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户转个人户车辆报废没有年限规定,只要符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期限均可,其中: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只要不是营运性质的就没有什么问题,首先营运性质的车有强制报废年限或强制报废公里数,营运性质的车辆在购买商业险的时候会比非营运车辆购买的商业险贵许多,营运性质小型客车(普通轿车)比如每个城市大街上跑的出租车就属于营运性质车辆都有8年强制报废,现在很多租赁公司的车或网约出租车几乎都是60万公里强制报废,营运性质的车以后卖车会直接影响到卖车价格,同品牌同年份的二手车,营运性质的比非营运的便宜很多,能接受的人群也很少。行驶证上所有人的位置是公司名称的话,但使用性质是(非营运)就没有什么影响,只是卖二手车的时候要开增值税发票(比较贵),然后拿增值税发票去换二手车交易税票,才可以办理过户,可以直接过户到个人名下。
单位公司车辆过户给个人,实际上就就是公车转变为私车的过程。车主的名字由单位变为个人的名字,产权证上的名字也会由公变私。公转私最大的变化不在于车。其实车的价值没有发生改变,最主要的变化在于牌照的性质发生了改变。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六条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
(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