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刑罚,对违法者将处以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的不同程度的制裁。假药的定义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拓展延伸
最高法院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量刑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法院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量刑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是根据我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裁定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将面临刑事追究。具体的量刑标准会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一般情况下,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的长短将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而定。此外,还需要考虑是否存在犯罪情节的累犯、主观恶意等情况,这些因素都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因此,最高法院在判决生产销售假药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量刑公正合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
结语
生产、销售假药涉及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对于这一犯罪行为,法律明确了相应的刑罚。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最高法院将综合考量进行量刑裁定,以确保刑罚的公正合理。通过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我们能够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五条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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