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GBJ146—9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1年10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粉煤灰混凝土
应用技术规范》的通知
(90)建标字第697号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5〕1号文的要求,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
1990年12月30日
编 制 说 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85)计综字1号文的要求,由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负责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粉煤灰混凝土科研成果和工程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针对有关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复兴路甲1号,邮政编码:10003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水利部
1990年12月1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粉煤灰的技术要求
2
第一节 质量指标
第二节 试验方法
第三节 验收要求
第三章 粉煤灰混凝土的工程应用
第四章 粉煤灰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与粉煤灰取代水
泥的最大限量
第一节 粉煤灰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第二节 粉煤灰取代水泥的最大限量
第五章 粉煤灰混凝土的施工
第六章 粉煤灰混凝土的检验
附录一 粉煤灰细度试验方法
附录二 粉煤灰需水量比试验方法
附录三 粉煤灰混凝土配合比计算方法
3
附录四 名词解释
附录五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4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了正确、合理地在混凝土中应用粉煤灰,使之掺入混凝土后达到改善混凝土性能、提高工程质量、节省水泥、降低混凝土成本、节约资源等要求,以适应基本建设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中,在施工现场、集中搅拌站和预制厂,掺用粉煤灰的无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
不适用于建筑砂浆和作为外加剂载体所应用的粉煤灰。
第1.0.3条 粉煤灰混凝土的应用,除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5
第2.2.3条 粉煤灰的需水量比试验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二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
第三节 验收要求
第2.3.1条 用灰单位应按本规范对粉煤灰进行按批检验。
6
每批粉煤灰应有供灰单位的出厂合格证,合格证的内容应包括:厂名、合格证编号、粉煤灰等级、批号及出厂日期、粉煤灰数量及质量检验结果等。
第2.3.2条 粉煤灰的取样,应以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者按一批计。
第2.3.3条 粉煤灰的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散装灰的取样,应从每批不同部位取15份试样,每份不得少于1kg,混拌要均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用量大一倍的试样。
二、袋装灰的取样,应从每批中任抽10袋,每袋各取试样不得少于1kg,按本条第一款的方式缩取试样。
第2.3.4条 每批的粉煤灰试样,应测定细度和烧失量。对同一供灰单位每月测定一次需水量比,每季度应测定一次三氧化硫含量。
第2.3.5条 粉煤灰的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对粉煤灰的各项质量指标规定。当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重新从同一批中加倍取样进行复检,复检后仍达不到要求时,该批粉煤灰应作为不合格品或降级处理。
第三章 粉煤灰混凝土的工程应用
第3.0.1条 粉煤灰用于混凝土工程可根据等级,按下列规定应用:
一、Ⅰ级粉煤灰适用于钢筋混凝土和跨度小于6m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
7
二、Ⅱ级粉煤灰适用于钢筋混凝土和无筋混凝土。
三、Ⅲ级粉煤灰主要用于无筋混凝土。对设计强度等级C30及以上的无筋粉煤灰混凝土,宜采用Ⅰ、Ⅱ级粉煤灰。
四、用于预应力钢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及设计强度等级C30及以上的无筋混凝土的粉煤灰等级,如经试验论证,可采用比本条第一、二、三款规定低一级的粉煤灰。
第3.0.2条 粉煤灰用于跨度小于6m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时,放松预应力前,粉煤灰混凝土的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等级,且不得小于20MPa。
第3.0.3条 配制泵送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抗渗结构混凝土、抗硫酸盐和抗软水侵蚀混凝土、蒸养混凝土、轻骨料混凝土、地下工程混凝土、水下工程混凝土、压浆混凝土及碾压混凝土等,宜掺用粉煤灰。
第3.0.4条 根据各类工程和各种施工条件的不同要求,粉煤灰可与各类外加剂同时使用。外加剂的适应性及合理掺量应由试验确定。
第3.0.5条 粉煤灰用于下列混凝土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一、粉煤灰用于要求高抗冻融性的混凝土时,必须掺入引气剂;
二、粉煤灰混凝土在低温条件下施工时,宜掺入对粉煤灰混凝土无害的早强剂或防冻剂,并应采取适当的保温措施;
