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员职责范围及工作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员的领导关系、职责范围和工作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资产管理员。
2 领导关系
受机动部部长、副部长领导。
3 职责范围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4 工作标准
4.1 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财务处共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和卡片。
4.2 做好固定资产调拨、迁移、报废等业务管理并办理有关手续的工作。
4.3 按要求对固定资产零购和技术改造项目做好资产核定工作。
4.4 编制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及零购计划。配合处领导了解固定资产技措技改项目的执行情况及进度,办理有关竣工验收的交工手续。
4.5 深入现场,监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和参与固定资产的查定、清理,闲置设备的封存、鉴定和处理工作。
4.6 参加技措技改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交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7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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