.3.5 张拉锁定与封锚

1)张拉锁定设备:锚筋的张拉必须采用专用设备,并在张拉作业前对张拉机具设备进行标定,锚筋锁定工作应采用符合技术要求的机具。对锚杆的张拉锁定,根据设计要求,亦可使用简易张拉方式和相应锁定器具。

2)锚筋张拉:锚筋张拉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锚斜托台座的承压面应平整,并与锚筋的轴线方向垂直。

②锚具安装应与锚垫板和千斤顶密贴对中,千斤顶轴线与锚孔及锚筋体轴线在一条直线上,不得弯压或偏折锚头,确保承载均匀同轴,必要时用钢质垫片调整满足。

③锚固体与台座砼强度均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时,方可进行张拉。(如为抽验锚孔,应在达到设计强度的条件下,待验收试验结束后进行)

④锚筋张拉应按一定程序进行,锚筋张拉顺序,还应考虑邻近锚孔的相互影响。

⑤锚筋正式张拉之前,应取0.1~0.2倍设计张拉力值对锚筋进行1~2次预张拉,确保锚固体各部分接触密贴,锚筋体顺布平直。

⑥永久锚筋张拉控制应力不应超过其极限应力值的0.6倍,临时锚筋张拉控制应力不应超过其极限应力值的0.65倍。

3)锚筋张拉程序:锚筋张拉程序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作业,常用张拉作业顺序和技术要求如下:

①边坡锚固工程之锚筋张拉宜采用超张拉,超张拉力值为设计拉力值的1.1~1.2倍。锚筋张拉力值宜分两次张拉作业施加,第一次张拉作业力值为设计张拉力值的一半,第二次张拉作业直至超张拉力值。每次张拉宜分为5~6级进行,除第一次张拉需要稳定30分钟外,其余每级持荷稳定时间为5分钟,并分别记录每级荷载对应锚筋体的伸长量,并做好记录。张拉时锚筋体受力要均匀,发现异常情况应分析原因,并及时处理解决。若为压力分散型预应力锚索或荷载分

散型预应力锚索,应按照设计张拉要求对各单元锚索分别进行张拉,当各单元锚索在同等荷载条件下因自由段长度不等而引起的弹性伸长差得以补偿后,再同时张拉各单元锚索。

②对同一结构单元上的锚筋张拉原则要求同步进行,确保结构受力均匀,避免局部变化和相互影响。如果因施工设备和结构条件限制,亦应结合上述两次张拉作业,根据结构单元受力特点与规律,按照合理的方式进行循环张拉。

③如采用循环张拉,在第一次张拉作业时,宜按照先左右后中间,先上下后中间和先对角后中间的作业原则进行,结合具体结构单元受力特点和锚孔布置情况,合理拟定张拉方案,报请设计和监理部门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业施工。第二次张拉作业,即按照第一次张拉作业顺序循环张拉作业,直至张拉满足设定最大张拉荷载值。

4)锚筋锁定:锚筋张拉至设定最大张拉荷载值后,应持荷稳定10~15分钟,然后卸荷进行锁定作业。锁定使用锚具和夹片应符合技术标准与质量要求。若发现有明显预应力损失,应及时进行补偿张拉。

5)锚孔封锚:锚筋锁定后,须用机械切割余露锚筋,严禁电弧烧割,并应留长5~10cm外露锚筋,以防拽滑。最后用水泥净浆注满锚垫板及锚头各部分空隙,并按设计要求封锚处理,宜用不低于20MPa的砼封闭,防止锈蚀和兼顾美观。

8.4 施工质量

(1)锚固工程开工前应对锚索(杆)进行性能试验(破坏性抗拔试验),以确定锚索(杆)的极限承载力,检验锚索(杆)在超过设计拉力并接近极限拉力条件下的工作性能和安全程度,以便在正式使用前调整锚索(杆)结构参数或改进锚索(杆)的制作工艺,保证施工质量;

(2)进场的钢绞线(钢筋)必须验明其产地、生产日期、出产日期、型号规格、并核实生产厂家的资质证书及其各项力学性能指标,同时必须进行抽样检验,确保其各项参数达到锚固施工要求;

