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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与自己签订合同是合理的吗?

2023-06-19 来源:爱go旅游网

代理人与自己签订合同是合理的,只要代理人有被代理人签署的全权委托书,并经过公证处公证。代理合同的法律责任包括负连带责任、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和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代理人可转托他人代理,但需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代理人以代理身份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需遵守合同规定,否则视为违约。

法律分析

一、代理人与自己签订合同是合理的吗?

代理人与自己签订合同是合理的。如果代理人有被代理人签署的全权委托书,并且经过公证处公证的,代签的合同合法有效。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应当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我国民法规定的民事主体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行为,所以一般应当是以被代理人名义来签订合同的。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二、代理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将自己取得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法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不受这个限制。

代理人以代理自己的身份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合理的,只要合同的内容是符合我国相关法律依据的并且内容是合理合法的,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的合同就具有相关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也就是代理人本身也需要严格遵守合同中的各项规则,否则将视为违约。

结语

代理人与自己签订合同是合理的。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应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法从事代理行为。代理合同的法律责任包括负连带责任、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和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代理人可转托他人代理,但需事先取得被代理人同意或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被代理人利益而转托。代理人以代理自己身份签订合同需符合法律依据,并且遵守合同规定,否则将视为违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十六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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