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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与法规

2023-06-12 来源:爱go旅游网
教育政策与法规

第一节 教育政策与法规概述

一、教育政策

1.教育政策的概念

什么是教育政策?目前,人们对这一概念理解不一。一种观点认为,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或政府为教育事业的运行与发展所制定的规划、方针和原则。”这种观点强调教育政策与其他社会公共政策的共同性、联系性,把教育政策看作是整个政策体系中的一个分支。正如美国学者彼得森(P.E..Peterson)所认为:“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其他政策相比并没有更多的自由。……并没有令人折服的理由根据说明教育政策有如此显著的特征和区别,以至于对它们的研究需要特殊的分析,特殊的概念,或者特殊的方法”。另一种观点认为,教育政策是“负有教育法律或行政责任的组织及团体为了实现一定时期的教育目标和任务而规定的行动准则。”这种观点强调教育政策是一种行动准则,是对该做什么或不该做什么,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而立下的规定。第三种观点认为,教育政策“是一种有目的、有组织的动态发展过程,是政党、政府等政治实体在一定历史时期,为了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和任务而协调教育的内外关系所规定的行动依据和准则。”这一定义强调教育政策的动态过程以及复合主体等,是比较周全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虽然对教育政策的理解有所不同,但学术界一般都承认,教育政策是指导教育实践活动的依据、纲领和准则,由此我们可以给教育政策一个较全面的界定:教育政策是指政党、政府等各种政治实体在一定历史时期,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任务而协调内外关系所制定的行动准则。 教育政策涵盖面极广,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教育政策进行分类,如从层次上可将其分为教育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从其发挥的作用可分为鼓励性政策和限制性政策;从其对实施对象所产生的影响可分为直接性政策和间接性政策;从其内容分又可分为各项部门的政策,等等。

2.教育政策的特点

教育政策有着与其他政策相似的一些特点,这些特点表现在:

第一,指向明确。教育政策不同于教育规律,它是人们主观意志的体现,因而总具有明确的指向性。人们制定教育政策,总是为了解决某类问题,没有目的的教育政策是不存在的。教育政策的条文、原则,也总是以具体的行为准则、规则出现的,告诉人们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

第二,相对稳定。教育政策一经确定,一般总要保持相对的稳定,不会随意变动,否则就会影响人们对其信任程度和执行时的坚定性。有关教育的基本政策常常在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里都起作用。当然,当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现行政策已不能适应需要,对教育的发展已经起到一种阻碍作用,这时,就必须作出相应调整,制定出新的政策。教育政策就是在这种不断变化、调整的过程中走向完善的。 第三,影响广泛。教育活动联系千家万户,因此教育政策也直接影响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如1999年夏有关高校扩招的政策一出台,就立即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一些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教育政策,甚至会引起社会全员参与讨论;有的公众甚至期望以自己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期望来影响国家教育决策。

第四,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尽管各党派、各社会团体都可以制定教育政策,但据主导地位的教育政策总是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代表着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这在任何制度的国家都是毫无例外的。

第五,不具强制性。教育政策的实施主要通过人们的表率作用、组织约束、舆论引导等途径来实现,一般不具有直接的强制性。当然,它也不是一纸空文,通过一定的宣传途径和行政措施,它同样也能发挥巨大的影响力。说不具强制性,并不是说教育政策不要执行,而只是是说在实施过程中和对违反者的惩戒过程中,它主要依靠宣传教育的手段,而不依赖于国家的强制力。

3.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在法律上,教师有两种身份,一方面他们是普通的公民,享有普通公民所应享有的权利,履行普通公民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另一方面,他们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有其特定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明确教师作为教育行业从业人员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对于教师管理活动的意义尤其重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机关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在日常工作中,教师实际上充当着两方面的角色,对于学生来说,他是管理者;而对于学校和教育行政机关来说,教师则成为被管理者。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其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保障和最低要求。学校对教师的管理,就是要创造条件,使教师充分享有权利,同时监督教师全面履行义务。 4.教师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

