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在安全生产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方针、目标的制订、分解、实施和考核;参与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编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绩效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考核工作。
3、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评级管理工作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4、组织安全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监督劳动保护设施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6、负责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负责监督车间及相关部门的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活动计划。
7、会同生产部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安全设施附件的安全监督工作。
8、负责动火证的签发和监管工作。
9、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和协助解决;发现重大隐患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10、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和改造措施。 11、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习演练。 12、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或修订劳动保护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规章制度的贯彻和执行。汇总和审查公司的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1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位,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并作会议记录。
14、制定和实施各类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制度,确保各类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15、组织技改工程的验收,并负责对工程验收中提出的不安全问题进行逐项落实。
16、配合人力资源部计划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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