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备法定主体资格、劳动规章制度适用、劳动者提供劳动是业务组成部分时,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可凭工资支付凭证、身份证明、招聘记录、考勤记录等凭证证明劳动关系,其中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拓展延伸
劳动关系界定:未签订合同的劳动纠纷如何确定实际雇佣关系?
确定未签订合同的劳动纠纷中的实际雇佣关系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审查双方之间的行为表现,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以确定是否存在雇佣关系的要素。其次,要考虑支付方式,如是否按工时支付工资、是否存在社保缴纳等,这也是判断雇佣关系的重要指标。另外,要关注双方的权责关系,如是否有上下级关系、是否有工作指导等。最后,还需考虑双方的意愿和共识,尤其是是否有口头或书面的雇佣协议存在。综上所述,通过综合分析行为、支付方式、权责关系和意愿等因素,可以较为准确地确定未签订合同的劳动纠纷中的实际雇佣关系。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劳动关系已经成立。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纠纷,可以参考工资支付凭证、身份证明、招聘记录、考勤记录等凭证来确定实际雇佣关系。此外,还需综合考虑行为表现、支付方式、权责关系和双方意愿等因素。通过综合分析这些因素,可以较为准确地确定劳动纠纷中的实际雇佣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八条 【工会监督检查的权利】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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