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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酸砖施工方案

2021-02-10 来源:爱go旅游网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瓷砖衬里防腐工程

施 工 方 案

江西省萍乡市工业陶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O一4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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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

1.1、本方案是针对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干燥塔、吸收塔的耐酸砖砌筑.

1.2、本方案遵循GB/T8488-2001《耐酸砖》、HGJ34-90《化工设备、管道防腐蚀设计规定》、HG29—90《砖板衬里化工设备》、HGJ229—91《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TJ80—91《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和本厂《施工质量手册》、《质量保证体系手册》及积多年对硫酸生产装置防腐工程施工经验耐融合。 2、施工前准备

2.1、熟悉图纸和施工规范:

认真审图,复核图纸有关尺寸,特别是对瓷砖有关尺寸和灰缝厚度进行仔细核对,同时根据工程施工的有关技术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对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短期培训,邀请建设单位有关技术人员对施工的有关内容进行技术交底,进行质量教育,岗位责任制教育,安全防护和劳动纪律教育等,以确保严格按各项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2.2、对基面的检查和验收:(不合格不施工)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相关施工单位,施工层面的验收,对照设备制造图,检查基层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无漏项,与钢件结构是否牢固密实,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损坏或缺陷;对设备所需衬砌砖、板、管的部位的实际尺寸,必须进行详细测量,作好详细记录,并与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比较,并在验收交接单上签字认可。

2.3、检查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水、电、道路供电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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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辅材料的质量要求:

3。1、本工程所用的耐酸砖,呋喃树脂胶泥的各项指标按本方案中有关条款要求.

4、衬砌施工及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4。1、施工工艺流程: 胶泥原材料质量检查 基体检查 检查施工层面 瓷砖质量检查 胶泥配比试验 胶泥配制 清理工作面 瓷砖挑选、分类 瓷砖衬砌 砖板清洗、干燥、预排加工 衬砌质量检查 缺陷修补 养护固化 检查固化效果 竣工验收 组装封口 4.2、施工组织及劳动力、材料、施工机具、设备计划. 4.2.1施工组织及劳动力 序号 工种 人数 备注 序号 工种 人数 备注 3

1 2 3 4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质检安全员 施工技术员 1 1 1 1 5 6 7 8 材料员 泥工 和灰工 普工 1 6 3 6 4。2.2材料计划

材料计划见附表(附一、附二、附三、附四) 4。2.3主要施工机具、设备计划

4.3、检查防腐施工机具、设备、防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进行施工机具、设备安装,并检查运行是否正常。

4。4、主辅材料的保管和质量验收;

4。4.1、对运至施工现场的主辅材料应贮存在掩蔽物(库房或用钻布覆盖)之下,以防日晒雨淋和杂物污染;易燃物品单独堆放专人看管。

4。4.2到达施工现场的主辅材料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单,使用前按第三款规定要求核实各项质量指标,凡对产品合格证和检验单出现疑问,应对该材料进行抽检或复验;对不符何质量指标要求的材料不得使用.

4。4。3、按照主辅材料的种类和型号进行分类堆放.瓷砖分类堆放的原则是:对不同种类、不同型号的瓷砖分别归类。同型号的瓷砖应对瓷砖六个面进行检查,按正负偏差分别堆放,便于施工使用.

4。5、检查衬砌基面是否符合衬砖施工要求,如有不符合,应进行处置或清理干净。

4。6、胶泥的制备: 4.6.1呋喃树脂耐酸胶泥的质量配比,应根据施工时的环境湿度和使用条件控制基配比大约为:呋喃胶泥粉料、呋喃液2-1, 胶泥在施工过程中或在固化期间严禁与水或水蒸气接解,并防止曝晒。 4.8、主要施工方法:

4。8。1、施工环境温度为15-30℃,相对湿度不得大于80%,当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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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温度低于15℃时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但不得使用明火或者蒸气直接加热,原材料的使用湿度不得低于允许的施工环境湿度;

4。8。2、耐酸砖应清洁干净并烘干备用;

4.8。3、砖的衬砌顺序应当遵循由低往高,由中央外围的原则。根据设备各部位的实测尺寸进行预排,衬砌时用拉线和用皮数杆控制砌位、坡度、平整度,并随时控制相邻砖的表面高差及灰缝偏差;

4.8。4、对需要调整衬砌尺寸的瓷砖必须使用切砖机和磨砖机进行加工,不得砍砖;

4.8.5、砌结合层胶泥厚度、灰缝宽应按设计图纸设计的要求,如果图纸无具体要求,则遵循下列规定:

结合层胶泥厚率:6—8mm 灰缝宽度:3-7mm

4。8。6、瓷砖衬砌必须错缝排列,不管采用何种方法,砖衬砌时不能出现十字缝,同层中的纵缝或横缝应错开砖的1/2,最小不得少于1/3,两层以上砖衬砌不得出现重叠缝,层与层间纵缝与横缝都应错开砖的1/2,最小不得小于1/3。

4。8.7、两层以上的瓷砖衬砌,每衬一层砖后都应进行中间固化处理,气温在25—30℃时,固化时间不应小于36h;

4。8.8、衬砌瓷砖的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4.8。8。1、打底胶泥应采用刮挤法,使胶泥均匀附着于被衬基面,并使胶泥内部气体全部排除;

