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程序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2007年11月23日下午我在上班的途中,被一辆汽车撞伤。当时,我是骑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汽车是逆行,正顶将我撞向后方并落地后又打了两个滚才停住。打了122后到医院简单的检查了一下没有住院。第三天感到难受遂住院。住院七天共花2300元钱,对方一直没有拿钱。现在事故科调解,连住院费和误工费等其他共4300多元。现在对方一直不服从调解。我该怎麽办如果走诉讼的话,该怎麽走这个程序 律师解答: 如果调解不成,你只能起诉了!起诉的过程包括:提交诉讼状、受理、举证、开庭、判决以及执行等过程! 相关法律知识: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 开庭审理是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审判程序可分为开庭审理前的准备、法庭审判、生效裁判执行等基本阶段。开庭审理的结果就是裁判,法院做出的裁判在满足生效的条件后即成为生效裁判,生效裁判进入执行程序予以执行。 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其中,公开审理是原则,不公开审理是例外或补充。以民事诉讼为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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