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平方米 □公顷(□亩)、万元
土地所有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承申请 包经营权 林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登记 权 森林、林木使用权 抵押权 地役权 其他 首次登记( 总登记 初始登记) 转移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更正登记 事由 异议登记 预告登记 查封登记 其他 登 记 申 请 人 姓名(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 证件号 邮编 申请人情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理人姓名 代理机构名称 登 记 申 请 人 姓名(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况 不 产 证件号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理人姓名 代理机构名称 坐 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类型 面 积 土地状况 权利性质 用 途 使用(承包)期限 总套数 建筑面积 房屋(构筑物)等状况 动 构筑物类型 主要树种 林地(森林、林木)状况 林种 株数 造林年度 林班 小班 小地名 情 况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 被担保债权数额 项目名称 使用期限 海域状况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项目性质 □公益性 □经营性 面积 用海总面积 具体用途 使用金数额 抵押 (最高债权数额) 情况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地役权情况 抵押范围 需役地坐落 需役地不动产单元号 登记原因 1. 2 登记原因及证明登记原因 证明文件 3. 4. 5. 6. 申请证书版式 备 注 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申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商品房等共用宗项目,申请人同意暂不进行土地分摊按整宗土地面积申请房地登记。待按规划全部房屋竣工后再计算土地分摊系数,申请人同意在办理转移、变更等登记时变更为土地分摊面积。 对登记机关的行政行为有异议的,自知道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领收件收据人签章 □单一版 □集成版 申请分别持证 □是 □否 申请人(签章): 申请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申请日期 领证日期 领证人签章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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