4。8.8。2、衬砌时,将胶泥先置于瓷砖结合面的表面,用泥刀反复压挤,刮研,使胶泥内部气体充分排除,刮研后的胶泥层厚度应为4-6mm;

4.8。8.3、瓷砖采用揉挤法衬砌,灰缝为挤缝,结合层和灰缝应饮满密实,灰缝表面应随时刮光(挤出砖面的胶泥应初凝前用灰刀刮除,并及时进行勾缝,时间一般在45min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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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4、立面砖衬砌操作,确保瓷砖直立,揉挤力应作用于结合面中心,且用力均匀;

4。8。8。5、立面砖的连续衬砌高度,应与胶泥的初凝程度相适应,防止砌体因受压力而变型;

4。8。8.6、水平砖衬砌操作,揉挤力应作用于结合面中心,并护止滑支;

4.8。8。7、两层以上的瓷砖衬砌,包括耐酸混凝土的浇铸和在耐酸混凝土上再砌瓷砖,每层施工完毕后都应会同甲方和工程监理有关部门预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再进行下一步施工。

4.8.9、设备接管衬管的施工应在设备本体衬砌前进行,设备接管内径应比衬管外径大6—10mm,衬管一般采用填塞浸渍石棉绳。垂直位置的衬管应在衬后固定好位置,防止发生位移。

4。8.10、衬砌施工时或衬砌完毕的设备在养护固化期间,在保持施工现场通风良好时,塔顶用管口必须盖好,严禁与水或蒸气接触、防止曝晒,避免早期过快脱水,防止雨淋避免受潮,一般采用砧布覆盖.

4。8。11、衬砌完毕的设备,气温在15-20℃、21—30℃、31—35℃时,砌体胶泥固化时间分别为14d、10d、7d。

4.8。12、施工过程中,瓷砖运输时,每层瓷砖之间及瓷砖与运输设备之间应及草贷隔开,防止碰撞、破损;同时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换干净工作鞋。

4。8.13、瓷砖衬砌完毕,在胶泥固化前严禁站人行走,在瓷砖上严禁放置任何重物.同时严禁有任何对衬砌设备本体撞击、敲打而造成震动行为,以免损伤砌体而影响砌筑质量。

4.8。14、酸化处理

4。8.15.1、砌体固化期满后,会同甲方和工程监理等有关部门对砌体进行预验收,验收签字后,方可对砌体灰缝表面进行酸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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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施工工艺过程及施工进度

4。9.1、先衬砌塔底,同时分层处理好塔底与塔体结合部位的瓷砖衬砌; 4.9.2、待塔底砌体胶泥完全固化,并在砌体表面设置好适当厚度的隔离层后方可搭脚手架;

4。9.3、衬砌塔体,每连续衬砌瓷砖高度为5圈,则停止施工,待砌体固化8h后方可再连续衬砌5圈,以此循环,直到砌到设计位置;

4。9.4、塔底、塔体衬砌施工完毕,待砌体固化期满后,公司设计、建设单位等相关部门对砌体进行验收签字。

6、安全措施

6。1、参加衬砌瓷砖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施工前必须进行安装技术教育。

6.2、材料和仓库及现场,必须有足够的消防水源,配备相用的消防设施,并用经常检查.

6.3、施工用电必须符合“三相五线制”的要求,机电设备及电气线路必须接零保护,电动机必须有漏电保护器。设备内照明装置应采用保护罩保护,电线必须是胶皮线,不得漏电,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一切电气工具在使用完后或操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关闭电气开关,切断电源。

6。4、所有在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在高度2m以上的脚手架或吊架上进行操作时,应戴安全带.对高、低血压、弱视、耳聋、平足等健康上有异常的人,严禁高空作业.

6。5、切割机、磨砖机、通风机、起重机、绞车、绑绳套及叉车的开动,要有专人操作,并应规定操作信号。对起重机具要进行定期检查。

6。6、操作人员不得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施工现场。

6.7、操作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要求,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必要的保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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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食物、饮料不得带入施工现场,更不得在现场进餐。

6.9、防腐施工时,调制胶泥必须专人看守,并在通风、远离建筑物的地方同时配备灭火器器材,防止发生火灾,严禁动用明火。

6。10、进行酸化处理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酸工作服,戴好眼罩,小心操作,调制稀硫酸时时,只能将浓硫酸缓慢地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6.1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现场设有醒目的安全标识、安全标志,并配专职安全员1人,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

6。12、加强现场施工及材料堆放管理,严禁随意抛掷物品。 6。1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禁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 7、工程验收

7。1、防腐蚀工程未经交工验收,不得交付生产使用。交工验收必须在该项防腐蚀工程的全部工序完成后,塔体内所有杂物必须清除干净,方可交工验收。

7。2、交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7.2.1、本项防腐蚀施工所使用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或其抄件)和其它质量检验文件;

7。2.2、设计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的技术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对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记录;

7.2.4、对基地的验收记录; 7.2。5、中间检查验收记录; 7.2.6、隐蔽工程自检记录;

7。2.7、未尽事宜《技术协议》要求。

7.3、凡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和本规程的要求时,必须经反修合格后,方可办理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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