(3)锚索体钢绞线表面应没有损伤、没有锈蚀;

(4)按设计要求选择水泥浆体材料,并对进场水泥复查力学性能;

(5)锚孔检验标准(如下表): 表7锚孔检验标准 项检验项目 次 坡面纵+50mm 向 1 孔位 坡面横+50mm 向 和尺量检查 用经纬仪或拉线许偏差 规定值或允检验方法及频率 孔口标+100mm 高 孔轴线+0.5° 倾角 孔轴线2 孔向 方位 孔底偏斜 锚孔深度的3% 设计孔径的3 孔径 +5%,0 大于设计深4 孔深 度200~500mm

查 +1.0° 用水准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 用测角仪或地质罗盘检查 用测角仪或地质罗盘检查 用钻孔测斜仪检验孔或尺量检查 验孔或尺量检查 (6)锚索张拉前应对张拉设备进行鉴定,孔口支撑墩尺寸和混凝土强度应满足张拉要求,张拉过程中应仔细观察锚索应力的变化,如发现明显的松弛,应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

(7)压浆过程中应详细的记录水泥浆用量,一般实际用量应高于计算用量的20%,孔口应流出灰浆。如用浆量太大,应做好记录,根据实际情况,判别是否由岩层裂隙或空洞造成;

(8)张拉施加荷载和观测变形的时间(如下表):

表8 张拉施加荷载和观测变形的时间

观测时间张拉荷载分(min) 级 土 0.1Nt 5 砂质土 5 1.00 Nt (1.10~1.20.25 Nt 5 5 0)Nt 0.50 Nt 0.75 Nt 5 5 5 5 锁定荷载 10 10 10 10 粘性级 土 5 观测时间张拉荷载分(min) 砂质土 5 粘性 注:Nt为锚索设计拉力,即最终锁定荷载。 8.5 锚索(杆)检测

依据“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闽高路工高[2005]84号文件要求,对锚固工程进行质量检测。检测内容主要为锚索(杆)抗拔力和锚索(杆)长度。

8.5.1 锚索(杆)抗拔力检测

对锚固工程抗拔力检测试验,检测孔的选取根据普遍性和代表性的原则以及日常业主检查情况进行随机选取,一旦选取不得随意更改。抽检数量为工程锚索(杆)总数的5‰~2%。

8.5.2 锚索(杆)长度检测

锚固工程锚筋体长度的检测,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原则,抽检数量为工程锚索(杆)总数的2%~5%,且同一类型锚筋不得少于1根。

表9 锚索(杆)检测项目 检检测检测、评定测项仪器设目 备 锚杆长度检测 杆 质量锚检测仪 索长度检测 锚YC杆抗W-B系拔力抗拔试验荷载为分级坡工程技术规JL-MG型锚 超声波无损检测技术 《建筑边《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被抽检锚检测方法 依据 评定标准 技术规程》GB (索)杆长度50086-2001; 与设计长度相比,误差在5%以内,则认为该孔锚(索)杆的长度合程》GB 格;否则为不50330-2002; 合格。 《土层锚被抽检锚加荷,起始荷载为锚杆设杆设计与施工(索)杆锚索计荷载的30%,分级加规范》杆抗拔试力满检测 列轻型 荷值分别为设计荷载的CECS22:90。 足1.5倍设计液压千斤顶 ZB430%作为起始荷载。荷载-500型 每增加一级,持荷稳定电动油泵 5~10min,并记录位移读数,最后一级荷载应维持《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的抗拔力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0.5、0.75 、1.0、1.2、1.33和1.5倍。试验过程中以锚杆设计荷载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荷载,并且锚索(杆)伸长量满足设计要定标准JTG F80/1-2004 求,则认为该孔锚(索)杆油压10min。如果在持荷时间表 内位移超过1mm,则该范级荷载需再维持50min,百分表 并在15、20、25、30、45和60min时记录其位移量。 抗拔试验荷载为分级锚索抗拔力检测 加荷,起始荷载为锚索设计荷载的30%,分级加荷值分别为设计荷载的0.5、0.75 、1.0、1.2、1.33和1.5倍。试验过程中以最大试验荷载计算50204-2004 每组钢绞线的补偿荷载,依次施加补偿荷载后,同步张拉至锚索设计荷载的30%作为起始荷载。荷载每增加一级,持荷稳定5~10min,并记录位移读数,最后一级荷载应维持10min。如果在持荷时间内位移超过1mm,则该级荷载需再维持50min,并在15、20、25、30、45和60min时记录其位移量。

