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刊名: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页码: 106-109页
主题词: 教育立法 教育法规 综合教育 英国教育 教育体制 学校 管理教育 划时代意义 法院教育行政管理
摘要: <正> 教育制度法律化(Legalization ineducation)已有几百年的历史。资产阶级革命以前,一些西方国家的法令文集中已列有关于教育问题的法规。到了十八世纪,部分法院开始受理某些声称个人的教育权利受到侵犯的案件。然而,对于教育立法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实践,则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与各国现代教育的迅猛发展相适应,加强教育立法已成为国家管理教育的最重要的职能。英国的教育立法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教育法,以及作为教育法补充的政府教育通告、备忘录和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教育规章(包括教育法的实施细则);二是指法院就如何具体适用教育法或受理教育争讼案所作的具有先例拘束力的判决。自一八七○年英国第一个教育法颁布以来,英国教育法规的数量和内容渐趋发展,直至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九四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