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工龄是否中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一、人员被单位辞退有补偿吗
1、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工作年限不满6个月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足1年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注意,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如果是因为员工个人过错原因导致被辞退,比如员工违反了公司规定,那么一般就没有补偿了。
综上所述,被公司辞退的,根据被辞退的原因不同,可以领取经济补偿或者是赔偿金,如果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辞退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要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具体赔偿标准根据被辞退职工本人的工资及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如果是员工个人过错原因导致被辞退,那么一般就没有补偿了。
二、同一公司离职后再入职的利弊?工龄应当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从上面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员工离职后又重新入职同一家单位,想要工作年限连续计算,需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1、离职的原因:劳动者离职是除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之外的原因(即单位合法解雇)。如劳动者主动离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另外,现在很多公司在前一份劳动合同终止后或者一年年末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等,都应是工作年限连续计算的条件。
2、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在六个月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才可以连续计算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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