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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门如何保护商标?

2021-03-14 来源:爱go旅游网

只有在有关部门注册过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通过行政部门保护商标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经济侦查部门主动行使权力对主管辖区内发生的假冒注册商标、商标侵权案件进行依法查处,另一种是由企业、个人向上述两个权力部门举报商标违法、犯罪行为或由相关商标使用权人向法院起诉商标侵权。

一、商标侵权的形式有哪几种

商标侵权的形式有以下四种:

1、恶意伪造、制造他人注册的商标标志或者销售恶意伪造、制造注册商标标志的商品;

2、未经注册商标法定所有人认可,在同一产品或者类似产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

3、恶意出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4、其他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怎么应对商标侵权罚款

涉嫌商标侵权人遇到商标的工商行政处罚,如果具有合理的抗辩事由,是可以免于处罚的。商标侵权行为抗辩事由包括商标合理使用抗辩、在先使用权抗辩、商标权用尽抗辩和非商业性使用抗辩。商标合理使用是指商标权人以外的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叙述性使用、指示性使用、说明性使用的方式,善意使用商标权人的商标,而不构成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比如联想商标,涉嫌商标侵权人使用的是联想的词汇本意而不是联想这个商标,就不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在先使用权抗辩指的是,他人申请注册商标前已经使用,与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该商标被核准注册后,在先使用人享有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商标权用尽,指的是商标权能或者是其授权的人将贴附体商标的产品,首次投入市场后,任何人使用或者销售该商品,商标权人都无权禁止。非商业性使用,指的是他人在主观上没有作为商标使用的意图,客观上又不会造成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混淆,只是为了客观真实的反映某种情况,而不得不提起商标,比如说在字典中使用商标。

三、商标侵权行为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立案追诉标准为:1、假冒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2、销售假冒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3、伪造他人注册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在很多时候商标是一家公司的门面是很重要的一笔财富,所以在有人侵犯商标权的时候一定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到底,将违法分子绳之于法。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达到一定追诉标准就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在很多时候我们为了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选择诉讼的方式,在问题给予解决之后还是会有很多的人不会知错就改还是知法犯法,所以我们可以进行再次追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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