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公证员助理职责
一、在主任、副主任、业务科室负责人领导及有关公证员的指导下,配合办理有关公证事务。包括参与调查取证、现场记录、录音录像、照片拍摄、证前审核、出席现场等。
二、以本科室业务为重点,参与接待并耐心解答公证业务咨询。 三、在公证员认可的情况下,草拟合同及有关法律文件。
四、协助公证员做好经主任、副主任(或主办公证员)审批签字后公证书的打印、校对、装订、发证和登记等工作;做到公证书上的照片粘贴位置准确,与公证书相关的资料齐全。
五、负责做好经公证员审核签章后的公证案卷整理、装订立卷和归档工作。
六、遵守《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及公证处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主任、副主任、科室负责人及公证员的指导与监督;学习政治,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七、完成主任、副主任、业务科室负责人及有关公证员交办的其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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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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