8.6 锚索(杆、地梁)框架 (1)框架梁钢筋绑扎、砼浇筑

1)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对锚孔位置及框架放线定位,并满足要求。

2)依据设计图纸对框架竖梁、横梁尺寸及模板厚度精确挖出竖梁、横梁肋轮廓。且坡面必须刻槽,深度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3)在施工安置框架钢筋之前,先要清除框架基础底浮渣,并对梁底地基砂浆调平,保证基础密实、平整。

4)模板拼装要平整、严密、净空尺寸准确,符合设计要求。模板表面刷隔离剂,便于脱模。

5)钢筋绑扎接头需错开,同一截面钢筋接头数不得超过钢筋总根数的1/2,且有焊接接头的截面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m。

6)灌注砼前,必须将锚具中的螺旋钢筋、波纹管(宜用钢质)和锚垫板按设计要求固定在地梁或立柱的钢筋上,方向与锚孔方向一致,摆放平整,再一起现场浇注、振捣,尤其在锚孔周围,钢筋较密集,应仔细振捣,保证质量。

7)框架应分片施工,每片由两至三根立柱及其横梁、顶梁组成。两相邻框架接触处(横梁、顶梁)留2 cm宽伸缩缝,用浸沥青木板填塞。

(2)现浇混凝土框架梁,锚固板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进行锚索张拉。

(3)锚索地梁或框架砼的检验:地梁和框架砼质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预留(埋)孔位、孔径和倾角等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2)锚斜托的承力面应平整,且与锚索受力方向垂直。

3)锚索地梁或框架强度满足设计要求,外观上顺直、美观,无麻面。

4)锚索地梁或框架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规定。 表10 地梁或框架的允许误差和检查方法 序检查项目 号 1 孔距偏差 允许偏差 ±50mm 每20m用经纬仪检查3点 2 孔口高程 ±100mm 每20m用水准仪检查3点 3 锚索轴线误差 ±3° 查施工记录,每20m查2根 4 度 5 框架地梁断面尺寸

框架地梁砼强满足设计要求 满足设计要求 每个工点取3组试样试验 每5根抽查1根 规定值或 检查方法

9 涵洞、通道

9.1 涵洞、通道施工的前提条件 (1)按2章规定已完成相关准备工作。

(2)外购的圆管涵,质量检测、厂商质保资料齐全已取得监理工程师批复。

(3)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已得到批复,施工进度计划及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得到批准,所需的机械设备、人员已进场到位,施工现场的各种标示牌齐全。

(4)中心拌和站已按福建省高速公路《规范化建设指南》现场标准化篇要求建成,具备提供符合涵洞、通道的混凝土要求的能力。

9.2 圆管涵 9.2.1 施工工艺流程

9.2.2 施工注意事项

(1)圆管涵基坑的开挖应采用机械开挖。基坑开挖前放出基坑的开挖线,开挖时测量人员跟随配合观测,基坑开挖至基底标高10~20cm,采用人工开挖整修。

(2)圆管涵管节端面应平整并与其轴线垂直,斜交管涵进出口管节的外端面,应按斜交角度进行处理。

(3)管节外壁应注明适用的管顶填土高度,相同规格白管节应堆放在一起,以便于取用,防止弄错。

(4)管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碰措施,避免管节损坏。

(5)基槽开挖后,必须检测基底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符合要求,则必须上报有关部门采用合适的方法处理(如图9.2.1示)至达到要求为止。

(6)各管节应顺流水坡度安装平顺,当管壁厚度不一致时应调整高度使内壁齐平,管节必须垫稳坐实,管道内不得遗留泥土等杂物。

(7)对插口管、接口应平整,环形间隙均匀,对平接管,接缝宽度10~20mm,禁止用加大接缝宽度来满足涵洞长度要求。接口表面应平整,并用有弹性的不透水材料嵌塞密实,不得有间断裂缝、空鼓和漏水等现象。

