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使项目部的施工机械正确、安全地使用,提高其寿命和效率,特制定本规程。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的全部施工机械。3.参考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4.基本内容
4.1一
般
规
定
4.1.1 操作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注意机况,不得擅自离开或将机械交予无证人员操作。
4.1.2工作中,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1.3 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4.1.4机械必须按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严禁超载作业和注意扩大使用范围。
4.1.5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
4.1.6机械不得带病运转,发现不正常,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4.1.7 凡违反本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4.1.8 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要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4.2 冬季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4.2.1 气温在-20℃以下为严寒地区,在-20—-10℃为寒冷地区,-10—0℃以内为一般寒冷地区。根据不同气温准备相应的予热防寒设备和用品。
4.2.2 冬季使用的施工机械在入冬以前应结合保养计划,普遍进行一次换季性保养,检查全部技术状况,换用适合本地区气温情况的防冻液、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安装预热、保温装置。
4.2.3 做好施工机械冬季保温工作,应尽量移入室内,并有保温设施,无条件进室内的施工机械,应搭设机棚,露天存放的大型机械应停放在避风处,不得
停放在泥泞,积水的地面上。
4.2.4 电动机械入冬前,应检查或更换轴承的润滑脂。
4.2.5 寒冷地区启动内燃机,应先使内燃机曲轴转动多转后,再行启动。严禁用机械拖,顶的方法。露天停放的机械,除机油和冷却液予热外,亦可用喷灯加热进气岐管。启动后,应先低速空转使温度上升,再逐渐增加转速,严禁刚一启动,即猛轰油门。
4.2.6 轮式机械在有积雪或冰冻层的地面上应降低车速,必要时可加防滑链。上下坡和急转弯时应避免紧急制动。
4.2.7 应保持轮胎的正常气压,不得有过高或过低现象。
4.2.8 严寒地区水泵停用时,应将进水管提出,排尽泵体所有积水。4.2.9 混凝土搅拌机,在停止运转后,必须将机械内物料倒尽,用清水冲洗干净并将积水放尽。
4.2.10 空气压缩机停止运转后,应将储气罐内积水放尽。
4.2.11 气温在-10℃以下的寒冷地区,如机械各齿轮箱的原用齿轮油粘度过高时,可提加冬用柴油或机油稀释原齿轮油。
4.2.12 按地区气温情况选用燃油,柴油机在严寒地区采用-30号轻柴油,寒冷地区采用-20号或-10号轻柴油,一般寒冷地区采用-10号轻柴油。4.2.13 在温度降到5℃以下时,应每天放水或加入防冻液。4.2.14 加入的防冻液应将水容量减水
6%,防止受热膨胀后防冻液外溢。防冻
液如有缺少应及时添加。严禁用口尝试防冻液。
4.2.15 天气转暖,气温经常保持0℃以上时,可将防冻液放出,换用净水。
4.3 内燃机安全操作规程
4.3.1 内燃机启动前,曲轴箱内的润滑油面应在标尺规定范围内。在检查和添加燃油时,严禁吸烟或有明火接近。
4.3.2 冷却水必须用清洁的软水,不足时应添加。
4.3.3 检查各总成联接件应牢固,三角传动带松紧度应合适。
4.3.4 起动前离合器应处于分离位置,有减压装置的柴油机,要打开减压阀。4.3.5 用摇柄起动时,应五指并拢,由下向上提动,不得向下硬压或连续摇转,用手拉绳启动时,不提将绳的一端缠在手上。
4.3.6 在直流电机启动时,每次不得超过10s(秒),如连续进行三次仍不能启动时,应检查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启动。
4.3.7 柴油机低温起动时,如用空气予热器予热,时间为15—20s,予热后立
即启动。用起动液(乙醚)起动时,应将曲轴摇转1—2转,再喷射1—2s的起动液进行起动,起动后立即停止喷射,并应做好起动液的防毒工作。
4.3.8 汽油机的曲轴箱严禁用明火加温。柴油机如用明火加温曲轴箱时,必须有专人看管。
4.3.9 内燃机启动后,要以低速运转
3—5min(分钟)后,方可逐渐增高转速
和载荷,在低速运转时,机油压力,排气管排烟应正常各系统管路应无泄漏现象,当温度和机油压力正常后,方可载荷作业。
4.3.10 当内燃机温度过高,冷却水沸腾必须开启水箱盖时,操
作人员须带手套,面部必须躲开水箱盖口。严禁用冷水注入水箱或浇泼内燃机强制降温。
4.3.11发现不正常响声或其它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
4.3.12 停机前应卸去载荷,进行中速动转,再关闭油门,停止运转。装有涡轮增压器的内燃机,作业后应怠速运转5—10min,方可停机。4.3.13 有减压装置的柴油机,不得使用减压杆熄火。
4.4 电动机安全操作规程
4.4.1 电动机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4.4.2 检修电动机前,必须切断电源。
4.4.3 电动机的燃丝应按规定装接,熔丝额定电流为电机额定电流的150—250%。
4.4.4 遇到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4.4.5 电动机闸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存放任何东西。4.4.6 电动机的额定工作电压必须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4.4.7 清洗电动机械时不得将水冲到电动机上。
4.4.8 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作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接触。
4.4.9 直流电动机的换向器表面应光洁,如有机械损伤或火花的灼伤时,应修整。
4.4.10 运行中电动机应无异响,无漏电,轴承温度正常,电刷与滑环接触良好。4.4.11 电动机的温升不得超过额定极限。
4.4.12 电动机械如在工作中遇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4.4.13 电动机不得在正常运行中突然进行反向运转。
4.4.14 电动机停止运行前应首先将载荷降至最小,然后切断电源。4.4.15 变速电动机停止运行时,应先将转速逐级降到最低,然后切断电源。
4.5
掺合使用。
液压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4.5.1 液压油必须符合规定,不得随意代用,也不得以两种不同品种的液压油4.5.2 必须保持液压油和液压系统的清洁,不得有灰尘、水分、金属屑和锈蚀物等杂质,油箱中的油量应保持正常油面,换油时应彻底清洗液压系统,加入的新油必须过滤,盛装液压油的容器必须保持清洁,容器内壁不得涂刷油漆。4.5.3 液压油管接头应牢固避震,软管应无急弯或扭曲,不得与其他管道或物件相碰和摩擦。
