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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与有期徒刑的区别有哪些

2021-12-31 来源:爱go旅游网

1、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而有期徒刑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

2、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3、执行场所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执行。

4、待遇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间不能回家。

一、拘役法定期限是多久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有如下特点:

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到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

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

拘役是在看守所还是在监狱

拘役是在看守所。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后,由公安机关移送看守所执行刑期,不是移送到监狱。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二、累犯的含义是什么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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