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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否能在劳动仲裁中解除?

2023-12-15 来源:爱go旅游网

劳动仲裁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单位未缴纳社保费;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等。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符合以下法定情形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对劳动合同解除的适用条件与限制

劳动仲裁对劳动合同解除的适用条件与限制是劳动法领域的重要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可以作为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然而,劳动仲裁并非适用于所有劳动合同解除情况。其适用条件包括:劳动合同双方存在争议、双方已经进行了协商和调解但未能解决争议、劳动合同争议属于劳动法规定的仲裁范围等。同时,劳动仲裁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特定类别的劳动合同可能不适用仲裁、特殊情况下仲裁决定可能被法院撤销等。因此,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仔细考虑劳动仲裁的适用条件和限制,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和争议的合理解决。

结语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适用条件包括双方存在争议、已进行协商和调解但未解决争议等。然而,劳动仲裁也受到一定限制,如特定类别合同可能不适用仲裁、仲裁决定可能被法院撤销等。因此,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谨慎考虑劳动仲裁的适用条件和限制,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和争议的合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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