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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资质证书管理规定
为公司相关证件及公司职工相关证件的管理、申报、审核、保管及使用等相关事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单位证件管理
第一条、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每年3月份在滁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办公室年审。人力资源部负责每年年审时的材料组织及申报。证件放档案室统一管理。
第二条、企业安全生产合格证。
企业安全生产合格证每3年延期申报一次,人力资源部负责每年年审时的材料组织及申报。证件放经营部统一管理。 第三条、 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资质证书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经营部组织相关材料申报。证书由档案室管理,由经营部负责招投标过程中的使用。 第二章 公司职工证件管理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
1、申报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进行摸底,在适合申报当年通知到本人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材料的组织、审核、汇总及上报,期间出现问题及时与申报人沟通并说明情况。 2、管理:
证件下发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建档管理,做好使用登记。证件有效期临近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计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延期申请。
第五条、建造师证书
人力资源部负责统计通过公司报名人员,考试或者考核通过后为其办理申报注册手续,并按规定办理建造师聘用手续。待注册完毕后,人力资源部负责证件的管理,并会同经营科做好证件、章的使用管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申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员进行统计,组织材料进行申报。证件到期前根据建管局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培训进行延期申请。证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并会同经营科在招投标工作中使用。
第三章、证件的保管及安全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以上证件的保管及使用安全工作,非工作需要不得外借各类证件。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公司员工证件的登记备案、使用记录、效果追踪工作。
第九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运用,并在今后工作中予以完善。 集团公司员工资质证书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资质证书的登记、使用管理,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评审或考取各类资质证书,提高员工专业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聘用人员,集团各权属企业自聘人员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指的.资质证书的范围,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国家人事劳动等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包含从业资格证)、部分国内及国际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 第三条:登记。员工所持的资质证书,必须持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到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第四条:使用。员工持有集团公司相关单位企业资质申报、复审、升级等及经营业务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必须在集团内相关单位注册和使用,不得挂靠集团外的其他单位;
第五条:奖励。集团公司对员工评审、考取、维护和使用相关资质证书的如下情况,按规定在人力资源部门登记的,给予相应奖励。
(一)评审、考取证书的奖励。员工参与评审或考取相关资质证书,需外出培训或考试的,在履行相应请假手续的条件下,视为正常出勤,享有正常工资,同时公司按以下标准给予报销相关费用(该部分费用纳入职工教育经费):
1、员工通过评聘或考试取得与自身从事工作相关的资质证书,公司给予报销所发生的报名费、认证费、考试费、论文评审费、论文答辩指导费、证书费等国家统一规定收取的费用,费用报销上限为¥3000;
2、员工报考考试难度大、专业认可度高的相关资质证书,除以上第1条规定费用外,公司还给予报销一套教材费用(不含练习辅导类参考指导书)。具体可报销教材费用的资质证书类别,见附件1。
3、员工报考或参与评审与集团公司相关单位企业资质申报、复审、升级等及经营业务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必要时提供相关证
明),除以上二条规定的费用外,公司还给予报销¥20__以内的辅导费(包括辅导类参考书、培训辅导费等)。
(二)证书注册、维护的奖励。员工持有按规定需要注册登记、年检、继续教育培训后方可继续使用的资质证书,公司可给予报销注册登记费、年检费和继续教育费,费用报销上限为¥1000;单个员工一年最多可报销两本资质证书的维护费。 (三)证书使用的奖励。员工的资质证书被用于集团公司企业资质申报、复审、升级等,一年发放一次补贴,具体按相关单位标准,但已享受资质工资的不再另外发放补贴。
员工多项资质证书在单位同时用于资质维护时,按最高补贴标准的全额和其它补贴标准的一半给予补贴。
(注:集团公司直属单位按高级¥15000,中级¥8000) 第六条:约束。员工若未按规定要求登记、使用资质证书的,除不报销相关费用、不发放相关补贴外,集团公司可向原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销其注册资格,调整其薪酬和岗位,情节严重的可重新调整劳动关系。
第七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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