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开展粮油保管员职业技能鉴定工
作的公告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 【发布日期】2015.03.04 【实施日期】2015.03.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开展粮油保管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粮食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根据国家局《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和《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统考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现就2015年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的职业(工种)、等级
本次职业技能鉴定开展粮油保管员工种,鉴定等级为粮油保管员初级。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凡从事粮油保管工作并符合相关条件者均可报名。 粮油保管员: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 2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三、报名时间期限和地点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单位开始报名,填写《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和4张免冠2寸照片向自治区粮食局人事与老干部处提出申请。报名于3月20日结束。 四、考试考核标准、方法和指定参考教材
考试考核采用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题库中提取的理论试卷和技能考题,采取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两步进行,参考资料围绕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程《粮油保管员》、《粮油保管员职业操作技能考试手册》。 五、鉴定时间、地点
根据《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统考实施细则》要求,粮食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由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技能操作考核由宁夏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2015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一考试时间:粮油保管员初级定于4月12日,地点:宁夏粮食大厦。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待定。
2015年3月4日
附件: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出生 姓 名 性别 年月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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