(8)用于灌溉、水电设施的管涵,进水口管涵底标高应低于渠道标高1/4~1/5R(R为圆管涵半径)

9.2.3 施工质量

(1)洞身顺直,进出口、洞身、沟槽等衔接平顺,无阻水现象。 (2)帽石、一字墙或八字墙等平直,与路线边坡、线形匹配,棱角分明。

(3)外露砼表面平整,颜色一致。

(4)实测项目参见质量参见《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9.3 倒虹吸

9.3.1 施工工艺流程见下图

9.3.2 施工注意事项

(1)倒虹吸管施工与圆管涵的施工技术与工艺基本一致,但重点处理在管节之间的接缝处理。

(2)倒虹吸在填土覆盖前必须做灌水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填土。

9.3.3 施工质量

倒虹吸施工质量检查项目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9.4 盖板涵

9.4.1 施工工艺流程图

9.4.2 施工注意事项

(1)盖板涵的基坑开挖应采用机械开挖,人工配合成型。挖掘机开挖距基底标高10~20cm,人工修整基底确保不扰动基底地质土层。

(2)在开挖基坑时一般在基坑两侧留出临时排水沟,以降低基坑水位,以免让地表水或地下水浸湿基底土质。

(3)基坑开挖完后应检测地基承载力,基底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盖板涵的墙身施工应采用钢模,钢模数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以确保墙身的混凝土外观满足设计要求。

(5)盖板涵的盖板,分为预制、安装和现浇两种施工方法。采用预制的必须严格控制预制板的长度与现场的沉降缝位置严格对应。现浇法的模板支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沉降缝采用泡沫板隔开,浇筑时可“跳节”施工,基础、墙身、盖板沉降缝应在同一位置、上下顺直、贯通。

(6)盖板砼浇筑完成后必须及时养生,同时制作两组试块与其同条件养生,强度达到设计规范要求时方能拆除支架。

(7)盖板涵沉降缝的处理均采用沥青麻絮填塞,必须塞满填实。 9.4.3 施工质量

(1)砼表面平整,棱线顺直,无严重啃边、掉角。

(2)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0.5%,砼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不得超过0.1mm。

(3)板的填缝应平整密实。

(4)施工过程中严禁采用溜槽输送混凝土,对于山区低洼施工地段,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应采用汽车泵进行混凝土的输送,不得使用长溜槽。

9.5 箱涵、通道 9.5.1 施工工艺流程图

9.5.2 施工技术和工艺注意事项 (1)基底开挖要求。

(2)在浇筑底板砼之前,应清除基底上的杂物,然后按图纸立模板,绑扎钢筋,浇筑砼。

(3)底板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在底板上立模浇筑侧板及顶板。

(4)箱涵、通道按沉降缝的位置分成几个单元进行浇筑,以利于侧墙沉降缝处模板的加固,确保沉降缝顺直。

(5)箱涵、通道的侧墙及顶板模板架设支架采用满堂式支架一般采用门型支架或碗扣式支架搭设,以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对于现浇模板拉杆,应采用PVC套管,拆模后拉杆应予以拨除。

(6)内模板的接缝采用腻子处理,模板接缝应平整,保证质量。 (7)沉降缝必须按图纸规定填塞嵌缝或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封缝。

(8)沉降缝处应加铺抗拉强度较高的卷材,如沥青玻璃纤维布或油毡,加铺的层数及宽度按图纸所示。

(9)箱涵、通道砼顶板侧板外表面上在填土前应涂刷沥青胶结材料或其他材料,以形成防水层。

9.5.3 施工质量。 10 路基整修与路槽交接 10.1 路堤整修 10.1.1 施工前提条件

(1)按设计要求完成了路基所有工程,并按照质量标淮要求全面检测路基现状,对检测发现的局部缺陷进行整修、处理。

(2)承包人应编制整修计划和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在批复后方可实施路基整修工作。

