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政府加大对高新区生物医药企业扶持力度的提案
当前,生物医药技术已经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核心动力之一。从大环境上看,GDP快速增长、庞大的人口基数及老龄化趋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识的增强都将合力拉动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温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强调: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认真贯彻自主创新的方针,全面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以大力推动我国经济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
但是,研发资金不足、力量薄弱、技术水平落后、企业规模小、设备落后等问题已严重制约我市生物制药行业的发展,甚至威胁到很多企业的生存。业内人士亟盼政府尽早出台相关产业政策,营造良好的环境,为生物医药企业发展输血。
一、我市生物医药企业面临的困境
(一)创新药物投资巨大
生物技术的发展速度日新月异,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涌现,新技术的使用使生物技术药物的开发直接成本不断增加,同时生物技术药物本身的投资很大,开发的长周期,对高技术人才的需求导致高的人力成本等,不确定性也是开发本身有潜在的高风险,要成功的将一个新品推向市场其投资和风险是巨大的。
(二)缺少相应投资的有力支持。
目前我国的初创生物制药企业很难得到风险投资的支持,直接上市场融资又受到规模
等诸多因素的限制。重要的原因是风险投资公司缺乏对生物医药方面专业化的风险投资及评估队伍,对具有高成长性的项目无法预见、评价及实施有效控制,造成投资的谨慎有余,投资后难以控制。目前的状况是,一方面高科技风险投资受退出渠道匮乏,投资者难于承受长期投资和资本回报率低的风险和压力,造成大量资本闲置。另一方面,却有大批优秀项目由于缺乏创业资金而无法成长。
(三)税负偏重
生物医药企业税负偏重,实际税负远远高于传统产业。由于目前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使得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行业税负较高。生物医药企业主要是研发投入和人力资本投入,增值税抵扣少,与发达国家生物企业4%~5%增值税税负相比,更是过重。目前生物技术企业实际增值税负在11%~14%,大大高于其他行业。
二、建议采取的措施
(一)设立高新区生物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制定财政扶持计划
建议通过人大预算法案,建立高新区生物产业研究发展专项基金, 并在财政预算科目中设立生物产业研究发展专项基金科目,建立高新区生物产业研究发展基金,形成财政对生物产业的经常性投入增长机制。明确生物产业研究发展基金的使用重点,将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同时建立若干生物医药基地,辅之于建立统一的公共技术支撑平台、产业化平台以及专业服务平台,努力提高公共品的服务效用,推动生物产业集聚化发展。同时,鼓励企业或个人捐赠建立生物技术研究基金(捐款税前列支),以加大生物医药技术科研经费投入。
(二)加大政府政策扶持
加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环境建设,全力推进生物医药产业招商,出台地方政策,从加大财政扶持、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自主创新、优化人才支撑环境等方面制定优惠和奖励措施,引导高新区现有生物医药企业的战略引进和快速扩张,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同时,进一步注重提高产业招商的针对性,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招商活动。
(三)制定有效的税收激励措施,降低生物企业税收负担
建议制定符合生物医药企业特征的税收激励措施:1,增值税措施。建议对生物企业可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生物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赋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生物产品和扩大再生产。同时加快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移。对中小型生物企业统一实行小规模纳税人做法,增值税税率统一设计为3%;对生物产品出口实行彻底退税政策;2,企业所得税措施。建议生物医药企业的工资支出据实列支;对生物医药技术研发中心实行企业所得税零税率;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生物医药企业可按当年销售额6%-10%提取技术开发费用,对拥有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可按20%的比例提取,所提取的技术开发费当年未使用完的,余额可结转下一年度。允许生物技术企业实行加速折旧。3,个人所得税措施。建议对生物医药企业和生物技术项目奖励和分配给员工的股份,凡再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生物医药企业员工获取的生物技术专利费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得暂时免征或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生物技术企业奖励给高级技术人才的房产,根据产权获取的方式或年限予以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优惠。
总之,生物医药产业不仅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更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体现,将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发挥重要作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