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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致人损害的赔偿原则

2020-08-29 来源:爱go旅游网

未成年人致人损害,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其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职责,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其赔偿责任。此外,对于具有过错的被害人,也可以减轻被赔偿的责任。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在民事活动中享有特殊的保护。但如果未成年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这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其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幼稚或者无经验而造成损害的,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教育和监督责任。但如果监护人能够证明已经尽到了监护职责,或不知道或者无法知道其监护职责,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其赔偿责任。此外,对于受害人自身具有过错的情况,也可以在判定赔偿责任时进行适当减轻。需要强调的是,未成年人的侵权行为往往会给受害人造成更大的伤害,监护人应该尽可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督,预防损害事件的发生。

如果未成年人已经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是否还有民事赔偿责任?是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是两个不同的领域,未成年人如果已经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在犯罪行为被认定后,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对于其对他人造成的财产或者人身损害,仍然需要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因此,即使未成年人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其监护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未成年人的侵权行为虽然会给受害人带来困扰和伤害,但监护人也需要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和支持。在实践中,我们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理性评估各方责任和义务,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其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监护人已经尽到了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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