教师管理除了要遵循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工作特点、正确看待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之外,国家为了加强教师管理的科学和规范,还逐步建立起了一整套基本法律制度,如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任用制度、教教师奖惩制度等,我国1993年《教师法》对有关教师的法律制度作了规定。这里我们介绍其中的部分制度:

全区行政区域总面积1704平方千米,耕地面积2.8万公顷。辖7个乡(其中5个民族乡),10个镇,6个街道办事处。年末,西秀区共有人口8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2.6万人,占人口总数的27.54%。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有苗族、布依族等。主要矿藏有煤、大理石等,森林覆盖率29.33%。 2005年,全区生产总值 43.8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7.48亿元,第二产业13.95亿元,第三产业22.42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1289万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元11270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466元。

安顺市西秀区位于贵州省中相部腹地,贵州省省会贵阳市以西90公里。是地级安顺市所在地,是全市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中心。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有汉、苗、布依、回、仡佬等民族80余万人。

西秀区素有\"黔之腹、滇之喉、粤蜀之唇齿\"、\"扼锁滇黔\"之称,历来被视为黔中\"旱码头\",\"商业之盛,甲于全省\"。从明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建成至今,迄今也已达六百余年。

西秀区是世界喀斯特风光旅游优选区,是贵州西线旅游中心,早在1985年就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甲类旅游开放城市。周边环绕国家级四大风景区:西行45公里有世界著名的黄果树大瀑布及天星桥景区,南行27公里有\"水上石林\"龙宫,东行65公里是\"高原明珠\"红枫湖;北行157公里有\"天下第一洞\"织金洞。全区自然风光弘富,人文景观别致,民族民间风情多姿多彩,被誉称为\"旅游线上的明珠\"、\"蜡染之乡\"、\"地戏之乡\"、\"屯堡文化之乡\"。

西秀区交通发达、便捷,是贵州中西部交通枢纽,贵昆铁路、株六铁路复线、滇黔公路、贵黄高等级公路和清镇高速公路贯穿全境,军民两用黄果树机场,形成航空、铁路和公路协调发展的交通网络。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必须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学校教学常规管理主要指教学秩序、教学环节、教学评价、教学科研与改革四个方面的管理,是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开展教学研究、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完成学校教育任务的保证。 一、教学常规管理的基本要求

1、各教研组及全体教师,每学期初都应根据学校对教学工作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认真制订教学工作计划,落实好完成教学任务的各项措施,并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切实实施计划,期末认真做好总结。

2、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地抓好教学过程的六个基本环节。

(1)备课:各教研组要尽快建立并健全集体办公和集体备课制度,教师每堂课前都要认真写好教案(新教师一定要写详案),充分做好教学的各项准备。不上无准备课,杜绝不备课、无教案进教室上课现象,提倡各学科教师利用网络收集备课资料,拓展备课内容。 (2)上课:教师应严格按课表上课或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不得私自调课、停课或擅自改上自习课。公差由教务处安排,因请假或其它原因需调课、停课者,须隔天提出,并经教务处批准;确实需临时调课的,必须向教务处补办手续。杜绝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现象,教师要爱护学生,不讥讽、嘲笑和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要认真抓好课堂纪律,维持好每堂课的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学生不能听之任之,采取消极的放任不管的态度。

课堂教学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难点讲清,内容正确,板书工整,语言规范,表达清晰,课堂结构安排合理。教学方法、手段择宜而用,提倡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方法,提倡利用现代化教学设备组织教学。树立“以生为本”观念,课堂教学体现学生主体性、自主性、民主性;重视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和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落实“双基”,培养能力,发展智力,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3)作业布置与批改:各科教师都应该按照教学需要,精选和设计作业。每天课外书面作业量控制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强调格式,强调订正。作业必须由教师自行认真批改,掌握情况,及时反馈,及时调整,改进教学,杜绝只有布置,不批改或不及时批改的现象,杜绝布置重复性、机械性作业,提倡各学科教师进行作业面批。

