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驾驶证自动降级办理:
一、降级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4、机动车驾驶证;
5、(1)自愿降级: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如A、B本换成新的准驾车型C1的,填写自愿降级申请书。
(2)年龄降级:驾驶人满60周岁,持A1、A2、A3、B1、B2准驾车型的,应当降C1或C2;
(3)降级注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6、彩色一寸免冠白底照片4张;
二、降级办理流程:
1、业务受理岗受理;
2、收费岗交费;
3、领取驾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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