三、用于早期脱模、提前负荷的粉煤灰混凝土,宜掺用高效减水剂、早强剂等外加剂。
8
第3.0.6条 掺有粉煤灰的钢筋混凝土,对含有氯盐外加剂的限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9
第五章 粉煤灰混凝土的施工
第5.0.1条 粉煤灰掺入混凝土中的方式,可采用干掺或湿掺。其掺入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0
一、干掺时,干粉煤灰单独计量,与水泥、砂、石、水等材料按规定次序加入搅拌机进行搅拌;
二、湿掺时,先将粉煤灰配制成粉煤灰与水及外加剂的悬浮浆液,与砂、石等材料按规定次序加入搅拌机进行搅拌。
第5.0.2条 使用干态或湿态粉煤灰应以重量计量,称量误差不得超过±2%。粉煤灰中的含水量,应在拌合水中扣除。
第5.0.3条 粉煤灰混凝土拌合物必须搅拌均匀,其搅拌时间应比基准混凝土延长10~30s。
第5.0.4条 粉煤灰混凝土浇筑时,不得漏振或过振。振捣后的粉煤灰混凝土表面,不得出现明显的粉煤灰浮浆层。
第5.0.5条 粉煤灰混凝土振捣完毕后,应加强养护,混凝土表面宜加遮盖,并保持湿润。暴露面的潮湿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干燥或炎热气候条件下的潮湿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1d。
第5.0.6条 粉煤灰混凝土在低温条件下施工时应加强表面保温,粉煤灰混凝土表面的最低温度不得低于5℃。寒潮冲击情况下,日降温幅度大于8℃时,应加强粉煤灰混凝土表面的保护,防止产生裂缝。
第5.0.7条 蒸养粉煤灰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成型后热预养温度不宜高于45℃;预养(静停)时间不得少于1h;常温预养时,其预养时间应适当延长。
11
二、蒸养时的升温速度宜为15~20℃/h;恒温温度宜为85~90℃;降温速度宜为35~45℃/h。
三、蒸养粉煤灰混凝土的养护周期,宜为8~10h。
第六章 粉煤灰混凝土的检验
第6.0.1条 粉煤灰混凝土的质量,应以坍落度或工作度、抗压强度进行检验。引气剂的粉煤灰混凝土,应增测含气量。有特殊要求时,还应增测其它相应的检验项目。
第6.0.2条 现场施工粉煤灰混凝土的坍落度或工作度的检验,每班至少应测定两次,其测定值允许偏差应为±2cm。
第6.0.3条 粉煤灰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非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100m3,至少成型一组试块;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m3,至少成型一组试块;不足上列规定数量时,每班至少成型一组试块。
二、用边长15cm的立方体试块,在标准养护条件下所得的抗压强度极限值作为标准。
三、每组3个试块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组试块强度代表值。当3个试块的最大或最小强度值与中间值相比超过15%时,以中间值代表该组试块的强度值。
第6.0.4条 掺引气剂的粉煤灰混凝土,每班应至少测定2次含气量,其测定值的允许偏差应为±0.5%。
12
附录一 粉煤灰细度试验方法
(气流筛法)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测定粉煤灰的细度,作为评定粉煤灰等级的质量指标之一。
二、仪器设备:
1.气流筛(包括控制仪与气流筛座);
2.工业吸尘器(包括收尘器与真空泵);
3.旋风分离器;
4.金属标准筛(筛网孔径45μm);
5.筛余物收集瓶;
6.其它:软管、毛刷、木锤。
三、试验步骤:
1.将吸尘软管一头插入工业吸尘器的吸口,另一头通过调压接头插入气流筛的抽气口。
13
2.将工业吸尘器的电源插头插入气流筛后面的座内。
3.将气流筛的电源插入220V交流电源内。
4.称取试样50g,精度0.1g,倒入45μm方孔筛筛网上,将筛子置于气流筛筛座上,盖上有机玻璃盖。
5.将定时开关开到3min,气流筛开始筛析。
6.气流筛开始工作后,观察负压表,负压大于2000Pa时表示工作正常,若负压小于2000Pa,则应停机,清理吸尘器的积灰后再进行筛析。
7.在筛析过程中,发现有细灰吸附在筛盖上,可用木锤轻轻敲打筛盖,使吸附在筛盖的灰落下。
8.3min后气流筛自动停止工作,停机后将筛网内的筛余物收集并称重,准确至0.1g。
四、试验结果处理:
粉煤灰的细度,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筛余(%)=G×2 (附1.1)
式中G——筛余物重量。
14
15
附录二 粉煤灰需水量比试验方法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测定粉煤灰需水量比,作为评定粉煤灰等级的质量指标之一。
二、仪器设备:
1.胶砂搅拌机。
2.跳桌。
3.试模,上口内径70±0.5mm,下口内径100±0.5mm,高60±0.5mm,截锥圆模上有套模,套模下口须与圆模上口配合。
4.捣棒,直径20mm,长约200mm的金属棒。
5.卡尺,量程200~300mm。
三、试验步骤:
1.称取试验样品粉煤灰90g、硅酸盐水泥210g、标准砂70g,另外称取对比样品硅酸盐水泥300g、标准砂750g。将称取的2份样品加入适当用水量,分别进行拌合。
2.将拌合好的胶砂分两次装入预先放置在跳桌中心用湿布擦过的截锥形圆模内。第一次先装至模高的2/3,用圆柱捣棒自边缘至中心均匀插捣15次;第二次装至高出圆模约20mm,
16
再插捣10次,每次插捣至下层表面,然后将多余胶砂刮去抹平,并清除落在跳桌上的砂浆。
3.将圆模垂直向上轻轻提起,以每秒1次的速度摇动跳桌手轮30次,然后用卡尺量测胶砂底部扩散直径,以相互垂直的两直径平均值为测定值。如测定值在125~135mm范围内,则所加入的用水量,即为胶砂用水量。测定结果如不符合规定的胶砂流动度,应重新调整用水量,直至胶砂流动度符合要求为止。
四、试验结果处理:
粉煤灰需水量比,应按下式计算:
17
18
19
20
21
22
23
附录五 本规范用词说明
24
一、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25
26
主编单位: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铁道部科学研究院
冶金部冶金建筑研究总院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杨德福 甄永严 水翠娟 石人俊
彭 先 钟美秦 谷章昭 盛丽芳
杜小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