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女方要求精神赔偿的情况下,应当要求女方提交证据证明男方存在以下情况:
(1)、在与女方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2)、一方与他人同居;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并且赔偿必须在起诉离婚时提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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