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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医保报销比例

2020-08-11 来源:爱go旅游网

医保报销比例普遍提高10%左右,根据合肥市制定的新政策,参保人员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从60%、70%、80%调整为70%、80%、90%,同时取消居民连续参保每年2%的奖励政策和一类低保、重度残疾人10%的优惠政策。
合肥医保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最低报销比例由30%提高到50%。今年,合肥市继续施行居民医保的大病医疗保险,最低报销比例由30%提高到50%,同时报销限额上不封顶。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个人承担在政策范围内超起付线2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按照50%~80%比例报销。
合肥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一是患者本人报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居民医保卡原件、银行(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有效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到规定的报销网点办理报销款项转账支付手续。
二是代办人员报销,需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参保人居民医保卡原件、参保人的银行(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有效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代办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规定的报销网点办理报销款项转账支付手续。
三是18周岁以下患者报销,其父母还需携带户口本或关系证明,方可将报销款项转入报销人员其父亲或母亲的银行(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有效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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