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内部
17 上门取送货作业指导书
一、总则
确保公司门到门运输体系的完善,防止货物在取送等环节中出现的问题造成货物损坏和顾客不满意。
二、范围和职责
上门取送货人员包括各营业部上门取送货物的驾驶员、搬运工等人员。
上门取送货人员应依据顾客的要求,按照正确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取送货作业。
三、要求和程序
1、要求
a)取送货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带公司工作证,严禁委托非本公司人员代办;
b)上门取货、送货应遵守与客户约定时间。提前或超过约定时间范围,应主动向客户说明原因,取得客户理解;
c)上门取送货时,不得吸烟、喝茶(水、饮料等),客户主动敬烟、让茶时,要婉言谢绝并耐心介绍公司规定。在客户处进行取送货作业产生的废弃物,要主动帮助清理干净;
2、工作程序
a)业务人员接听客户电话时,要主动、热情、实事求是的介绍公司情况,客户要求上门取货时,应认真记录客户地址、电话、姓名(或单位名称)及货物的重量、件数、体积等数据,商定取货时间。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填写派车单,安排车辆人员按规定时间取货。
b)取货员按派车单规定到达取货处时,应按《合同评审规定》要求,请顾客填写委托书,验证货物。
c)货物到达营业部时,制票员按委托书内容制票,承运手续完成后取货员凭运单上门与客户结算(定期结算客户按合同规定或约定日期结算)。
d)到达营业部和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到达信息通知收货人,同时与收货人商定提货或送货的时间,正确记录票号、通知时间、被通知人姓名和约定时间。对发生损坏、丢失的货物,应请收货人前来验证货物损失情况,按事故处理有关规定积极、及时、妥善处理。
对要求直接上门送货的,可直接上门送货,遇收货人不在时,必须留有联系信息,并主动与收货人联系再次送货时间。
e)货物到达收货人处后,送货人必须认真核对收货人或其委托的收货人(包括同单位人员、家属等)单位公章、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或军官证),要求领取人在运单上注明证件号码和签字。严禁将货物交给非收货单位的人员。
f)货物外包装完好、票货相符时,如收货人要求打开包装查验货物,送货员应耐心解释有关规定和交付条件。收货人坚持开包验货时,需要求收货人在运单上注明“包装完好和票货相符”的字样后,方可开包查验。发现货物外观破损,应如实填写“不合格品记录”请收货人签字后交公司按有关规定处理。
g)完成送货业务后,送货员应尽快将运单交回营业部
3、相关文件
以上作业中涉及搬运、仓储,制票等过程,参照相关作业制导书进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