4.5.4 液压油泵的出入口和旋转方向应与标牌一致,拆装联轴器时不得敲打泵轴。
4.5.5 液压缸的软管连接不得松驰,各部阀的出入口不得装反,法兰螺丝按规定扭力拧紧,液压缸密封圈松紧应适度。
4.5.6 在低温或严寒地带起动油泵时,可用加热器提高油温,待运转灵活再开始作业,液压油的工作温度在30℃—60℃的范围内,最高不得超过80℃。4.5.7 在油泵起动和停止时,应使溢流阀卸荷,溢流阀的调整压力不得超过液压系统的最高压力。
4.5.8 液压系统各部连接必须密封可靠,无渗漏。
4.5.9 液压系统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必须卸荷后方可检查和调整,
4.6 机
门的其他有关规定。
4.6.2 启动前,应重点检查转向机构和制动器,轮胎气压、仪表、灯光、嗽叭、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各连接件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燃油箱盖必须加锁。
4.6.3 启动前,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拉紧手制动器。
4.6.4 启动后,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的运转情况,待水温升到以上,方可起步。
4.6.5 水温未达到70℃时,不得高速行驶,变速时应逐及增减,正确使用离合
40℃
动
车
辆
安全操作规程
4.6.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安交通部
器,避免挂档时齿轮撞击。
4.6.6 行驶中,如发现有异响、异味、发热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4.6.7 行驶中,不得把脚放在离合器踏板上,不得无故猛踩制动器。4.6.8 由前进档变为倒档或由倒档变为前进档时,需待车停稳后方可换档,并观察四周无障碍物,方可倒退或前进。
4.6.9 下坡时,不得熄火滑行,在坡道边上停车时,除拉紧制动器并挂好低速档外,应将轮胎楔牢。
4.6.10 在泞滑、冰雪的路面上应低速行驶,不得快速急转弯或紧急制动。必要时应装上防滑链条。
4.6.11 通过危险地区或狭窄便桥,应先停车检查,确认可以通过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指挥前进。
4.6.12 车辆涉水过河时,应先探明水底情况,水深不得超过排气管或曲轴皮带盘,并低速行驶,涉水后,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制动器失效。4.6.13 使用差速器锁时,应低速直线行驶,严禁转弯和猛冲。
4.6.14 在车辆底盘下进行保养及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除拉紧手制动外,还应将车轮楔牢。
4.7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4.7.1 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4.7.2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转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7.3 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4.7.4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4.7.5 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及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4.7.6 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4.7.7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4.7.8 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入或悬挂零星物件。4.7.9 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4.7.10 起重机在起吊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20—50cm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4.7.11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
4.7.12 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4.7.13 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以上。收放纲丝绳时应防止纲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
4.7.14 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纲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得少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纲丝.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长的规格数量应与纲丝绳的直径匹配。最后一个绳长距绳头的长度不小于140mm,绳长滑鞍(夹板)应在纲丝绳工作时受力的一侧,“V”形螺栓应在纲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固定后,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应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作业中必须检查紧固情况。
4.7.15 作业应对钢绳所有可见部分以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进行检查,钢丝绳表面磨损或腐蚀使原钢丝绳的名义直径减少达到标准规定时应予更换。
4.7.16 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
4.7.17 起重机制动器的鼓表面磨损达1.5-2.0mm时,或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均应更换。
4.7.18 起重机起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五个方面:(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4)各连接件无松动;(5)轮胎气压符合标准。
4.7.19 启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达到30℃以上,方可开始作业。
4.7.20 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
7%时或在规定长度范围内断丝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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