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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2-09-04 来源:爱go旅游网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适用对象

金融学院2011级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包括:

1.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 具备扎实的金融学理论基础与技能,具有前瞻性和国际化视野,能够应用金融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

3. 熟练掌握和应用一门外语。 4. 身心健康。

三、学制 二年

四、培养方式

1. 采用导师制。导师确定采取“双向选择”和“双导师制”。导师和研究生在入学一个月内双向自主选择,选择结果上报学院后,学院综合考虑学生意愿、导师意见和总体情况最终确定导师安排。学院将邀请来自金融实践领域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业人员担当指导教师,鼓励学生选取两名导师,即学院导师和外聘导师各一名。

2. 在教学方法上,除传统的课堂教学外,还将采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提高教学效果。注重对学生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并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监管部门的人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3. 加强实践环节。实践环节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学院将利用现有教学实践基地,并不断组建新的教学实践基地,为金融专业硕士走向职业化道路提供过渡性平台。

4.注重职业道德培养。通过课堂教学、导师言传身教、与金融实践领域从业人士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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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研究方向

1. 银行管理 2. 资本市场 3. 金融工程

六、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1. 课程设置坚持宽口径原则,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按专业口径设置而不分具体方向,专业选修课更多体现学科方向,供学生根据兴趣和需要自主选择。

2. 金融硕士课程分为必修课(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包括专业限选课和专业选修课)。学院要求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选择课程,学生需要在第一学期开学的二周内提交导师签字确认的选课计划。

3.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最低学分要求为37学分。其中: (1)必修课26学分,选修课7学分(其中专业限选课不少于2门); (2)专业实习4学分。

学生在读期间,在金融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金融工作岗位累计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实习结束后须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的实习鉴定。实习报告经专家评审合格且实习鉴定为合格,方可取得学分。

4. 课程考核方式分考试与考查。研究生部未作特殊规定的课程,其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自行选择,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确定。

5. 学位课的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其它课程的成绩不低于60分并且总平均积点在2.3(含)以上,才有资格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成绩的折算标准参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分制管理办法》。

七、学位论文与论文答辩

1. 硕士学位论文是完成硕士阶段学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论文的研究与写作。学位论文须与金融实践紧密结合,体现运用金融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金融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形式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

2. 学生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论文题目,做出研究和写作提纲,在第三学期开始后的一个月内提交一份不超过6000字的论文开题报告,经学院交由两位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批准后,方可进行论文撰写。未通过评审的学生需根据评审意见,在评审结果公布15日内再次提交开题报告。再次提交的开题报告如果仍未获得评审通过,该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将延期1年进行。

3. 硕士学位论文要求观点明确,资料翔实,文字流畅,条理清晰,结构合理,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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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严密,字数一般应达到2~3万字。学位论文的写作格式及打印、装订要求参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4. 符合以下要求的硕士研究生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  

各门课程成绩合格,修满37学分;

在金融部门的工作岗位累计实习6个月以上,通过毕业资格审核; 符合学校学籍及其它相关管理规定; 已按要求交纳学费和其他费用。

5. 学生应在第四学期初提交学位论文终稿,学院对硕士学位论文实行预审制。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论文预审,预审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部。研究生部组织对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和抽检双盲评审。未参加或未通过预审、相似性检测、双盲评审环节的学生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6. 每年4月下旬至5月中下旬由学院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程序和标准参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有关要求》。

7. 未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在第二年5月份再次进行答辩,答辩通过准予毕业。 8. 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经院学位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表决、审核程序后,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八、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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