10.1.2 施工工序 (1)工序内容

本项工作内容包含以下工序:路基全面检查、编制整修计划和方案、路堤顶层整修、路堤边坡整修、路基排水沟整修、线外排水系统连通及其他有关环保措施的实施。

(2)路堤整修工艺流程图

10.1.3 整修操作要点

(1)填土路堤应用机械刮土或补土的方法整修成型,配合压路机机械碾压,当铲下的土不足以填补凹陷时,应采用与路基表面相同的土质填平夯实。石质路基表面应用石屑嵌缝紧密、平整,不得有坑槽和松石。不得薄层贴补。

(2)整修坡面需将超宽路基采用机械粗刷(如图10.1.1),人工刷坡到位。当坡面填土不足或边坡受雨水冲刷形成冲沟和坍塌缺口时,应自下而上将边坡挖成台阶,分层填补、夯实,再按设计坡面刷坡。

(3)各种水沟的纵坡、断面尺寸应用仪器、工具控制,按设计图纸要求对各种边沟的纵坡进行检查,采用人工进行整修使沟底平整,排水通畅,不得随意用土填补沟面缺损或坑洼。

(4)排水沟及边沟断面、路堤边坡坡度等各表面应拍打密实、整齐、光滑。

(5)涵洞洞内清理及涵洞进出水口施工完善、排水顺畅。 10.1.4 施工工艺

(1)测量放样,洒白灰标示出路堤两侧超填宽度,路堤顶面纵横向坡面高程采用埋砖法控制。

(2)填土路堤两侧超填的宽度应予切除,如遇边坡缺土,必须挖成台阶分层填补夯实。

(3)边沟整修应挂线进行,如遇边沟缺损,不得用土贴补。

(4)修整的路基表层厚150mm以内,松散的或半埋的尺寸大于100mm的石块,应从路基表面层移走,并按规定填平压实。

(5)在路堑边沟和路堤拱形护坡,每隔70米应设20×20cm临时排水孔,排水孔底面低路床高程10cm,在凹形竖曲线低处应增设临时排水孔。

(6)在路面施工前,应检查临时排水、永久排水设施是否设置、有效。

(7)路基修整完毕后,堆弃路基范围内的废土料应予清除。 10.1.5 施工质量要求

(1)平面几何尺寸及线位高差的质量要求参见《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2)外观质量要求

1)路堤的顶面路拱、宽度、线形符合图纸要求,表面平整、密实、无局部坑洼,曲线圆滑,边线顺直。

2)路堤边坡坡度应符合图纸要求,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取土坑、护坡道整齐稳定。

3)边沟、排水沟沟底无阻水、积水现象,符合铺砌要求;临时排水设施与现有排水沟渠连通。

10.2 路堑整修

10.2.1 路堑整修工艺流程图

10.2.2 整修操作要点

(1)土路基路床应用人工或机械刮土或补土的方法整修成型。深路堑边坡整修应按设计要求的坡度,自上而下进行刷坡,不得在边坡上以土贴补。

(2)在整修加固的坡面时,应预留加固位置。当边坡受雨水冲刷形成小冲沟时,应将原边坡挖成台阶,分层填补、夯实。如填补的厚度很小(10cm~20cm),而又是非边坡加固地段时,可用种草整修的方法以种植土填补。

(3)各种水沟的纵坡、断面尺寸应用仪器工具控制,按设计图纸要求对各种边沟的纵坡进行检查,采用人工进行整修,使沟底平整,排水通畅,不得随意用土填补沟面缺损或坑洼。

(4) 路堑边沟施工完成后,应对碎落台进行填土整平,按设计要求进行绿化。

( 5)土质路基表面做到设计标高后应采用平地机或推土机刮平,铲下的土不足以填补凹陷时,应采用与路基表面相同的土填平夯实。石质路基表面应采用石屑嵌缝紧密、平整,不得有坑槽和松石。

(6)石质路基边坡,应按设计坡比整修,坡面的上的松石、危石必须及时清除。

10.2.3 施工工艺

(1)测量放样,对于土质或软石边坡可用人工或机械清刷,对于坚石和次坚石,可使用炮眼法、裸露药包法爆破清刷边坡,同时清除边坡上的危石、松石。

(2)路堑边坡如出现过量超挖,应用浆砌片石填补超挖坑槽。 (3)土质路床顶面标高超出设计部分应用平地机刮除,石质路床顶面标高超出设计部分应用人工凿平,超挖部分应按照与原路床相同的材料回填并碾压密实稳固。

