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要把握好三个关键
唐庆龙
(宜宾市委创优争先办宣传调研简报组副组长)
2010.5.23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市委安排用两年多时间,集中开展“创先争优”工作,目的就是不断积累经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因此,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会议精神,积极创新,大胆实践,以更加丰富的活动内容、更加多样的活动形式,更加有效的活动载体,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创先争优”具体工作中要注重把握好三个关键问题。
第一,要充分认识“创先争优”是一项经常性工作。 “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要求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这些都是基础性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坚决克服“搞运动”的思想,杜绝为了“活动”而争创的心理。一是要把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要与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人工作实际紧密地结合起来,把“创优争先”的行动体现在具体工作中;二是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结合起来,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以创先争优精神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三是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结合起来,这既是对党员的政治要求,也是对党员的品行要求,是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四是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把推动作风转变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任务,切实解决作风方面的问题,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五是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岗位练兵结合起来,要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综合素质,提
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与水平,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第二,“创先争优”要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实际问题。 “创先争优”的价值并不应该仅仅集中体现于最后 “争创”出来的“先进”和“优秀”的结果上面。也就是说,“创先争优”的重点并不在这个“先”和“优”上,而应该是在“争创”的过程。集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虽然已经结束,但是整改落实任务远没有完成,一些资料称,大多数地方和单位整改落实任务,只是完成80%左右,剩下了难度最大的20%亟待解决。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把眼光放在排查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上来,党员干部要在具体工作中亲自抓、带头干,把心思用在事业上,把精力用在工作上,把本领用在创新上,重实际、查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落实,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不要让“五个好”、“五带头”成为空话。
第三,要让“创先争优”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价值导向。 总的来说,“创先争优”是一种激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建设者们继续奋勇向前的方法和动力,是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表现突出、工作业绩突出的建设者们的一种鼓励。因此,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单是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更加重要的是要通过这样的活动在全社会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需要的价值导向,要让这些先进与优秀的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鞭策与鼓舞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带着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因此,在活动的开展中要及时发现和树立“优先”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媒体作用进行广泛地、实事求是地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出“创先争优”、“学先学优”的积极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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