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规划管理发展形势探讨
摘 要:城市的有效规划管理是是一个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所以,要建设好一个城市,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统一适宜的布局管理,创新的管理方式尤为重要。城市规划管理方式的创新,实质上就是实现规划管理职能、管理方式和管理方法上的转变。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问题创新
谓城市规划管理,是保证城市各项建设事业有秩序的、协调的发展,使城市的发展建设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一系列有效举措。城市规划管理目的是在认真调查城市地区建设现状和发展形势的基础上,深化与落实总体规划空间布局,构建合理的城市地区的空间发展框架,布局快速、交通、网络系统,重点对自然生态地带、经济产业发展空间、居住空间、区域性公共服务设施等基本要素进行整合、布局和控制。如何做好城市的规划管理工作,确保建设有特色、有品位,规划管理规范有效、尽然有序,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1 城市规划管理的认识
城市规划管理的作用体现在城市功能与其物质性设施之间总处于平衡一不平衡一新的平衡的动态过程之中。城市规划管理就是为了使城市功能与物质性设施及空间组织之间不断趋于平衡。城市规划管理的作用表现为:
(1)使城市的发展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城市是经济活动的主要载体。经济的结构、规模、发展阶段和水平等内涵的不同,对城市的要求也不同;经济发展是城市发展的主要动力。城市规划管理的首要目的就是要为经济发展服务,与经济发展形成互动的良性循环。
(2)使城市的发展与城市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城市建设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城市社会由不同的人群和利益集团所组成,适应城市社会的变迁,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及平衡不同利益集团的福利是城市规划管理所发挥的作用。
(3)使城市各项功能不断优化及保持动态平衡。城市的发展与更新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空间的拓展需要与交通设施的建设相匹配,建筑量的增加要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扩容相结合,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要与环境质量的改善相呼应,城市物质财富的积累要与城市人文氛围的优化相同步。这一切都有赖于通过城市规划管理来加以解决。
2 缺乏城市规划管理的因素
一个城市只有在合理的城市规划管理的指导下,城市的建设才能沿着正常的方向发展,并促进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针对我们现在城市规划过程的一些现状,我们发现了城市规划过程的进行经历着非常坎坷的历程,但也暴露出了很多不良因素。 (1)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内部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我国的城市规划的管理体制是纷繁复杂的,不同于我国其他很多行业管理的垂直
性特征,相反,其管理权限一直处于被严重肢解、分割的状态。导致了城市规划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变成了各个行政实体的自主行为,城市的整体规划被彻底的瓦解了。为了达成与各种地方政权的妥协,规划行政管理权被一再肢解、一再下放。这种对于城市规划权力的不断转换,使得城市规划没有了一个明确的计划,随时有可能被更改。更加导致了城市建设的步伐的减缓。
(2)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性不强,国外“公众参与”经历了从物质建设规划、数理模型规划到社会发展规划几个阶段,规划工作逐渐由宏观转向微观,由政府行为转向市民的角度,由理论性、专业性和集中的权力转到感性、具体、由下至上的参与。这一成果还没有被我们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很好的利用,一个城市的发展离不开人的存在,城市最起码的要求是是满足人正常生活的要求,然后是精神上的需求,忽视了公众的对城市建设的需求实际上必将导致城市发展走弯路。目前我国出台的《城乡规划法》就已经把“公共参与”纳入了 法律 的内容,我国各地也在制定各项公开、公示的制度。
城市规划管理是一个规模很大的事业,必须解决好各个方面的问题才能更好的发展,但是首先要解决一些基本的问题,如解决好即上述体制内部出现的问题,基本工作方式的问题才能有机会去解决工作中技术,操作上的问题,否则,就会犯舍本逐末的毛病,就解决不了设计的问题,不能为城市发展注如活力。 3 城市规划管理的发展趋势
面向新世纪,我国自上而下推动的 经济 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将进入攻坚阶段。城市规划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基本职能,处于这个关键性转折点上,迫切需要进行体制创新,探讨适应需要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 3.1法制化
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使之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这是摆在每一位城市规划管理者面前的一个新的重要课题。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龙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这一“龙头”作用,把纷繁复杂的各项城市建设活动纳入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轨道,使整个城市的运行机制活而不乱,协调和谐,充满生机?很显然,只能依靠法制。加强法制建设,实行法制管理,既是搞好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管理 现代 化的重要标志。城市规划管理热切呼唤、迫切需要加强法制建设。可以说,法制建设是搞好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实施的“生命线”;是实行“依法治市”、“依法治城”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城市各项改革、实现可持续 发展 战略的需要;是加强规划管理队伍建设的需要。 3.2 民主化
民主化实际上指的是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公共参与。在我国,一方面,政府在社会中的职能不再是以往的直接干预、大包大揽,而是注重市场调节、法律引导,这为市场、社会领域提供了必要的生长空间。另一方面,社会分工的高度细化,社会精神的变迁,促生
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化组织,正是这些组织,成为了社会成员参与社会活动的新载体。
而对于城市规划管理来说,随着越来越多的要素(土地、住房、公共设施等)进入市场领域,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部门所采取的单边、独断式的决策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表现出了其不足和低效,难以平衡日(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整理)益多元化的社会群体利益;同时,由于城市规划决策越来越紧密地与私人的利益相关联,公共对于该领域的关注理所当然。“公共参与”的社会基础与日俱增。规划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必须及时调整角色,学会使用大众媒体的语汇,积极主动地融入到大众媒体交流中,与公众参与者在沟通、理解的基础上达成合意,实现城市规划早方法论上的“交往理性”化。 3.3 数字化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以及人口的高度密集,传统的以手工作业为主的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城市迅速发展的需要。城市数字化工程服务于城市现代化建设,符合高新技术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的正确方向。数字化可提高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决策 科学 化、管理现代化和服务社会化水平,扭转传统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方式落后的局面,同时数字化城市对于提高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效率,丰富表现手法,增加信息含量,提高分析能力和准确性;使城市规划管理与设计更加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及时性;也能提高城市规划行业动态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信息技术近十几年来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和广泛的传播,其重要意义和对人类深远的影响举世公认。数字化的意义不仅是体现了一种技术,而是向人类展现了一种新的生存方式,代表了未来的发展方向。从城市规划这个“龙头”部门人手,可以说抓住了关键环节,为其他行业的数字化建设奠定了基础。因此,数字化城市规划将成为建设“数字城市”的核心工程之一,并可提供基于 网络 化的基础数据信息服务平台。 4结束语
创新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和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是生产力发展和进步的必然,是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要求。城市规划管理必须推进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保证规划的前瞻性、科学决策,同时要掌握新技术,才能跟上世界的潮流。5参考文献
[1]王东升,浅谈城市规划管理机构[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年第23期。
[2]庞春雨,对现行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的若干思考[j],学术交流,2008年第8期。
[3]刘唯清,城市规划设计中城市特色的体现[j],现代经济信息,2009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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