(4)边沟整修应挂线进行,如遇边沟缺损,不可随意用土贴补;沟底凸出部分,人工修平。

(5)修整的路基表层厚150mm以内,松散的或半埋的尺寸大于100mm的石块,应从路基表面层移走,并按规定填平压实。

(6)路基修整完毕后,堆弃路基范围内的废土料应予清除。 10.2.4 施工质量要求

(1)平面几何尺寸及线位高差的质量要求同路堤整修。 (2)外观质量要求

1)路基的路床顶面路拱、高程、宽度、线形应符合图纸要求,表面平整、密实、无局部坑洼,曲线圆滑,边线顺直。

2)路堑边坡坡度不低于图纸要求,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石质边坡还要求无险石、悬石和浮石。

3)边沟、截水沟、排水沟沟底无阻水、积水现象,排水良好,符合铺砌要求;临时排水设施与现有排水沟渠连通。

10.3 路槽移交

(1)路面施工单位进场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督促路基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路基核验,并向路面施工单位移交核验合格的路槽,所移交的连续路槽的长度应不小于3Km。

(2)所移交的路槽段落内的边坡防护、桥涵、隧道、绿化以及附属工程均应全部完成。

(3)路槽移交须在路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监理单位复核无误及质检部门抽检合格后进行,应由监理单位、路基和路面施工单位、业主四方代表参加签字确认。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处理到位。

(4)应按《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所规定的检查项目、方法、频率和设计要求对路基土建工程进行核验,对主线渐变段、主线弯桥、互通区匝道等特殊路段的外型尺寸和高程、台背回填质量、路基路面排水系统的衔接、伸缩缝预埋钢筋及搭板、过渡段等进行重点检查。

11 路基监测与观测 11.1 软基工程观测

(1)沉降与稳定监测与观测的适用方法和范围见下表11: 表11 监测范围表 观测项目 称 地表型地表沉沉降计 降观测 (沉降盘) 用于沉降管理。根据测定数据调整填土速率;预测沉降趋势,确定等载预压卸载时间;提供施工期间沉降土方量的计算依据 仪表名观测目的 地表水地表水用于稳定管理。检测地表水平位移及隆起情况,以确保路堤施工的安全预稳定 平位移及平位移桩(位隆起量 移边桩) 用于稳定管理与研究。用作掌握分层位地下土地下水移量,推定土体剪切破坏的位置,软土指标体分层水平位移计(测较差,填土较高,填方路基在施工过程中易平位移量 斜管) 失稳时采用。 (2)观测点的设置如图。观测点的位置、数量及埋设按设计或合同

(3)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设计或合同文件要求同步进行沉降和稳定的跟踪观测。观测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和汇总分析,以指导施工和提供相关单位的评估依据。

11.2 路堑边坡或滑坡监测

(1)沉降与稳定监测与观测的适用方法和范围见下表12:

表12 边坡监测方法 观测项目 全站仪、光电测距仪 地表水准仪 沉降量 标桩、直尺或裂缝计 探测相对于稳定地层的地下岩体位移,证实和确定正在发生位移的构造特征,确定地下测斜仪 潜力在滑动面深度,判断主滑方面,定量分位移监测 析评价边(滑)坡的稳定状况,评判边(滑)坡加固工程效果 地下水位监测 支档观测地下水位变化与降雨关系,评判边人工测量 坡排水措施的有效性 测斜仪、支档构造物岩土体的变形观测,支档构观测裂缝发展情况 观测地表位移、变形发展情况 监测方法 监测目的 结构变形、分层沉降仪造物与岩土体间接触压力观测 应力 压力盒、钢筋应力计 (2)观测点的位置、数量及埋设按设计或合同文件要求。

(3)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设计或合同文件要求同步进行沉降和稳定的跟踪观测。在观测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检查,处理完毕后,方能继续观测。观测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和汇总分析,以指导施工和提供相关单位的评估依据。

