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辞职后,用人单位应当在15日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出具书面证明,将面临责令改正和赔偿责任。同时,劳动者也有义务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否则可能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未归还财物或未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分析
一、个人辞职后能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可以开证明,《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开具时间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当日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用人单位担忧劳动者未办理应收货款手续,可能会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问题,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归还用人单位的财物、技术资料等,或者未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亦可对劳动者未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向劳动者主张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个人辞职后如何处理劳动合同解除证明?
个人辞职后,处理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的步骤如下:首先,与雇主协商确认辞职事宜,并书面提交辞职信。在辞职生效后,向雇主提出申请,要求开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此证明应包括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日期、双方签字等信息。雇主有义务提供此证明,以便个人在接下来的就业或其他相关事务中使用。如果雇主拒绝提供证明,个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法院寻求帮助。在处理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时,个人应确保与雇主保持良好沟通,并妥善保存相关文件,以备将来使用。
结语
个人辞职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劳动者应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未提供书面证明,劳动行政部门可要求其改正,如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个人辞职后,应与雇主协商确认辞职事宜,并书面申请开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如果雇主拒绝提供证明,个人可寻求劳动监察部门或法院的帮助。在处理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时,个人需与雇主保持良好沟通,并妥善保存相关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