(4)预习和复习:教师应根据学科的特点和教学内容的需要,认真布置好学生每天的预复习工作,要提出具体要求,给予具体指导,并且落实检查,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提倡各学科教师布置学生利用网络收集学习资料,拓展学习内容作为预习和复习的要求。 (5)辅导:教师应重视课外辅导,根据学校的安排,认真上好提高和补缺辅导课,提倡各学科教师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

(6)考试:全体教师都应按照教务处要求,认真做好复习、命题、打印、监考、阅卷、结分、统计、分析、讲评工作。学校规范期中评估和期末考试,交叉命题,集体阅卷,统

一结分,严格考场纪律,限时做好统计和教学质量分析,各种表格上交等考试的常规工作。杜绝由于监考教师缺乏责任心影响考试秩序的现象,禁止擅离试场,或在试场内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要保证考试期间的正常秩序,有监考安排的教师一般不能请假,没有监考安排的教师须正常到校工作。

3、全体教师都应积极地投入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之中,要求:

(1)听课:积极开展互相听课、评课活动,研讨和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可以在备课组内听课,也可以跨年级、跨学科听课。任课教师都应该欢迎和接纳其他教师听课。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6节,教研组长不少于8节,新教师(刚参加工作的)不少于15节。

(2)公开课:根据各备课组、教研组确立的课堂教学改革的专题或重点,主动争取,积极上好交流课、研讨课、示范课以及见习教师的汇报课等,不断探索和总结课堂教学改革的经验和方法,涌现一批积极改进课堂教学方法的有影响的骨干教师。

(3)论文:每位任课教师都要认真总结自己的教学实践和经验。根据自己的钻研专题或研究课题,每学年撰写不少于一篇教学专题总结。有条件的教师要积极撰写教学研究论文,参加校、县级和市级的论文评比交流。

(4)课件:每位任课教师都要积极学习现代教学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积极采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注重通过改进教学手段来改革课堂教学方法。青年教师必须学习多媒体课件制作,并积极参加县、市的多媒体课件评比。 二、教学常规管理的具体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学校以教务处为主建立教学常规管理小组(毛世佩、黄德告、袁华佐、贺琳)。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的宣传、指导、督促、检查,每学期末负责做好教师的综合考核工作。

1、教师执行基本要求情况:不能根据学校规定按时完成和上交各种资料,不能根据学校要求完成听课和教研任务的,在期末常规考核时由教务处予以公布并报校长室酌情予以处理。

2、教师备课情况:课前缺乏准备,甚至无教案进教室上课的(以平时抽查和集中检查为准)除提出批评处,并按10元/节扣款。

3、教师作业的布置和批改情况:作业经常无布置,或者有作业布置而经常不及时批改的情况,查实后,提出公开批评并酌情予以罚款。

4、组织考试情况:平时的月考工作不负责任,一学期不进行阶段、章节考查;期中评估、期末考试不能认真做好质量分析,不能认真进行试卷讲评,或者考试成绩弄虚作假的,查实后予以公开批评,并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5、尊重爱护学生情况:课堂上讥讽、嘲笑和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查实后作为一项师德事故予以记载。

6、调课情况: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调课或改上自习课的情况,查实后私自调课扣除课时工资,改上自习课的除扣除课时公资外,并扣20元/节扣款。

7、上课情况:没有特殊情况,不准时进教室上课或提早退课(包括辅导课),上课时接听手机等,查实后按5元/次扣款。对课堂纪律较差的课,如果检查时扣了班级管理分,则对该堂课的任课教师相应的扣款2元/分(若任课教师当堂采取了相应措施或报告了情况仍制止不了则例外)。旷课一节除不计课时公资外,另倒扣20元(迟到和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旷课)。

8、监考情况:学校组织的期中评估、期末考试,发生监考教师没有按规定时间到场,或擅离试场放任学生,或在试场中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以及在试卷的收发、整理、装订中因主观原因造成差错而影响阅卷工作的情况,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并提出公开批评,造成后果的酌情扣款。

上述违反学校教学常规要求的各种情况,将作为教师在校工作表现的重要依据,期末或年终上报懂事会,懂事会以此作为考核、聘任教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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