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赔偿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过错是民事侵权责任构成的基石。
2、具有违法性的侵权行为。
3、客观上造成了精神损害事实。
4、违法行为与精神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需要依照法律特别规定的具体要件,通常不需要行为人主观具有过错,适用无过错责任。其行为是某种间接侵权行为,往往与责任人有关的其他行为或事件构成,在责任承担上需要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
如何认定民法典侵权行为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侵权行为:(1)行为的违法性。即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强制性规定,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但执行职务的行为,正当防卫的行为,紧急避险的行为虽然造成了损害,因其不具有违法性,故不为侵权行为。(2)损害事实。既包括对财产权利的损害,也包括对非财产权利的损害。对财产的损害可分为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直接损害是指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害是指可得利益的减。(3)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4)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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