11.3 高路堤稳定和沉降观测

(1)沉降与稳定监测与观测的适用方法和范围见下表13: 表13 高路堤监测方法

观测项目 地表水平仪具名称 地表水平位移桩观测目的 用于稳定监控,确保路堤施工安全和稳定 位移量及隆起(边桩) 量 地下土体地下水平位移计用于稳定监控和研究,掌握分层位移量,推定土体剪切破坏位置,必要时采用 分层水平位移(测斜管) 量 路堤顶沉降量 地表型沉降计(沉降板或桩) 用于工后沉降监控,预测工后沉降趋势,确定路面施工时间

(2)观测点的设置,数量及埋设按设计或合同文件要求。 (3)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设计或合同文件要求同步进行沉降和稳定的跟踪观测。在观测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检查,处理完毕后,方能继续观测。观测成果应及时整理,将作为工程验收的资料归档。

11.4 预应力锚固工程

(1)沉降与稳定监测与观测的适用方法和范围见下表14:

表14应力锚固监测 预应力锚杆 工作阶段 锚杆工作状锚杆体 施工阶段 锚杆张拉力;监测内容 监测项目 态及锚杆的施工锚杆伸长值;预质量 应力损失 被锚固体的锚固对象 加固效果 位移及变化 锚杆的工作预应力值变化 被锚固体的位移及变化 锚杆体 工程运营阶段 锚固对象 全状况 状态 锚固工程安(2)观测点的位置、数量及埋设按设计或合同文件要求。 (3)一般情况下,锚杆张拉锁定后第一个月内每日观测一次;2~3个月内每周观测一次;4~6个月内每月观测3次;7个月~1年内每月观测两次;1年以后每月观测一次。在观测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检查,处理完毕后,方能继续观测。观测成果及时整理,第一年内的观测成果将作为工程验收的资料。

(4)坡体位移监测

在路堑高边坡防护加固工程施工过程中一般都要求对其坡体进行变形控制与监测,以便进行动态设计和确保施工安全,以检验工程效果。高边坡的坡体位移监测方法一般可分为简易观测法和专业仪器监测法,对于一般的高边坡均要求实施简易观测,简易观测由施工单位现场技术人员负责完成;对于重点复杂的路堑高边坡或滑坡病害除要求采用简易观测外,还必须对其坡体变形进行专业仪器监测,专业仪器监测采用钻孔测斜仪监测,要求委托专业单位承担。坡体深部位移监测期限一般一年以上,其监测周期为每月一次,雨季或坡体变形较大等特殊情况与要求应加密监测,遇有坡体变形不稳定应延长监测期限,直至坡体稳定、变形终止或在安全的限值范围内。

以上路基施工过程的监测与观测工作,除一些相应简单的可用简单仪器进行观测外,施工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与观测。

12 取、弃土场的整治 12.1 取土场

(1)取土时应注意环境保护,取土后的裸露面应按设计采取土地整治或防护措施。风景区或有特殊要求的施工地段,应按设计要求及时配套完成环保工程。

(2)取土场原地面属于耕地种植土,应先挖出堆置一边备用,工程完工后,恢复植被。

(3)当设计未规定取土场位置或贮土量不足另寻土源,集中取土时,土质应符合路基填筑要求,同时考虑经济合理和利用荒山、山地的可能性,兼顾农田、水利、鱼池建设和环保规划进行布置,力求少占用农田。

12.2 弃土场

(1)弃土场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完成防护工程。

(2)路基弃土应堆放规则,按设计要求进行整平碾压,不得任意倾倒,并按设计进行排水、防护和绿化施工。

(3)弃土场的位置与高度应保证路堑边坡、山体和自身的稳定,不得影响附近建筑物、农田、水利、河道、交通和环境等。必要时应加设挡护和排水措施。

(4) 弃土堆不得设置在堑顶上方。

(5)弃石场表面应覆盖不少于80cm厚的土,以便恢复植被。 (6) 弃土场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严禁在岩溶漏斗、暗河口、泥石流沟上游及贴近桥墩、台弃土、弃碴。

B、沿河岸或傍山路堑的弃土,不得弃入河道、挤压桥孔或涵管口、改变水流方向和加剧对河岸的冲刷,必要时应设置挡护设施。

C、严禁向江、河、湖泊、水库、沟渠弃土、弃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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