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需要进行房屋评估,但并未规定居民必须接受评估。如果居民拒绝评估,拆迁安置工作可能会受到影响,但居民的拒绝并不影响其享有法定的拆迁补偿权利。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第九条:城市房屋拆迁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
2.《物权法》第十五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物权。
3.《拆迁补偿条例》第七条:拆迁补偿应当合理、公平、及时、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4.《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第十条:城市房屋拆迁单位应当在依法拆迁补偿的基础上,采取补偿、安置等方式,保障被拆迁人的基本生活。
总结:拆迁补偿需要进行房屋评估,但居民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评估,拒绝评估不影响其享有法定的拆迁补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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